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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則,不放空炮:曾國藩這樣嚴格管理身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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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廷黻在《中國近代史》中贊嘆道:”精神教育是曾國藩終身事業的基礎,也是他在我國近代史上地位的特別。他的行政用人都首重主義。他覺得政治的改革必須先有精神的改革。前清末年的官吏,出自曾文正門下者,皆比較正派,足見其感化力之大。“(資料圖/圖)

(本文首發於2018年2月15日《南方周末》)

鹹豐十年(1860)四月十九日,清政府任命曾國藩署理(代理)兩江總督(不久即實授兩江總督),使他有了管理地方事務的實權。

早在京官時代,曾國藩就十分痛恨吏治腐敗。他認為造成道光末年農民起義不斷的根本原因就是官吏的貪暴和腐敗:“推尋本源,何嘗不以有司虐用其民,魚肉日久,激而不複反顧。”(鹹豐元年《複胡大任》信)但那時他只有發言權,沒有操作權,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上書言事,希圖說動皇帝采取措施,革除弊政,從吏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面進行全面整頓。然而皇帝收到奏折後,“或下所司核議,輒以‘毋庸議’三字了之,或通諭直省(即各省),則奉行一文之後,已複高閣束置,若風馬牛之不相與”。面對這樣的現實,曾國藩除了滿腹牢騷,剩下的只能是深深失望。

如今,他成了地方大吏,終於可以在自己管轄區域內一試身手了。

為什麽要“約法三章”

曾國藩整頓吏治、樹立官場新風的一大入手點,就是嚴格約束和管理好身邊工作人員。他在鹹豐十年五月二十六日的日記中寫道:“早起,與九弟(曾國荃)鬯談。飯後送九弟回安慶陸營。旋小睡時許。起,寫朱諭,諭巡捕、門印、簽押,凡三條:第一,不許淩辱州縣;第二,不許收受銀禮;第三,不許薦引私人,約六百字。”這就是如今收入《曾國藩全集》中的《諭巡捕、門印、簽押三條》。將其稱之為曾國藩約束和管理身邊工作人員的“約法三章”,是完全可以的。

在《諭巡捕、門印、簽押三條》中,曾國藩開宗明義寫道:“凡為將帥者,以不騷擾百姓為第一義。凡為督撫者,以不需索屬員為第一義。督撫與屬員交涉,以巡捕、門印、簽押三處為最。明日起旱,經過地方,即是與州縣交涉之始。茲特嚴定條約,願巡捕、門印、簽押敬聽而牢記之。”

那意思是說:凡是做將帥的人,都應該把不騷擾百姓作為首要原則。凡是做督撫的人,都應該把不強求索取下屬財物作為首要原則。督撫衙門與下屬官員聯系最緊密、接觸最頻繁、打交道最多的,是督撫身邊的警衛處、門衛及印章管理處、公文收發及辦理處。明天早晨就要走旱路,即是我署理兩江總督後與沿途州縣官員工作交往的開始。為此嚴格制定本條約,希望巡捕、門印、簽押三個部門的工作人員認真聽取並牢記在心。

鹹豐十年五月十五日,曾國藩率部離開長江邊上的安徽宿松縣,沿江東下進軍皖南山區的祁門縣。開頭十多天都是在船上,不和地方官員打交道,身邊工作人員想腐敗也沒有機會;二十七日從黃石磯登岸,由陸路至東流,再赴祁門,與地方官員的接觸勢必越來越頻繁,如果不預先對身邊人念“緊箍咒”,在當時那種賄賂公行、政以賄成的社會環境和條件之下,發生這樣那樣的問題是可以想見的。這就是曾國藩對身邊工作人員制定“約法三章”的出發點和立足點。

“約法三章”具體內容

據《曾國藩全集·詩文》中的《諭巡捕、門印、簽押三條》記載,“約法三章”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不許淩辱州縣。人無貴賤賢愚,皆宜以禮貌相待。凡簡慢傲惰,人施於己而不能堪者,己施於人亦不能堪也。往嘗見督撫過境,其巡捕、門印、簽押及委員(委任辦理某項事務的人員,這里指曾的秘書和參謀)等,見州縣官皆有倨侮之色、嚴厲之聲,實可痛恨。今當痛改惡習。凡見州縣及文武屬員,總以和顏遜詞為主,不可稍涉傲慢,致啟淩辱之漸。

第二,不許收受銀禮。凡自愛者,絲毫不肯茍取於人。凡收人禮物,其初不過收茶葉、小菜之類,漸而收及鞍馬、衣料,漸而收及金銀、古玩。其初不過投贈之情,漸而笑索授意,漸而誅求逼勒,賄賂公行,皆始於此。嗣後我巡捕、門印、簽押務各自愛,不準收受絲毫禮物。即茶葉、小菜、至親密友贈送微物,若非稟明本部堂再三斟酌者,概不準收。倘有隱瞞收受者,重則枷號棍責,輕則遞解回籍。

第三,不許薦引私人。凡巡捕、門印、簽押,勢之所在,人或不敢不從。或其親族,或其舊識,或薦至各將營盤,或薦入州縣衙門,縱有過失,互相隱蔽,勾通袒護,為患甚大。自此次告誡之後,概不準薦人入將領之營,入州縣之署,亦不準各營各署收受。

認真閱讀“約法三章”,可以看出,在防止身邊人以權謀私、樹立領導機關良好形象方面,曾國藩確實用心良苦。在他看來,高高在上、盛氣淩人的官僚主義作風,不僅會在領導機關和人民群眾之間形成一堵無形的墻,而且容易使人對政府失去信任並產生距離感,影響和危害不容小視。要改變這一現狀,首先必須從領導機關的窗口單位和領導身邊的工作人員做起,只有樹立平等待人意識,才能建立良好的上下級關系。其次曾國藩深深明白,督撫身邊的工作人員如果要搞腐敗,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私自收受他人財物,二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給親朋好友安排工作。為此他不僅提出了明確要求,而且制定了嚴厲懲罰措施。所以這個“約法三章”雖然只有三百來字,卻把問題的性質和危害、需要達到的目的和制定本條約的必要性等等,都寫得清清楚楚,講得明明白白,操作性特別強。

約法三章,並以自約

為了保證“約法三章”得到認真執行,曾國藩寫完三章正文之後,緊接著又添加了一段文字:

以上三條,巡捕、門印、簽押三處各寫一份,貼於座右。如其自度不能,即趁早告退;若其在此當差,即小心凜遵。本部堂既告誡爾等,亦加倍自行儆惕。凡接見文武屬員,無論大小,雖至佐雜外委,亦必以禮貌相待,斷不以厲色惡聲加人。至送禮物者,一概謝絕不收。無論茶葉、小菜,以及裁料、衣服、書籍、字畫、古玩、器皿、金銀、食物,均皆不收。亦不薦人入武員之營、文員之署。此三者,本部堂若犯其一,準各隨員指摘諫爭,立即更改。

意思是說,曾國藩不僅將“約法三章”全文各寫一份,分別貼於巡捕、門印和簽押三個部門的顯眼位置,讓人人見得著、記得住,而且特別強調:如果有人覺得自己做不到這三條,就請趁早辭職離開;如果繼續在此任職,就要小心謹慎遵守。緊接著他又鄭重承諾說:我既然約束告誡了你們,自己當然要加倍儆惕並帶頭執行。今後凡是接待文武屬員,無論官大官小,哪怕是跑腿送信、打掃衛生的勤雜人員,也必須以禮相待,絕不用惡劣態度對待他們。至於所送禮物,一概謝絕。不管是茶葉、小菜,以及布料、衣服、書籍、字畫、古玩、器皿、金銀、食物,統統拒之門外。也不將親朋好友引薦到軍隊和州縣衙門里。這三條,我如果違犯其中任何一條,都懇請大家批評指責並立即改正。這席話可謂秤砣跌鋼板——落地有聲。

而在“約法三章”制定前一天的五月二十五日的日記“附記”里,曾國藩還特別註明了八個字:“約法三章,並以自約。”可見制定《諭巡捕、門印、簽押三條》的頭一天,曾國藩就明確了此文的“約法三章”定義,同時認真考慮了嚴以律己問題,第二天起草文稿時,他自然而然添加了這段“自約”文字。要求身邊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帶頭做到,這樣的領導誰會不服?

說到做到不放空炮

“約法三章”頒布之後,曾國藩身邊人表現如何,因沒有看到有關歷史記載,所以不敢妄加評論。但曾國藩對他自己,則絕對說到做到,不放空炮。

鹹豐十年六月十一日抵達祁門縣之後,縣令黎福疇為表心意,特意將“劉石庵、翁覃溪二公在闈中所書手卷”贈送給愛好書畫古玩的曾國藩。此物雖是“祁門三寶”之一,但曾國藩欣賞一陣之後即原物奉還。

第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休寧縣令瞿福田登門拜訪,也送了兩件字畫作品給曾國藩,一是“《右軍帖》一本”,二是“趙侍制仲穆所畫《飛白竹》”。曾國藩欣賞鑒定之後,斷定《右軍帖》為“唐刻”,實為“稀世至寶”;《飛白竹》“上有施愚山、沈繹堂諸先生題跋,亦可寶也”。看到這兩件寶物後,曾國藩雖然覺得自己“行年五十有一,得見此奇,可為眼福”,但還是“以世間尤物不敢妄取,審玩片刻,仍亦璧還”。

對於自己十分鐘愛的字畫作品,曾國藩尚且堅決奉還,他人送來的其他禮物自然更不會讓他心動了。曾國藩弟子和秘書趙烈文的《能靜居日記》記下了這樣的一段話:同治六年(1867)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趙烈文和曾國藩在金陵兩江總督官署閑聊,談話間趙烈文突然問道:“在師署中久,未見常饌中有雞鶩,亦食火腿否(我在老師的總督衙門待了這麽久,在平常的飲食中還沒有見過雞肉和鴨肉,老師也吃火腿嗎)?”曾國藩回答說:“無之。往時人送皆不受,今成風氣,久不見人饋送矣。即紹酒亦每斤零沽(沒有。過去有人送,我都拒絕了,現在已形成風氣,好久不見有人送了。即便是紹興酒,也是每斤零買著喝)。”趙烈文說:“大清二百年,不可無此總督衙門!”曾國藩說:“君他日撰吾墓銘,皆作料也!”說完兩人都情不自禁地大笑起來。

拒收禮物形成習慣和風氣之後,下屬們還會再討曾國藩的無趣嗎?自然不會。否則豈不是找罵嗎!

對於“約法三章”中鄭重承諾的“不薦人入武員之營、文員之署”,這里也有一個例子。同治二年(1863),曾國藩在一份來文上批示說:“本部堂治事有年,左右信任之人,湘鄉同縣者極少。劉撫部院相從三年,僅保過教官一次。近歲則幕僚近習並無湘鄉人員,豈戚族鄉黨中無一可用之才?亦不欲示人以私狹也。”原來此前曾國藩收到他的老秘書、如今在江西鹽務督銷局主持工作的程桓生的一份報告,稟告到任後的人事安排及其職務待遇。他發現程桓生帶去的四個隨員,竟有三個是同縣鄉親,於是毫不客氣地批評程桓生“初政即偏於私昵”。接著,曾國藩又拿出自己的事例告誡程桓生:“我居官多年,身邊極少湘鄉老鄉;即使是現在官居陜西巡撫的劉蓉,既是我的密友,早年又在我的幕府工作過三年,出生入死,患難與共,但我也只保舉過他一次,並且只是保舉教官。此外,這些年我所任用的幕僚和身邊其他工作人員,沒有一個湘鄉人。難道是我的親戚朋友和老鄉同學中沒有一個可用之才?目的無非是示人以公和規避嫌疑啊!”沒有過硬事實依據,敢在老秘書的來文上信誓旦旦地寫下這種批語嗎?由此可見曾國藩擔任兩江總督後,確實沒有將親朋好友引薦到軍隊和州縣衙門里。

既有“約法三章”嚴格約束,曾國藩又如此高度自律,身邊工作人員還敢以身試法嗎?歷史證明,出自曾國藩門下的官員,修養都比較好,作風都比較正派,遠不是他人門下出來的官員可比的。這就是俗話所說的“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正因如此,所以中國現代歷史學家和外交家蔣廷黻先生,才會在《中國近代史》中發出這種贊嘆:“精神教育是曾國藩終身事業的基礎,也是他在我國近代史上地位的特別。他的行政用人都首重主義。他覺得政治的改革必須先有精神的改革。前清末年的官吏,出自曾文正門下者,皆比較正派,足見其感化力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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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則教子女認錯

1 : GS(14)@2017-02-26 13:24:03

■胡家驊和吳婉芳教仔有方。



吳婉芳跟胡家驊育有兩子一女,22歲長子Caspar現於英國修讀碩士課程,二子Lynus則在牛津大學讀書,年前曾在英國一健美先生比賽中獲「Men's Physique Tall」組別冠軍,兩子跟幼女Helene都遺傳了媽咪美麗基因。吳婉芳上月接受梁佩瑚《佩瑚密語》訪問時大談湊仔經,表示只要求子女不要做壞事、不要吸毒和不要入娛樂圈,又承認自己曾是惡媽,逼子女做功課和要有禮貌,又指自己做錯也會跟子女說對不起,她說:「人係要喺錯誤中學習,如果你都唔認錯,你根本唔會進步。」



■吳婉芳的女兒遺傳了美麗基因。資料圖片

另外,對於被封「超級美魔女」,吳婉芳表示不夠膽打botox,只偶爾接受輕巧的激光醫學美容,以及做基本皮膚清潔護理,閒時吃得清淡和接受中醫調理。撰文:魯吉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70226/1994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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