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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律協:堅決支持法院對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案的一審判決

8月4日,據新華社消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案4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周世鋒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宣判後,全國律協負責人就此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於司法機關對周世鋒案的依法公開審理和判決,全國律協和廣大律師堅決支持,廣大律師必須堅守法律底線,模範遵守國家憲法法律。

全國律協負責人說,周世鋒以律師名義為掩護,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甘於充當境外勢力主導的“顏色革命”馬前卒,其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嚴重幹擾正常司法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與律師職業和律師執業活動沒有任何關系,但其行為敗壞了律師職業的聲譽,損害了律師行業的整體利益。對周世鋒等人的依法懲處,清除了律師隊伍里的害群之馬,必然會為廣大律師創造更好的執業環境,更好地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

這位負責人表示,周世鋒案對於廣大律師來說,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和警醒。廣大律師作為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必須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維護憲法法律尊嚴,珍惜職業聲譽,維護行業尊榮,依法依規開展執業活動,堅守三條法律底線,也就是:決不能讓極個別人利用律師身份和以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炒作個案,攻擊社會主義制度,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決不能讓極個別人利用律師身份策劃、煽動、組織有關利益群體,幹擾、破壞正常社會秩序;決不能讓極個別人利用律師身份教唆、指使當事人串供、偽造證據,幹擾正常司法活動。

全國律協負責人表示,律師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參與者和推動者。長期以來,廣大律師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過硬的專業技能和堅定的道德操守,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律師事業也實現了長足發展。實踐充分證明,我國律師隊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黨和人民可以信賴的隊伍。律師隊伍中極個別人違法犯罪,不能代表行業主流。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律師協會要團結凝聚廣大律師,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在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堅守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模範遵守憲法法律,鍛造執業本領,恪守職業道德,切實肩負起當代律師的神聖職責和時代使命,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全面推動依法治國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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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播發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犯罪案警示錄

8月2日至5日,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犯罪案件一審先後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分別被判處七年半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翟巖民、勾洪國被宣告緩刑。4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懺悔、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槌落下,余音鏗鏘——

案件的依法宣判,意味著少數不法律師、非法宗教組織、網絡推手、職業訪民、境外反華勢力深度勾連,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熱點案事件、攻擊國家憲法法律制度、煽動制造官民沖突甚至大規模流血事件,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行為受到法律的公正懲罰;其所謂“整合國內反體制力量、促進黨內分裂、爭取國際社會介入”三大目標和“轉型方案、建國方案、民生方案、獎勵方案、懲罰方案”五項方案等陰謀,也暴露在法治和正義的陽光之下。

案件的依法宣判,更向西方反華勢力發出嚴正宣告:中國的憲法法律底線不容挑戰,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容踐踏。面對披著所謂“民主”“人權”外衣的所謂“推墻”運動和“顏色革命”,中國沒有麻痹,中國早已警醒,中國將以最堅定的決心和最強大的力量捍衛自己的制度和政權。任何妄圖破壞中國和諧穩定、顛覆中國國家政權、阻止中國和平崛起的圖謀,註定不得人心,也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最終走向可恥的失敗。

惡意炒作聚集滋事 “死磕”個案意在“死磕”體制

2015年5月2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前,突然出現了這樣一幕——

一名光頭大胡子中年男子帶領一些不法人員,以聲援一起案件為由,在法院大門口給該院院長擺設“靈堂”,並高聲叫罵、侮辱誹謗,引來大批群眾圍觀,造成周邊道路長時間堵塞,嚴重擾亂單位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這名男子就是“網絡名人”“超級低俗屠夫”、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行政助理吳淦(另案處理)。當日,吳淦等人被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行政拘留;5月27日,吳淦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被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刑事拘留。

境外媒體很快刊登出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關於此案的評價。周世鋒在接受采訪時汙蔑國家機關構陷吳淦,惡意攻擊我國人權狀況,並將吳淦美化為“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國家政權的仇恨。

這並不是個例。近年來,全國各地出現多起類似案事件,其炒作手法幾乎如出一轍:法庭內,少數不法律師打著“追求真相”“維護公平正義”的旗號,罔顧法律事實,當庭侮辱法官、大鬧法庭,甚至蓄意讓自己被逐出法庭,繼續以此炒作;法庭外,一些職業訪民圍觀“聲援”、舉牌滋事;同時,有人還在網上網下炒作,接受境外媒體采訪,將案件不斷炒熱、炒大。

——2015年2月,在江蘇蘇州一起故意傷害案庭審過程中,代理該案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女律師王宇(另案處理)無端鬧庭、辱罵法院工作人員,阻撓庭審進程;在法庭外,王宇與上百名職業訪民一同打橫幅、喊口號,企圖幹擾法院依法審理。

——2015年1月,在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借口聲援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某東代理的一起案件,吳淦等人在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檢察院、中級人民法院等地張貼攻擊性大字報,駕駛貼有相同內容大字報的車輛圍著法院兜圈並高聲叫罵,嚴重幹擾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並通過互聯網惡意炒作攻擊司法機關、抹黑司法制度。

——2014年5月,河北省保定市一起敲詐勒索案審理期間,周世鋒數次前往當地,授意該所律師拍攝照片,醜化檢察官、法官形象,編造“保定市委政法委領導為搞形象工程整出冤案”等謠言,並指使吳淦等人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抹黑、汙蔑地方黨委和司法機關。

……

這些人如此熱炒究竟是為了什麽?吳淦等多名證人證言顯示,這些行為來自周世鋒的直接授意或得到周世鋒的幕後支持。周世鋒之所以這樣做,除了提高知名度、獲取更大經濟利益外,還隱藏著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推墻運動”。

“推墻運動”,這個大多數人都不甚理解的概念,卻在周世鋒等人的思想和言行中根深蒂固——所謂“推墻”,就是要推翻中國現有體制和制度,實現“顏色革命”。

周世鋒自稱為律師界“宋江”,不僅將其他律師事務所不敢聘用的“死磕派”律師王宇等人招至旗下,也聘用有多次違法記錄的吳淦、刑滿釋放的劉某新為行政助理,號稱“文有劉某新、武有吳淦”;還特意聘用曾在某國家機關工作的黃某群、曾在某中央媒體任職的謝某東等人,並四處炫耀。

“我對整個司法體制和政府存在不滿。我把一些‘死磕派’律師和吳淦這個網絡推手吸收進律所,讓他們在辦理敏感案件過程中挑戰法律、挑戰政府。”周世鋒承認,“通過這些人,采用侮辱、誹謗、捏造事實等方式,攻擊官員、政府和司法體制。”

除了在用人方面“招降納叛”,在代理案件方面,周世鋒也要“精挑細選”——

“鋒銳所接納我之後,周世鋒說過,別人不敢接的案件咱們敢接,別人不敢做的案件咱們敢做。”王宇在證言中說。

劉某新等人證實,周世鋒等人專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夠敏感、影響不夠大,就想盡辦法炒熱、炒大。只要案件夠敏感,周世鋒甚至可以不要代理費用,主動出錢出力,目的就是將事態擴大。

“周世鋒號稱不靠法律做案件,他經手的案件,在法庭上動輒言語攻擊法官、法院。如果還達不到目的,他就以刑事控告書為要挾,恫嚇法院、法官。”謝某東說。

證據顯示,周世鋒對這樣做的後果也十分清楚,一方面時常提醒“隨時會進去,要註意安全”;另一方面,卻又指揮手下在一次次炒作中“沖鋒陷陣”。

“周世鋒是領導者、組織者,把這些人糾集到一起形成一股勢力。”黃某群說,表面上是“死磕”司法個案,其實是“死磕”司法制度和社會制度,煽動更多人對國家政權產生仇恨、怨恨的心理,這就是搞“推墻”運動的一種形式。

“精神領袖”深藏幕後 散布“推墻”思想蠱惑人心

黑龍江建三江、山東濰坊、河南鄭州……在多起熱點案事件的惡意炒作中,都有一些職業訪民參與其中,不問真相、不顧事實,與不法律師彼此呼應、非法聚集滋事。而擔任現場組織指揮角色的,就是被稱為“訪民經紀人”的翟巖民。

翟巖民在供述中說,每次事件都是少數不法律師先挑起事端,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職業訪民迅速跟進,繼續炒作、發酵;把事件炒起來以後,就開會進行組織、策劃、預謀,決定具體分工。他負責現場總指揮,另外有人負責網上募捐、發帖炒作。“這是一個固定的模式”。

事實上,正如翟巖民自己承認的,這些案事件都與他自己沒有任何關系,他為何如此熱衷參與其中?翟巖民說,自己做生意失敗後,把不滿轉化為對體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終接受“推墻”思想,追隨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

翟巖民追隨的人是胡石根。胡石根1994年因犯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2008年刑滿釋放。然而,胡石根並沒有悔改。2009年後,他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臺,網羅一些不法律師和職業訪民,散布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

胡石根是如何散布“推墻”思想的?

多名證人指證,胡石根以“傳教”為名,實質卻是進行“洗腦”。胡石根經常將律師炒作的敏感案事件作為“成功案例”進行煽動,大談需要怎麽炒作、提供支持;同時鼓勵職業訪民參與聲援圍觀,“以被拘留為榮”,承諾如被拘留將發放“拘留補助”,還會為其家屬送去慰問金。

證人劉某平在證言中說,胡石根之所以要拉攏職業訪民,看中的就是他們“膽子大、易煽動、聽指揮”,可以作為顛覆國家政權的一支行動力量,利用他們鬧事能夠迎合“同情弱者”的社會心理,從而爭取更多社會公眾的支持。

同為胡石根追隨者的勾洪國也供述:“訪民這個群體無論有何種訴求,或多或少都對政府存在不滿,把他們組織起來就可以形成一種合力,跟政府對抗。把骨幹訪民拉進來,就能帶動更多訪民,像滾雪球一樣越聚越多。”

“胡石根是我們的‘精神領袖’。”翟巖民供述,“胡石根對我‘推墻’思想的形成和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參加的一系列敏感事件的組織、策劃、聲援、炒作,都是以胡石根的思想為指導的。”

多名證人證言顯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動力量薄弱,不足以“推墻”,卻企圖通過炒作一起起熱點案事件,不斷激化社會矛盾,通過“剔縫掏磚”的方式逐漸實現“顏色革命”。

炒作“慶安槍擊事件”,就是“推墻”思想付諸實施的一次實際行動——事件發生後,少數不法律師迅速建立“慶安事件維權”微信群,趕到慶安火車站打橫幅;吳淦等人造謠“警察槍殺訪民”“央視視頻造假”,煽動“下一個死者就是你和我”,發起對當事民警“人肉搜索”;周世鋒等人連續發表聲明、接受境外媒體采訪,故意歪曲事實、抹黑攻擊;胡石根指使翟巖民組織職業訪民,分多批次前往慶安舉牌滋事,事後在北京設宴為被拘留的職業訪民“慶功”,稱他們為“維權勇士”……由此,在這些人的周密組織和精心“導演”下,一次民警依法合規的履職行為被歪曲為“民警槍殺訪民”,演變成一起重大輿論事件,嚴重誤導廣大網民和群眾,在海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這些律師、訪民都有共同的‘推墻’思想,都在所謂的‘民運’圈。”翟巖民說,他們的這些行為就是要對抗現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機關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人圍觀此事,讓百姓上街,造成官民沖突,再讓國際社會介入,推翻共產黨領導,實現所謂“顏色革命”。

證據顯示,胡石根還企圖整合“民運圈”“死磕律師圈”“訪民圈”等,進一步壯大參與“推墻”運動的力量。

2015年2月,胡石根在北京“七味燒”餐廳參加由周世鋒、李和平(北京高文律師事務所律師,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組織資金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另案處理)、翟巖民等15人參與的聚會,圍繞“律師如何介入勞工運動”和“律師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議題進行商議。

多名證人證言印證,這次聚會不是一次簡單的飯局,而是一次交流、完善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策劃、實施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聚會。聚會既有固定嚴格的討論規則,又有明確、具體指向顛覆國家政權的討論主題;既是對2014年實施的顛覆活動的總結,又是對2015年繼續組織、實施顛覆活動的密謀和策劃;既提出系統化的顛覆國家政權思想、方法和步驟,又是胡石根等人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實際行為。

對此,胡石根供認不諱:“我多次在‘同城飯醉’中,向一些律師、訪民大談自己的‘和平轉型’理念,提出國家轉型的‘三大因素’‘三個階段’和建設未來國家的‘五大方案’。我把這些理念灌輸給其他人,就是想達到‘顏色革命’的目的。”

境內境外深度勾連 妄圖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周世鋒、胡石根等人在國內大肆進行“推墻”運動的背後,時時閃現著西方反華勢力的影子——

2014年3、4月間,胡石根指派勾洪國等人赴境外參加由分裂分子參與的具有反華性質的培訓,接受推翻政權思想和方法的言傳身教。勾洪國參加培訓返回北京後,將培訓內容向胡石根進行匯報,並將相關資料交給胡石根。

“這個‘領袖營’有‘藏獨’‘疆獨’等代表參與,學一些理論和技能,理論就是反對中共,技能是怎麽對抗政府,怎麽對抗執法等。”胡石根在供述中說。

“我感覺這就是一個各種反動群體代表的大聚會。”勾洪國說,“胡石根本人無法出境,他就是想將我培養成為一個在國外‘民權’組織活動時他的代言人以及在國內推行‘民主’運動的骨幹。一旦國內爆發‘運動’,可以利用我在培訓中的所見、所學來組織大家對抗政府。”

王宇及其丈夫包龍軍(另案處理)也曾多次在境外反華組織資助下,赴英國、瑞士、泰國和臺灣、香港等地接受培訓。“都是他們主動聯系我,給我免費提供到境外參觀、考察西方司法制度、人權方面體制或現狀的機會,灌輸西方的‘普世價值’理念,然後借這種形式攻擊中國政府;還讓我學習如何使用翻墻軟件、加密軟件和安全刪除軟件,就是為了逃避偵查。”王宇說。

在組織少數不法律師、“民運”分子赴境外培訓的同時,一些境外反華組織還以直接資助、安插境內代理人的方式,為“推墻”運動推波助瀾。

據李和平供述,他於2013年開始與境外某基金會開展一個為期3年的合作項目,該基金會提供資金,他負責項目實施。

李和平的助理高某證實,這個合作項目的實質是在國內挑選少數不法律師和部分職業訪民,組織召開研討會、舉辦培訓班,煽動他們對中國司法制度和社會制度的不滿情緒,慫恿和資助他們參與一些敏感案事件炒作。選擇的敏感案事件或確定的培訓項目均要提前報給該基金會,獲得批準後再開始實施,所有費用實報實銷。2015年上半年,吳淦等人前往南昌,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前公然侮辱他人、擾亂單位秩序,相關費用即由該境外基金會報銷。

證據顯示,西方反華勢力參與“推墻”運動的伎倆還有更多——

胡石根、李和平、吳淦等人先後多次獲得境外反華組織頒發的獎項。2013年1月,周世鋒收到某境外反華組織寄送的賀卡,上面寫道:“中國正處在大變的前夜,天就快亮了。”

周世鋒還在供述中承認,“死磕派”律師加入律所,以及沖擊法庭、擾亂司法的行動,引起了境外勢力的興趣。“他們積極拉攏我,是想利用我們繼續沖擊法院審判,沖擊整個中國的審判秩序和其他司法制度,給中國政府制造麻煩。他們的最終目的,是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在周世鋒、李和平、王宇等人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後,2015年9月,王宇的兒子包某某(未成年)在內蒙古被不法人員蒙騙裹挾,從雲南偷越國邊境進入緬甸,及時被緬甸警方截獲,移交中國公安機關。據涉案人員供述,此次偷渡由西方反華勢力一手策劃,目的就是要將包某某帶往緬甸,再經泰國轉道至某西方大國,從而作為要挾中國政府的“人質”。

“不法律師、非法宗教組織、網絡推手、職業訪民、某些境外反華組織,這些圈子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實際上有著嚴密的組織、明確的分工以及隱密的聯絡,還有境內外資金支持,已經達到深度勾聯的程度。”辦案人員指出,不法律師利用司法個案挑起事端;非法宗教組織拉攏吸收職業訪民並“洗腦”;網絡推手負責組織串聯、網上炒作;職業訪民負責到各地圍觀滋事;境外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和輿論抹黑攻擊。各個圈子平時相對獨立,每當發生敏感案事件時,周世鋒、胡石根、李和平等各個圈子的上層人物就密切聯系,帶領各股“推墻”勢力共同參與、相互策應、各司其責,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企圖引發大規模官民對抗,制造大規模流血沖突,把國家搞亂。

面對法庭認罪懺悔 與人民為敵者難逃國法懲罰

如今,面對莊嚴的法律,多名被告人幡然醒悟、深刻懺悔——

“境外反華勢力不願意看到一個強大的中國屹立於世界東方,他們想方設法對中國發動‘顏色革命’。一些外國機構、組織和媒體,這些年來之所以頻繁地跟我接觸,給我支持,就是看中了我作為律師的特殊身份,以一個熟悉法律的人來挑戰法律、挑戰制度,破壞力更大,更能夠實現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他們的企圖得以實現,我們國家幾十年的發展建設、十幾億中國人民的辛勤付出換來的成果,都會毀於一旦,老百姓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到那時,我將成為國家和民族的罪人。我現在對自己的行為真是追悔莫及。”在悔過書中,周世鋒痛悔地寫道。

“因為自己的知法犯法,給全國律師從業者抹了黑,我為自己給律師行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感到內疚。”周世鋒說,希望律師界各位同仁以我為戒,時刻警惕境外勢力顛覆中國的險惡用心,嚴守法律底線,堅守職業道德。

在最後陳述時,胡石根表達了深刻悔意。“我深深認識到自己違法犯罪問題的嚴重性,自己的所作所為給國家、社會造成嚴重危害,也給自己、家人帶來了巨大傷害,現在想來,悔恨萬分。國家把我培養成一個大學教師,本該努力工作,報效國家,卻由於長期受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影響,出獄後不思悔改,在反黨反政府的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他說,這次教育比以往任何一次法紀教育都更為深刻,觸動靈魂,我決心以後不再參與反黨反政府的活動,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公民。

“我認罪並且真誠悔罪,我深感對不起國家,更對不起家人,追悔莫及。如果時光能夠倒流,讓我重新選擇的話,我絕對不會與那些敵對勢力和別有用心的人為伍。希望法庭能給我一次改正錯誤重新做人的機會,我願意現身說法,以我的深刻教訓警醒世人擦亮眼睛,看清境外敵對勢力和國內一些別有用心人員的醜惡嘴臉,不要被他們標榜的所謂‘民主’‘人權’‘公益’等蒙蔽,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我今後一定遵紀守法,回報社會,認真改造,在有生之年多為國家、為家庭做有益的事。”翟巖民一度哽咽,當庭鞠躬謝罪。

同時,涉及本案的一些人員也在深刻反思之後及時醒悟。

境外媒體報道稱,境外個別組織計劃向王宇頒發人權獎。對此,王宇說:“我是一個中國人,我愛我的祖國,這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我只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我認為他們頒獎的目的是想利用我來攻擊抹黑中國政府,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今後無論境外什麽組織頒給我什麽獎,我都一樣不承認、不認可、不接受。”

庭審內外,有更多人心生共鳴、感觸尤深——

旁聽了庭審的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耀東說,這是一次公開、公正的審判,中國司法機關面對這樣的重大敏感案件從容應對、有條不紊,在依法審理的同時將庭審打造為一堂深刻的政治課、法治課和“顏色革命”警示教育課,充分展現了中國司法的信心和定力。法治中國沒有法外之地,更沒有法外群體。任何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無論采取暴力手段還是“和平演變”“街頭政治”,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對於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而言,維護國家安全、政權穩定,是基本的法律底線,也是應盡的公民義務,更是全體國人的根本利益和福祉所在。

“‘顏色革命’的本質是某些西方國家和利益集團煽動受害國內部矛盾、勾結受害國反動勢力、驅使教唆受害國反動分子,企圖幹涉該國內政、制造國內混亂、推翻國家政權、影響國際政治格局,進而從中獲利的一種惡意政治行為,與真正的民主、進步背道而馳,會給社會帶來極大危害,註定是不得人心的。”天津市人大代表王澤慶表示,“這些敵對勢力跟我們國家和社會發展進步的主流力量比起來,只是強大主旋律中的一些噪音,他們的‘推墻’運動不可能成功,‘顏色革命’陰謀不會得逞。當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正在深入推進,這些都是文明、進步、積極的因素,能讓中國老百姓更加幸福。”

旁聽了庭審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呂紅兵深有體會地說,本案教訓深刻、警示意義重大,特別是警示廣大律師要守住律師職業的底線和紅線,不得利用律師身份策劃、煽動、組織某些利益群體,幹擾破壞正常司法活動和社會秩序,更不得借炒作個案破壞憲法確立的國家基本制度,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一定要敬畏法律、忠於事實,做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者、社會主義公平正義保障者、國家治理現代化推動者、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者,厲行法治,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

“作為中國的新一代,我們已經清醒地意識到‘顏色革命’的危害和風險,我們深知,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權穩定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最好的愛國行為,就是努力學習、做好工作,為中國的繁榮昌盛貢獻力量,讓‘顏色革命’的圖謀永遠遠離這片值得我們深愛的國土!”清華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李廣德語氣堅定,透出自信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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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鋒等4人顛覆國家政權獲刑 均認罪不上訴

8月2日至5日,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先後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周世鋒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胡石根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翟巖民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勾洪國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4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懺悔、服從判決,不上訴。

4起案件的庭審中,審判長向被告人、辯護人告知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宣讀了證人證言,出示了書證、電子數據,播放了視聽資料。公訴人、辯護人對證據進行了質證。在周世鋒案、胡石根案庭審中,法庭傳喚證人出庭作證,公訴人、辯護人對證人進行了交叉詢問。被告人及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的證據均無異議。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圍繞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在最後陳述時,4名被告人均表示,接受檢察機關對自己的全部指控,自己的訴訟權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庭審是公正的,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違法犯罪問題的嚴重性以及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並表示深深的懺悔。

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周世鋒在律師執業過程中,因對國家政治制度和司法體制不滿,逐漸產生對抗、顛覆國家政權思想,2011年以來多次在網上網下發表言論,攻擊社會主義制度、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煽動對抗國家政權;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網羅並指使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律師、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炒作熱點案事件、抹黑司法機關、攻擊國家司法體制、煽動仇視國家政權;參加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聚會活動。被告人胡石根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臺,網羅人員散布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積極培養其顛覆國家政權理念的代言人和行動力量;參加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聚會活動,夥同他人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策略、方法和手段;煽動、指使他人炒作熱點事件。被告人翟巖民受胡石根影響逐漸產生顛覆國家政權思想,2012年以來多次利用信息網絡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組織、指揮、利用職業訪民,勾結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人員、律師、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等,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熱點案事件,攻擊國家司法體制,利用輿論煽動仇視國家政權,參加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聚會活動。被告人勾洪國受胡石根影響逐漸形成顛覆國家政權的圖謀;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參加顛覆國家政權的理論和方法培訓;勾結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人員、職業訪民、律師、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等,通過炒作熱點案件,制造輿論煽動仇視國家政權;組織、召集、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聚會活動。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等人共同策劃顛覆國家政權,提出系統化的顛覆國家政權思想、方法和步驟,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法院判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對辯護人提出的經查屬實、於法有據的辯護意見,法庭予以采納。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學者、職業律師、各界群眾代表以及境內外媒體記者旁聽了4起案件的庭審。庭審中法庭秩序井然。

據介紹,4起案件均由天津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向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移送審查起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將案件起訴至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多次會見被告人並查閱全案卷宗。開庭前,法庭召集庭前會議,就審判有關問題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組織控辯雙方進行庭前證據展示。案件處理過程中,司法機關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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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顏色革命」標籤 判顛覆罪成維權律師周世鋒重囚7年

1 : GS(14)@2016-08-07 02:03:34

■周世鋒昨受審,家屬不獲安排旁聽。



【大抓捕一周年】「709大抓捕」繼續大審判。曾代理法輪功、三鹿毒奶粉等大量敏感案件的鋒銳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維權律師周世鋒昨受審,並當庭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刑7年。官方新華社稱,52歲的周世鋒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709系列案件被打上「顏色革命」標籤,有網友評論:「只允許赤天下,其他顏色都是罪過。」


情況一如之前兩日的審判,天津二中院昨日早上開庭,至中午當庭宣判周世鋒有罪,判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決指他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形成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糾集律師,炒作熱點案件,多次發表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在公眾場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與人密謀策劃顛覆國家政權。周世鋒身穿白色襯衣出庭,表現從容,甚至對指控他的證人黃力群律師說對不起,「因為我的行為,讓鋒銳律師和你受到牽連,對不起」。官方報道指周還承認被境外勢力積極拉攏:「他們的最終目的,是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周對此悔罪認罪。



同事︰判刑出乎意料

與前兩天一樣,周的庭審也只有官方安排的40多人旁聽,沒有被告親友。法院此前一晚稱:「被告人周世鋒兩次向法院提出書面請求,不希望家人到法院旁聽庭審」,並附上周手寫申請書,稱家人是農民,文化水平低,而且旁聽案件對他和家人都沒益處。周世鋒的同事劉曉原昨日接受《蘋果》採訪指:「判決很重,出乎意料。」劉又質疑法庭限制親友旁聽︰「旁聽權是一項公民權利,不僅被告人無權干涉,法院也不能隨便阻止。設想一下,如果被告人要求法院不讓任何人旁聽案件,法院同意嗎?」天津法院連續三天分開審判第一批四名的709被捕者,先後判處家庭教會長老胡石根有期徒刑7年半、判處維權人士翟岩民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今日料將審判維權人士勾洪國,而勾的妻子樊麗麗早前向法院追問開庭日期時,被警方從天津押送山西老家。國際特赦組織昨發表新聞稿,呼籲中國政府必須停止對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無情打壓。組織東亞區研究主任阮柔安表示:「對他們的審判是當局上演的一場政治把戲,他們的命運在踏入法庭前已成定局,沒有可能受到公正審判。」



罪狀包括談社會熱話

細看法庭給周定罪的依據,給人「顛覆國家政權太容易」的印象,包括貼大字報表達訴求、聚餐時聊天內容、辦案時拍照發上微博、網上評論社會熱話以及接受外媒採訪聲援被拘員工。有網友評論指:「周老虎,徐老虎,令老虎,薄老虎……這些人都沒顛覆國家,一個小律師就可顛覆了,這很中國。」昨日北京等多地警方官博轉發周的庭審消息,並輔以「警惕顏色革命」話題標籤。其實早在去年7月被捕後幾天,周就曾出現在央視上「認罪服法」,官媒紛紛報道周的「罪行」,有趣的是,當時說的不是顏色革命的「色」,而是好色的「色」,說周搞不正當男女關係,甚至淫人妻子,抹黑其人。《蘋果》記者



【周世鋒小檔案】

年齡:52歲籍貫:河南省安陽縣身份: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及主任學歷: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經歷:‧曾代理三鹿毒奶粉公益訴訟‧帶領鋒銳律師事務所,參與艾未未、伊力哈木等敏感人權案件‧為社會最底層提供法援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周世鋒「五宗罪」】



1.叫他人以貼大字報形式表達訴求2.聚餐時曾提推動中國和平轉型,加速中共黨內分化3.辦案時拍照發上微博,誣衊黨和司法機關4.在網上評論慶安事件(訪民被警察擊斃)5.接受外國媒體採訪,聲援被拘留員工吳淦資料來源︰判決書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805/1972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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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維權律師:受壓下抹黑周世鋒

1 : GS(14)@2016-09-01 06:11:38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為港人帶來真相,指在電視台的認罪言論「都有導演台詞」。內地維權律師張凱(圖)昨亦還原真相,宣稱月初受訪時,指709大搜捕被捕律師行為太過,都是在「恐懼下被迫表態」。張凱為北京知名維權律師,去年中前致力於對抗當局強拆溫州教堂十字架。他去年8月被捕,於今年2月在電視認罪,自稱「違反國家法律,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安全」,於3月得以保釋。本月初北京法院陸續審判大搜捕的案件,上海澎湃新聞網及鳳凰衞視,本月5日播出張凱的訪問。報道中,張凱指周世鋒等人做的事情與律師身份不符,是境外勢力想遏制中國發展,扶持「境內代理人」炒作中國敏感事件。對於拒絕外國頒發人權獎的女律師王宇,張凱當時稱尊重她。三個多星期後,事情峯迴路轉,張凱昨在微博發公告,指於8月4日晚「接受鳳凰衞視等關於周世鋒案件的採訪,並非本人真實意願,是恐懼下被迫表態,現本人撤銷所有評論」。他又稱經歷過半年暗無天日羈押,父母擔驚受怕,他無力無力抗衡強權,並為自己一時軟弱及恐懼懺悔,請求涉事人員家屬能原諒。該公告昨午已被刪除。新浪微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831/1975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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