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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擔資金黑洞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09/100366097_all.html

 今年1月中旬,中擔投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擔)客戶經理王某找到昔日大學同學、 現為招行信貸員的徐某,從招行擔保貸款了1000萬元給一家安防工程企業。但徐某沒想到這是他們之間的最後一筆業務,他告訴財新記者,「王某不久後便人間 蒸發。此前,他還為另一家關聯企業擔保,從招行貸款1000萬元。」

  與此同時,位於北京凱晨世貿中心中座3層的中擔陷入了流動性危機,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奕標出走等說法,春節前即開始在坊間流傳。

  目前彙總各方麵線索後可確認,中擔幫助中小企業貸款後說服企業拿出部分貸款資金投資所謂的「理財項目」,實際資金投向龐雜,終因資金鏈斷裂,誘發代償風險。

  早在2011年7月,首創旗下擔保公司一位風險控制人員曾告訴財新記者,一些擔保公司佔用資金情況比較嚴重,中擔已經在監管部門掛了號。

  「企業為獲得貸款,輕信了中擔的理財承諾,現在自嘗苦果;如此高風險的資金運作長達數年,監管機構卻無任何風險揭示;理應監督擔保機構的銀行也不警醒,顯然都有責任。」某擔保行業相關人士這樣說。

緩兵之計

  據北京信用擔保業協會網站披露, 2012年1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稱北京金融局)、北京信用擔保業協會、北京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北京市金屬商會相關人員,會同18家同中擔有合作關係銀行負責人,與中擔公司高管舉行了一次溝通交流會。

  在交流會上,中擔總經理劉輝公開闢謠稱,陳奕標並沒有跑路,他是因心臟病去香港治療;不過他也承認,目前中擔的流動性存在問題。

  像其他銀行一樣,前述徐某在得知中擔事發後,開始催促這家做安防工程的企業提前還款。這顯然加劇了中擔資金鏈斷裂的風險。

  2012年3月1日,在北京金融局的316會議室,北京金融局副局長栗志綱、金融穩定處處長董亮向近20名中擔客戶代表公佈了「中擔事件應急工作組」的初步解決方案。這份通報已經於週四晚間通過傳真、郵件等方式分發至與「中擔事件」相關聯銀行。

  董亮對財新記者表示,該通告於3月2日開始執行,各關聯銀行已派出專人進行該方案的對接、傳達及協調等工作,若再出現銀行對正常還貸客戶催債情況,中擔客戶可直接聯繫負責人。

  「起訴中擔公司已非個案。」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給委託律師的回覆中說道,「現在起訴中擔的案子很多,法院正在研究統一方案,可能要作為刑事案件移交公安系統處理。」

  「現在首要的是要摸清這個窟窿到底有多大,如果沒有新的投資人,沒有新的流動性補充,是不可能還錢的。」北京金融局副局長栗志綱在協調會上說道。

  「之前有報導說(窟窿)是5.5億元,我感覺遠遠不止這個數字。但也沒有坊間傳言30億元那麼多,這個數字大概加上了陳奕標控制的華鼎擔保。」 前述招行信貸員徐某告訴財新記者。他仍很擔憂,因為前述協調方案並沒有解決任何實質性問題,只是暫時壓住了危機。所謂的協商解決,就是緩兵之計。

錢哪裡去了

  中擔的客戶經理曾有著高於同行業水平的薪酬。然而此時,他們不得不在「危機重重」的擔保行業裡尋覓新的工作。

  中擔的一位客戶經理對財新記者表示,他們已經不在凱晨世貿中心裡正常辦公了。從今年2月初開始,他開始找工作,目前已經在一家政策性擔保公司面試了一輪。

  「我一開始也只知道他們收高額保證金自己投資,沒想到根本不是這個概念,他們擴大客戶借款額,多貸出款後自己直接用,這不出事才怪呢,風險失控嘛。」一位擔保業人士稱。

  知情人士透露,中擔公司的盈利模式是,為企業客戶向銀行擔保,幫助企業貸款,然後以第三方委託理財的形式把部分貸款款項截留,並向貸款企業宣揚未來以高收益作為回報。

  就在半年前,對財新記者談及自己所在的公司,上述中擔的客戶經理底氣十足,「公司有很多合理的手段來拿到資金,沒必要像其他擔保公司一樣違規。集團下業務眾多,中擔擔保業務就做擔保,典當就做短期資金拆借,小額貸款公司都快轉成村鎮銀行了,村鎮銀行可以吸存。」

  中擔實際控制人陳奕標在廣東省還有另外兩家擔保公司——華鼎和創富。不僅如此,陳奕標還通過投資參股的方式控制多家融資企業,包括北京龍盛源小 額貸款、北京凱龍創業投資基金、北京銀橋典當、廣州華御典當、廣東怡安投資諮詢等多家公司。陳奕標還曾在美國投資了一家名為「亞瑟爾資本」的公司。此外, 據港交所資料,陳奕標於2010年底耗資1.9億港元收購了香港上市公司嘉禹國際(已更名為中國投融資集團)和泰潤國際。

  這些廣泛的投資部分印證了中擔佔用巨資的去向。但被中擔內部寄予厚望的小額貸款公司,並沒有如願轉成村鎮銀行。銀監會2009年6月發佈的《小 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主發起人、最大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亞瑟爾這家投行性質的公司又生不逢 時,趕上了2011年的中概股全軍覆沒,業務受阻。

  財新記者獲悉,中擔的客戶貸款多數將在近期陸續到期,有的已經逾期;華鼎、創富的擔保客戶貸款到期也多集中在2月、3月和4月。

  「中擔拿走我們企業一部分錢,但是還不了。我從銀行貸了3000萬元,中擔拿走我1000萬元,我是銀行第一債務人,我老老實實要給銀行還錢, 但是中擔拿走我那部分錢,什麼時候給我?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近300家企業幾乎都是這種情況,中擔卻只剩500萬元可用資金,拿什麼還債?」一位紡織業的 企業主無奈說道。

「借殼」遊戲

  對於中擔前述一些旗下公司,知情人士透露,基本做兩塊業務,一是普通的融資業務;一是作為中擔的「殼公司」,幫助其進行資金騰挪交易。

  中擔總經理劉輝曾表示,截至1月底,北京中擔在保戶數300多戶,在保餘額33億元。另據受牽連企業瞭解的情況顯示,華鼎在保餘額28億多元;創富擔保在保餘額19.66億元,牽涉企業達450家。據此粗略統計,三家擔保公司在保餘額共計達80多億元。

  據財新記者從中擔相關人士獲得的數據,目前中擔總資產為12.2億元,表外擔保和或有負債為11.66億元,存入銀行保證金餘額為2.1億元,可用資金500萬元。此外,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餘額為3.3億元,應收代償金額為3267萬元,關聯方應收賬款6.43億元。

  「中擔公司都是以其關聯方(殼公司)的名義來和客戶簽訂合同,把客戶的保證金誘騙後騰挪,變成自己的資金,然後自己再到處去投資、理財或挪作他用。」某接近北京金融局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陳奕標甚至都未直接出任中擔的法人代表。

  據某建材行業的企業主向財新記者出示的借款協議顯示:企業或個人作為甲方——出借方;中擔下屬的殼公司作為乙方——借款方。

  另一位方姓企業主告訴財新記者,幾乎99%的客戶都參與了中擔的第三方理財業務,客戶將從銀行獲得的全部(或部分)銀行貸款再「借」給中擔,而中擔承諾將返還客戶年利率為12%—18%理財收益。具體投資什麼業務,客戶基本都不清楚。只不過,借款方是中擔的殼公司。

  前述建材行業企業主向財新記者透露,「為了儘量減少企業貸款的不真實性,銀行要求對所貸款項的流向進行監控,中擔就幫助出具了虛假合同,作為『借款方』的乙方是中擔的關聯公司,是中擔自己註冊的貿易公司,我們的很多貸款,都給他們用了。」

  「我們專門去工商局查過,之前打款的兩家貿易公司(中擔殼公司)已經註銷了。中擔把很多殼公司都註銷了。但是,註銷的那兩家公司和中擔旗下銀橋 通寄賣有限公司的法人是同一個,他們自以為天衣無縫。現在很多企業讓他們出具直接的借款證明(把之前通過殼公司簽的借款證明,直接改為是中擔公司向客戶的 借款),但是他們拖著不願意寫。」該企業主說道。

  一位相關銀行分支機構負責人透露,大部分銀行自己都清楚,企業一般出具的這種合同都是虛假的。

  「現在銀行說企業有責任,也屬於是騙貸行為,銀行堅決不承認他們知道這些是假合同。」一位聲稱自己通過中擔在多家銀行有貸款的企業負責人稱,「我之前和擔保公司做業務時也瞭解過,其實好多銀行是知情的。」


銀行「受騙」?

  像其他銀行職員一樣,徐某在得知中擔事發後,開始催促貸款的這家做安防工程的企業提前還款。「企業特別不配合。提前收貸就說沒錢,不肯追加法人連帶責任。那會兒就懷疑企業是不是把借款錢貸給擔保公司了。」徐某對財新記者稱。

  這家安防工程企業則告訴財新記者,他們並沒有拿到貸款,1000萬元全部都交給了中擔。本來他們是2012年2月支付貨款時才需要貸款,但擔保公司死磨硬泡讓提前貸款出來給他們,利息豐厚。不過,企業方面不願透露細節,也不肯出示與擔保公司的合同。

   徐某對財新記者稱,招行對貸款的管控一直比較嚴格,無論是擔保貸款還是信用貸款,都要求走受託支付。這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 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目的是為了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受託支付目前適用 的情況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銀行此舉就是為防止資金挪作他用,貸款資金直接留給該公司上游企業。這也是很多銀行貸款通行的做法。但財新記者獲悉,實際上,這兩筆貸款輕易繞開了受託支付的限制,並沒有流入供貨方。

  中擔客戶經理王某承認,當時出示的貿易合同系偽造。貸款流入所謂的「上游企業」後,幾經輾轉,最終流回中擔。

  徐某告訴財新記者,招行北京分行上下都很緊張,「如此緊張的重要原因是,去年7月,王某還從我這裡辦理了另一筆1000萬元的擔保貸款給另外一家企業,尚未償還。而這兩家企業是相關聯的,也就是貸款的是同一撥人。」

  徐某告訴財新記者,根據招行對擔保公司准入的規定,中擔須繳納10%保證金,但不足額。也就是說,即便足額繳納,還有1800萬元的資金缺口。由於兩家企業是關聯企業,又並非企業自用,這兩筆業務成為招行北京分行目前風險最大的兩筆貸款。

   據權威人士透露,從2012年3月8日開始,北京金融局牽頭的「中擔事件」應急工作組召集涉案企業將齊聚中擔,共同討論中擔的債務問題。這將有助於統計中擔涉及的資金窟窿到底有多大。

  「現在想想,當時真是大意了。現在想想還是有好多蛛絲馬跡說明是有問題的。」徐某對財新記者稱,「不過,慶幸的是,當時走了受託支付,銀行的責任能小一些。」

  銀監會2010年2月發佈了《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並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 意義在於,規範商業銀行貸款支付行為,確保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防止借款人資金被挪用,防範和杜絕貸款用途的虛構和欺詐,以規範和強化貸款風險管控。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稱,此次中擔事件所暴露出來的銀擔合作問題,證明受託支付制度在現實中很難被真正執行。但銀行還是有很多辦法來發現擔保公司是否正常。

  王某去年7月曾針對彼時「擔保行業亂象」對財新記者指出,其實如果銀行想查擔保公司,方法很簡單,多跑兩趟,查得細點,一般不合規的都是能察覺的。「為什麼沒查出來?是查不出來還是沒查?」


誰來埋單?

  「銀行的營銷夥伴、企業融資的盟友、金融創新的基地、職員發展的平台。」這句標語是中擔貼在公司牆上的企業理念。

  「從遊戲規則上講,我們這些企業既然願意和中擔建立合作,我們就願賭服輸,我該還銀行的錢,一分不差保證還,但是中擔那部分我們也該替他們還嗎?我們一開始也不認識他們,都是銀行和政府介紹的,現在出問題了,該誰管?誰負責?」上述紡織業企業主說。

  應南北兩地諸多受牽連企業方的要求,2012年2月29日,北京金融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等監管機構成立了「中擔事件應急工作 組」,並於3月7日起,與北京市工作組指定的財務人員、律師以及相關銀行代表進場核查中擔資產負債情況,同時要求該公司各相關部門配合。

  北京市工作組、北京金融局將對中擔的集團債權進一步梳理,並追查廣東省關聯資產,要求中擔公司按客戶貸款逾期、到期的緊急程度排序,逐個展開四方洽談,制定解決方案。此外,要和再擔保形成總方案報市政府。

  一位中擔內部負責人表示,客戶的賬戶信息已於2月底梳理完畢,中擔公司會根據客戶的還款時間的先後順序來優先解決。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中擔正與十多家合作銀行進行協商,希望能盡快將公司存在銀行的2.1億元質押擔保保證金取出以應急,並且北京銀行方面已經基本同意,而其他銀行的問題不大。

  相關人士介紹,目前擔保公司跟銀行做企業擔保業務時,保證金繳存存在較大的差異,按擔保公司類型分為:民營擔保公司和國營擔保公司。國營擔保公 司做這塊業務時不需要交保證金,但民營的擔保公司需要(往往繳存金額較大,繳存比例也不同),而且中擔這筆保證金會統一存在一個指定的賬戶裡。

  比如,中擔跟北京銀行做企業擔保業務,該銀行需收12.5%的保證金,企業貸款1000萬元,要按照這個比例存入該賬戶125萬元。

  「原則上這筆保證金應該是中擔來拿,但是中擔和企業去談,把企業這筆125萬元保證金給扣了,將剩餘的875萬元交給客戶,實際上這筆保證金是企業掏的,現在企業自己把貸款還給銀行,可是保證金還是不退還給企業。」上述人士稱。

  自從出現「中擔事件」,銀行的保證金賬戶一直處於封存狀態。北京金融局3月1日曾與各家銀行協商,並給出了四方面的解決方案:各銀行將依法合規 嚴格履行借款合同,對正常貸款不予催收;各銀行結合各企業客戶信貸合同的具體情況妥善處置保證金;各銀行對於信用記錄良好,經營狀況正常的借款人,按照各 銀行正常流程辦理續貸業務;各銀行將指派專人與應急工作組及監管部門對接,進一步摸清中擔實際情況,共同化解風險。

  「我們力爭做到統一管理,統一步伐,到時會有具體的方案,避免發生極端擠兌、提前收取或寅吃卯糧(將後面客戶的保證金拿來還前面的客戶)。」北京金融局金融穩定處處長董亮說。

  一位關聯銀行人士表示,銀行肯定不會「埋單」,不可能替中擔承擔損失,會通過各種方法把這筆錢追繳回來。現在銀行的做法就是起訴中擔,查封其資產,將其資產拍賣,但這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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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中擔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27/100384867_all.html

  在中擔投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擔)的資金黑洞再也無法彌補時,各方開始考慮「後事」如何料理。

  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由於各方在中擔的重組方案上存在巨大分歧,中擔可能即將進入破產程序。而假如在進入破產程序之後,一旦在一段時間內,雙方仍然未達成一致意見,這家曾經的民營擔保巨頭可能宣告破產。

  「目前債務重組各方對重組方案態度不一,與此同時資產逐步流失。為避免出現更大危機,給債權人帶來更大損失,必須盡快考慮使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前述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4月24日對財新記者表示。

  他並稱,如果在破產重整過程中達成債務和解,仍有重組希望。

  財新記者獲悉, 北京市銘達律師事務所、北京國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與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和相關銀行代表一同負責核查中擔資產和負債的情況。

  中擔流動性危機事發後,2月24日,中擔公司在北京市金融局指導和支持下,經董事會批准,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全權行使董事會管理職責。

  2月29日,北京市金融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等監管機構成立了「中擔事件應急工作組」(下稱市工作組)。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金融局正在努力推進中擔的重組,聯繫了各個方面。目前國資系統反應不積極、銀監局失聲、銀行催討甚至起訴⋯⋯這都是金融局無法控制的。」一家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是其中的一家債權銀行,該行人士說,從銀行角度來講,銀行肯定不想承擔損失。

  中擔事件影響較大。中擔成立於2003年9月,註冊資金5.8億元,目前在保餘額30多億元,擔保放大倍數超過5倍,牽涉了22家銀行以及294家北京市企業。中擔的案情較為複雜,一些企業存在多頭貸款和擔保現象,中擔則存在違規操作的資金體外循環。

  目前中擔計劃提出破產重整的方案,希望走正常程序向金融局報批。

  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對財新記者表示,進入破產程序並不等同於最後宣告破產。因為在破產清算前還有重整的可能,中擔與債權人雙方仍有望達成和 解。債權人委員會可以和中擔去談,比如債務延期和債轉股等計劃;如果超過一定期限,雙方沒有和解成功,又沒有可行的辦法解決中擔的債務問題,才會最終宣告 破產。

  不過,前述知情人士介紹,目前部分大債權人尚未加入債權人委員會,使債權人委員會的權威性受到影響。

  「中擔可能正通過別的方式把資產轉走。但如果走破產程序,公司就由法院接管了,償債資產會相對安全。」前述律師認為。

重組陷入僵局

  今年年初,位於北京凱晨世貿中心中座三層的中擔陷入了流動性危機(詳見本刊2012年第10期「中擔資金黑洞」)。

  1月30日,中擔邀請銀行、政府召開溝通交流會。在交流會上,中擔副董事長、總經理、銀行協作委員會負責人劉輝公開宣稱,中擔實際控制人陳奕標沒有「跑路」,而是因心臟病去香港治療;不過劉輝也承認,中擔的流動性存在問題。

  2月上旬,劉輝失蹤。與劉輝相識的一家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劉輝「目前已被有關部門控制起來了」。

  中擔內部人士對財新記者透露,前公司領導層在承認經營出現問題的同時,刻意隱瞞了公司資金出現巨大缺口的具體事實。「目前中擔重組面臨諸多難題。首先,債權人希望高比例現金償付債務與中擔可能得到的重組資金差距太大。」 這名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

  從3月7日起,該小組與市工作組安排的審計人員、律師以及相關銀行代表進場核查中擔資產和負債情況。目前,北京市金融局與市工作組初步核查結果是公司債務達12.7億元。

  在債權人委員會方面,其聘請的一位韓姓律師對財新記者稱,究竟中擔資產狀況如何,包括可用資金有多少,債委會至今尚不清楚。

  北京金融局聘請的銘達律師事務所以與金融局簽署保密協議為由,拒絕透露中擔的資產狀況。

  中擔此前向北京市金融局提交了「3331」的債務處置方案,即債權人自行承擔三成,債轉股三成,中擔利用投資商的現金分期支付債務三成,以往違規高息沖抵一成。不少債權人認為,三成的損失難以接受。

  債權人委員會相關人士透露,委員會近日向北京市金融局提出了「631」方案,即六成現金償付,三成債轉股,債權人承擔一成損失。

  對於這一方案,中擔內部員工對記者表示,「個人認為,六成肯定是太高了。中擔如果能拿出來,早就拿出來了,不至於拖到現在。如果真到了破產的地步,以目前中擔的資產來說,對債權人是個巨大的損失。」

  中擔內部中高層與基層對重組前景預期並不相同。

  中擔應急領導小組有關人士稱,中擔內部的自救努力得不到公司內部股東和管理層的支持。

  從3月中旬開始,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向股東發出繼續投資或接受股權轉讓的徵求意見函。時隔一個多月後,大多數股東沒有答覆,有的股東直接退回了徵求意見函。

  在2010年和2011年,中擔的中高層拿到的「違規」項目提成約2500萬元,除了少數配合上交,大部分人選擇迴避或拒絕。

  中擔員工似乎仍對中擔重組成功、繼續經營持樂觀態度。財新記者在中擔發現,中擔已經開始恢復辦公,但是多數都是行政和後勤人員。

  「債委會非常希望中擔能繼續經營,畢竟中擔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力。在民營擔保公司裡,中擔原本排名第一。」中擔的一位留守員工對財新記者表示。

資產持續流失

  前述中擔債權人委員會相關人士稱,中擔的資金缺口逾7億元。

  不過,上述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對財新記者稱,在中擔重組過程中,有個別高管涉嫌轉移資產,造成中擔資產加速流失。

  這名內部人士透露,中擔前期很多優良資產被單獨償付,這導致中擔的重組價值大打折扣。

  與此同時,有個別配套公司在市工作組對中擔進行賬務資產核查期間,仍擅自挪用資金。

  「從目前情況分析,由於資產逐步流失,人員愈加不穩定。為避免出現更大的損失和危機,給債權人帶來更大損失,必須盡快考慮使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前述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說,這樣,不管是重組,還是破產清算,都為中擔、債權人和政府留下空間和時間,以利危機化解。

  「同時在破產過程中,請有關部門協助追回流失的資產,配合公安機關,打擊犯罪,保全資產,同時繼續努力爭取重組。」 他補充道。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分析,如果中擔在重組過程中「資產流失」屬實。那資金缺口將遠遠高於債委會提供的「7億多元」這一數字。

  「中擔原在銀行的保證金有約4億元,到2月底,剩下2億多元。其他的都是單獨償付或者支付正常到期項目的保證金退還了。另外,原來對外投資或者 配套公司的對外投資約2億元的資產,已經被單獨清償轉讓。這樣,中擔的理論資產少了4億元左右。」前述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表示,中擔對外投資,有的採用 個人代持的方式,這樣使這些資產的認定也有很大困難。這部分也有約5000萬元。

  他透露,目前在金融局主導下,中擔在與包括多家北京市國企和其他性質的投資商洽談,但由於上述中擔自身重組價值隨著資產流失也在下降的原因,談判進度緩慢。

  接近談判的一位知情人士對財新記者稱,此前,私募股權基金公司CVC想花5億元買中擔的殼。但因為種種原因,未成行。

  中擔應急領導小組人士認為,廣州對中擔實際控制人陳奕標的定性,會直接影響中擔的重組進程。

  2012年4月20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做出罷免陳奕標廣州市人大代表的決定。目前,廣州方面對華鼎公司的定性是涉嫌騙貸,華鼎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正是陳奕標。

  「既然如此,有著類似經營模式的中擔公司,會不會也面臨同樣的定性?」他反問。

資金去向

  對於中擔融資後的資金去向,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對財新記者稱,初步瞭解,是被中擔某些個人或配套公司用來進行海外投資。

  被中擔員工稱為「中擔資本」的集團,其業務幾乎覆蓋全金融產業鏈。集團下擁有北京龍盛源小額貸款、北京凱龍創業投資基金、北京銀橋典當、廣州華御典當、廣東怡安投資諮詢等多家公司,還有一家投行性質的公司及兩家上市公司。

  北京市擔保業協會會長李世奇4月24日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介紹,中擔前幾年發展很好,從2006年大概三四億元擔保額,逐年發展到2011年的 30億元左右。2010年開始拿到國家的補助,當年拿到了1400多萬元。「從代償率來看,中擔這幾年代償率並不高。後來還是毀於惡性膨脹。」

  李世奇稱,2009年底到2010年初,陳奕標在美國註冊了亞瑟爾公司,做投資、諮詢業務,名義是幫助企業在國外上市,超越了自身的能力。

  「他在華爾街租了房子,兩地運作,成立北京分公司,耗費了大量的資金,一單也沒做成。」李世奇表示。陳奕標在廣東還擁有華鼎、創富兩家公司,在 香港先後收購了兩家業績很不好的上市公司,即嘉禹國際(已更名為中國投融資集團,01226.HK)和泰潤國際(00204.HK)。

  李世奇認為,上述投資耗費了中擔大量資金,但是借殼上市計劃落空,成為促使中擔資金鏈斷裂的重要原因。

  此外,恰逢去年銀根緊縮,民間借貸失控,在暴利誘惑之下,中擔也不惜鋌而走險。

  前述股份制銀行人士稱,不乏小企業和中擔人員串通,涉嫌從銀行騙貸。

  中擔應急工作組領導人員對此持不同的看法。他認為以惡性膨脹解釋過於片面。他認可中擔的戰略發展結構,認為在擔保、小貸、短資、基金及上市公司等方面的佈局,保證了中擔能有近、中、遠期的發展規劃。

  「中擔的多元化戰略,全部是圍繞為中小企業服務。中擔對海外上市公司的收購,是為北京中小民營企業海外上市、進行資本運作提供一個接口。沒有把 握好投資回報週期和短期資金需求的平衡,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在這期間,出現了擔保公司的資金鏈斷裂,是大環境的問題。而為提高信譽度,公司長期維持高成 本運營又留下後患。」該領導小組成員說。

  不過,他也向財新記者坦言,「中擔『個別人』可能因為個人私慾,存在惡性膨脹。」

官司此起彼伏

  隨著危機的不斷加劇,中擔開始官司纏身。

  北京海淀法院近日受理了北京銀行大鐘寺支行起訴北京太行雙辰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太行雙辰)的案件。這是中擔危機爆發以來,首例開庭審理的銀行起 訴企業案件,因此引起了各方關注。該案原本將於4月25日開庭審理,但由於太行雙辰方面提出延期審理的請求,開庭日期延至5月28日。

  據債委會委員透露,債委會在4月23日,向法院提交了請求法院暫停審理銀行起訴中擔事件受害小微企業的聯名信。債委會聘請的律師認為,該案件牽 涉企業人數太多,應當按群體事件受理;另一方面,債委會希望通過金融局出面化解中擔危機。前述案件延期,「是一次債權人的勝利。」債委會人士對財新記者 稱。

  據接近該案的人士透露,這筆貸款5月到期。銀行此時提起訴訟,是因為它們與太行雙辰簽訂了合同,需向銀行按月付息。

  據該案知情人透露,太行雙辰劉書英分別以個人和公司的名義通過中擔,從銀行貸款5000萬元,其中貸款的大部分都投入中擔購買所謂的理財產品。 劉書英以個人名義貸款的那部分利息,已於3月下旬歸還。此次銀行催款,並訴至法院的這部分,是太行雙辰拖欠銀行的600萬元的利息。

  劉書英對財新記者表示,除了上交銀行10%的保證金,她又交給中擔20%的保證金,再扣除銀行的一些收費,她要付全部的利息,但只拿到六成現金。

  該人士還稱,劉書英原本將兩套房產抵押到中擔作為反擔保。中擔事件爆發以後,中擔將劉書英的房產解押,劉書英立即將其房產出售。這也是銀行方面急於凍結查封其資產的另一個原因。

  此外,農行昌平支行起訴某鋼貿企業將於5月4日開庭。此案件並沒有延期消息。一位熟悉此案的人透露,該企業將全部貸款用於夠買中擔理財產品。

  一位擔保業協會人士表示,企業也有利益誘惑,中擔不白用其錢。或者是貸款的一部分提供給中擔使用,或者乾脆企業自己不用貸款資金,完全給中擔使用,這些做法都涉嫌騙貸。

民營擔保危機

  曾經輝煌一時的民營擔保巨頭中科智在2008年爆出巨虧醜聞,創富神話破滅之後,中擔一度成為民營擔保公司裡的領頭羊。

  業內人士認為,中擔是另一個中科智,「人員臃腫,管理混亂」。

  同中科智的實際控制人為張鍇雍一人相同,中擔也基本被業內人喚為「標哥」的陳奕標一人控制。陳奕標曾是廣州市人大代表,被評為廣州市五四傑出青 年。很多業內人士提起此人,常常用「張揚」「另類」「激進」等字眼。同陳奕標類似,張鍇雍當年也註冊多家公司或者買來現成殼公司。將這些作為擔保公司委貸 擔保客戶,從中挪用資金。

  「他(陳奕標)是全國青年委員,頭銜一大溜,每年都在北京大肆宣傳。」李世奇對財新記者形容。

  熟悉陳奕標的人也表示,陳奕標做事風格影響著中擔的風格。該人士稱,中擔對員工辦業務提成在2%,這在行業裡屬於很高。中擔一般對小企業的貸款 擔保,擔保費率收入大概在2.5%-3%,這樣高額的提成誘惑下,難怪員工業務做得這樣猛。而提成費與擔保費率收入如此接近的現實,也間接反映出中擔存在 違規經營的事實。

  李世奇對財新記者稱,中科智和中擔的共性就是極度擴張,「融來的資金都進入樓市、股市,最終都超出自身的承受能力。」他還表示,在2008年出 事以前,中科智每年盈利水平相當高,委貸也屬於合法。在當時資金使用要交10%資金使用費情況下,盈利水平相當高,並不如中擔存在高成本運營,最終造成資 金鏈的斷裂。

  一家政策性擔保公司的負責人對財新記者表示,如果擔保機構一開始服務中小企業就以盈利最大化為目標,做著做著就會走樣。如果真有欺詐行為,應該嚴肅處理,「不要說他騙了錢了,有了欺詐行為,人都跑國外去了,政府還去救公司。」

  他表示,民間金融應陽光化,政府不應插手,只要定好規則就行了,關鍵是培育市場。而銀行需要對自己行為負責,「審查時候都應該能發現問題,不需要多麼高超的財務技巧」。他也建議, 應在擔保公司和銀行之間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

  不過,中科智在上一次危機中,最終靠深圳市政府的協調下,僥倖活了下來。這次,中擔亦有機會重組成功,避免被破產的命運嗎?

  本刊記者趙靜婷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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