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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費規定由當事方承擔

1 : GS(14)@2016-07-14 08:09:35

【話你知】海牙常設仲裁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是根據海牙和會《關於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於1899年成立,是世界歷史最悠久的國際爭端解決機構。該法庭無常設法官,但有一份各成員國認可並派出的仲裁員名單。若成員國訴諸仲裁獲立案,爭端當事方可從中挑選仲裁員代表己方;仲裁開始前,各方必須商定各種實際事項和程序。仲裁費用由當事方承擔(類似律師費)。該庭不僅接受來自國家間的仲裁申請,也接受國家與私人團體或個人之間的衝突解決申請。目前仲裁法庭有115個成員國,中國是最早的成員國之一。中國曾於1928年控訴美國廣播公司廣播電訊合同解釋案獲勝訴。中共建政後直到1972年才恢復在該庭席位,但直到1993年中方才正式參與仲裁活動,並派出首任4位仲裁員。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714/1969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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