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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不正義、補償不合理 人民卻無力自救 大埔強拆 土地徵收淪為野蠻圈地遊戲

2013-08-05  TWM
 
 

 

打著地方發展旗號,苗栗縣政府再次出動怪手,輾過大埔居民安身立命的家園。在號稱先進國家的台灣,這種不文明的場景不斷出現,原因在於,我們的土地徵收制度實在不太文明。

撰文‧鄭閔聲

七月十八日上午,三年前鏟平農地的怪手再次開進竹南大埔,準備拆除被劃入都市計畫區內,卻堅拒拆遷的四戶民宅。當靜坐的居民學生被優勢警力架離後不久,水泥建築也在鋼鐵機具摧殘下崩毀,抗議者只能無奈地搖搖頭說,「小老百姓怎麼和政府對抗?」標榜自由民主、號稱進入先進國家之林的台灣,難道找不出更文明的方式,處理必要公共建設的土地徵收程序?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認為,與先進國家相比,台灣的土地徵收制度,至少有「公共利益遭濫用」、「程序不正義」、「補償不成比例」等三大不合理,前年修正的《土徵條例》,仍未確實導正問題。

公共利益遭濫用

住商用地大 有炒作之嫌?

已被拆除的張藥房原址,如今鋪上嶄新的柏油,一旁三年前被鏟平的農地,現在成了景觀綠地;附近不少農舍已經轉手,改掛起開發公司招牌,方圓一公里內,至少就有五間類似店面,等著收購土地改建。在這些打著「為您開啟幸福之門」口號的土地開發公司看板之間,穿雜著「家破人亡、誓死抗爭」的布條,顯得格外諷刺。這起都市計畫案,離真正的「公共利益」仍十分遙遠。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就認為,都市計畫區人口達成率僅六成的苗栗縣,在大埔開發案中劃定了一六五公頃的新訂都市計畫範圍,卻僅有二十八公頃是「園區事業專用區」,其餘皆為住商用地,顯然是藉發展之名,行土地開發炒作之實。

政大地政系教授陳立夫也早在二○○五年的研究中即指出,台灣向來輕率發動土地徵收,原因在於制度面欠缺嚴謹判斷,對於何謂「應有公共利益」?何謂「保障私人權益的程序」,皆無具體的判斷準則。

在美國,徵收計畫是否確實符合公益,須由法院進行最後裁決。但在台灣,前年修正的︽土徵條例︾規定,徵收私有土地的適用事業除了國防、交通、水利、教育以外,還包括「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徐世榮感嘆,「土地徵收在外國是天大地大的事情。但在台灣,少數人憑著抽象的『公共利益』,就能大肆徵地。」

程序有瑕疵

有爭議時中央無法介入裁判英、美、德、日等國皆規定,地方政府徵收土地之前,必須進行不同的公聽、審議程序,中央機關或司法系統,對開發計畫有最終的准駁權力。唯獨台灣,都市計畫與土地徵收由地方擬定,雖須送中央核准,但中央一向「尊重地方職權」,從前任閣揆吳敦義的白紙黑字保證,都不能維護大埔四戶原屋原地保留就可得知,中央形同放任地方各行其是。

前年修正的︽土徵條例︾雖規定,徵收土地前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特定農業區經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舉行聽證。但由地方主辦的公聽會通常徒具形式,唯有中央舉辦聽證,並保留最後裁量權,才能節制地方濫權。

然而,行政院院長江宜樺認為,若所有土地徵收皆進行聽證,或由中央政府代辦公聽會,業務量將超出政府所能承擔範圍。也就是說,未來當人民與地方政府發生土地徵收糾紛時,法令依舊沒有提供任何「中央介入裁判」的保障。

此外,補償價格與地主實際損失不成比例,也是台灣土地徵收制度的另一大弊病,︽土徵條例︾修法前,政府皆是以遠低於市值的公告地價加四成作為收購價格。以張藥房為例,縣府補償金總額才區區二十四萬元,恰好折抵怪手代拆費用。

補償不成比例

政府以超低價取得私有土地徐世榮指出,台灣徵收土地的補償金額,比起先進國家,簡直低得不可思議。例如德國政府認為,徵收土地是對人民憲法權利的侵害,因此應給予超過土地現值的補償,德國巴伐利亞邦甚至明確規定,徵收土地時給予居民市價五倍的補償;美國政府也多採「協議價購」方式,以高於市價金額向民眾購地。

儘管行政院號稱︽土徵條例︾修法後,土地徵收已能做到「市價補償」。但仔細觀察法條後發現,新法規定地方政府應定期調查地價動態,每六個月將變化幅度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作為徵收補償地價之依據。也就是說,地價仍是由政府評定,並非市場交易金額,且充滿人為操作空間。

區段徵收則是近年來政府徵收土地的一大利器。所謂區段徵收,指的是政府圈起一大片土地進行建設,土地被徵收的民眾,可選擇在同一區段內換領「等值」土地作為補償。

世新大學社發所助理教授蔡培慧說,區段徵收幾已成政府搶奪人民財產的工具。由於區段徵收能用抵價地代替徵收補償費,故政府不必事先支付龐大補償費,可有效降低開發成本;美其名是人民與政府合作開發,共享繁榮成果,但政府得以取得大量配餘地標售、標租、設定地上權,民眾對換領地面積、位置則毫無決定權。

以大埔徵收案來說,苗栗縣府提供的抵價地雖在同一「區段」內,許多卻是位於墳場、電塔附近的畸零地,根本無法興建住宅,但民眾只要一經同意徵收,即再無轉圜空間。

儘管江宜樺出面信心喊話,強調修正後的《土地徵收條例》內容已包含抗爭團體多數訴求,期盼未來不再有不當徵收土地的情形發生;然而,從法令仍無力約束的荒誕問題看來,民眾還是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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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數課稅不合理、F股地雷仍多 如何面對未上市股兩大風險?

2014-06-02  TWM  
 

 

對於未上市股投資人來說,課稅已成去年起最重要的投資「風險」與技巧之一,另外,在F股陸續出現狀況下,如何選擇好的F股公司,也成為未上市股投資最重要的課題,要如何面對及因應兩大風險,值得投資人關注。

撰文‧林宏文

對於未上市股的投資人來說,目前最煩惱的就是課稅問題。根據去年開始實施的核實課稅制,包括未上市股票、首次上市櫃︵IPO︶股票十張以上、興櫃股票一百張以上,都要以稅率一五%課稅。不少投資人認為,由於未上市股票、興櫃股票到上市櫃後,課稅方式完全不同,已形成未上市投資人不少困擾,加上未上市股票成本計算複雜,讓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事實上,用張數來作為課稅標準,原本就很不合理,因為股價高低有別,高價股如寶齡富錦股價近四百元,低價股如啟耀一股兩元不到,賣一百張啟耀的總金額還不到賣一張寶齡富錦的一半,用張數作為計價單位,完全不符合課稅的基本精神。

計算成本與獲利易引起爭議益鼎創投總經理邱德成就認為,不只以張數課稅不合理,未上市股在計算成本與獲利上也很複雜,容易引起爭議,因此,與其用一百張做課稅基準,不如把未上市股的證交稅提高,成交就課稅,從原本千分之三提高到千分之四.五,如此最簡單易懂,政府也最容易課到稅。

不過,就算是財政部訂定核實課稅制的規定,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未上市股投資人就相對應產生不少避稅方法,而且完全合法,絕對讓政府課不到稅。例如,有投資人為了避稅,不僅用夫妻兩人的戶頭,未成年子女的戶頭也可以使用,只要注意每年贈與免稅額二二○萬元即可。如此,一家四口就有四百張的額度可以使用,大大減少被課稅的機會。

此外,有投資人也說,要善於利用每年一百張的額度,因此,只要預估股價還有上漲空間,隔年有可能被課稅,今年就先賣一趟再買回來,把成本墊高,隔年被課稅的機會也因此降低。也有投資人表示,如果真的成交張數超過百張,而且確定是獲利會被課稅的話,那就想辦法把一些已經確定虧損的壓箱未上市陳年股票拿出來處分一下,藉著這些損失,把前項交易的獲利平衡下來,如此也不會被課到太多的稅。

一位資深的未上市股投資人笑說,現在投資未上市股的人,除了研究公司基本面外,還要花很多精神在加減乘除的數學計算,才能與財政部鬥法鬥智。

總而言之,政府規定了不甚合理又窒礙難行的未上市股課稅規定,投資人相對也會祭出各種反制措施,結果很可能是政府課不到稅,投資人徒增煩惱。但最嚴重的負作用卻是,未上市股交易冷清,對想要創新創業的人又形成一道門檻,是徹底三輸的局面。其實,若觀察近幾年未上市一百強的名單,就可以發現,未上市公司的數量及品質確實愈來愈差,尤其是電子產業已經不容易找到具份量的企業,反倒是在生活、文創及生技產業中,還會出現一些不錯的公司,這也與近年來電子業創新創業的動能不再,在好公司陸續上市櫃後,後續動能已無以為繼,難怪未上市的電子股已找不到好公司。

此外,未上市股的投資如今也更為多元化,由於F股的開放,如今許多海外公司回台掛牌,但這些公司大部分並未先在台灣公開發行或在興櫃交易,因此投資人不見得有機會參與,只能等到股票上市櫃後才能買到。

不過,也有少部分的F股,已先行在興櫃市場交易,有鑑於先前發生的F - 再生事件,投資人對F股的投資會更加謹慎。四月間曾坐上興櫃股王、預計六月掛牌的F - 通訊,日前公佈第一季季報,由於預先提列所得稅,致使原本第一季的稅前獲利,從三.三七元驟降為○.八元,股價也在短時間內大跌超過兩成。

可檢視有無台灣創辦經驗另外,原本已拿到上櫃核准函、創辦人為中國企業家的F - 中晶,日前申請補辦公開發行,也遭證期局停止生效,在承銷業又投下一枚震撼彈,也讓投資人對於F股的投資又更為審慎小心。因此,F股的投資,可能要更加注意,公司是否有台灣創辦人的背景,雖然這也並非品質絕對保證,但若有其他相關的台股上市櫃經驗,可能是檢驗經營者誠信較佳的參考。

例如六月中下旬即將掛牌上櫃交易的F - 達輝,去年每股稅後純益︵EPS︶三.○七元,F - 達輝的大股東是徐鴻鈞及徐鉦鑑兩兄弟,先前該集團主導的兩家公司已經掛牌,分別是在新加坡掛牌的奐鑫及在台灣掛牌的祺驊,有這些掛牌公司的經驗與資料,對於投資人來說,至少可以作為判斷企業家經營風格與品德的基礎,這也是未上市股投資人可以稍加留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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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政見 江宜樺強行推動 政府「合法圖利」建商 合宜住宅四個不合理

2014-06-16  TCW  
 

 

在二○一○年對高房價的民怨中,馬英九總統宣示合宜住宅政策,並由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拍板定案,內政部長江宜樺全力推動。豈知,卻是一場以抑制高房價之名、行圖利建商之實的騙局,除了桃園八德弊案,由中央推動的板橋浮洲案、林口A7案,也是疑點重重。

撰文‧賴若函

五月底至今,隨著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相繼收押,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的行賄弊案曝光,合宜住宅被大眾看清是「打著協助弱勢旗幟,實質圖利建商」,加上涉嫌擔任白手套的台北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也供出林口A7案有行賄弊端,這個問題百出的政策是否該走入歷史,引發各界熱烈討論。

近日,中央已出面對合宜住宅喊停,營建署長丁育群表示,將不再推行新的合宜住宅,但不排除地方政府自行出資、出土地興建。

「這是中央政府不負責任的說法!」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表示,本來桃園縣和台中市都還有幾個合宜住宅案子要推動,中央應施展決心全面喊停,不應怕擋人財路,繼續放任地方推行錯誤的政策。

彭揚凱認為,當前之計,除了已經蓋好、也標售完成的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技術上不可逆,其餘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應當全面喊停,轉往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發展,才能解決台灣的居住問題。

地政學者出身的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也表示,合宜住宅以出售為主,建商利潤較高,合約和競標過程若不謹慎,產生許多圖利空間,無法真正幫助弱勢者,這個政策應重新檢討。

問題一

不當的土地徵收 等同搶劫回溯合宜住宅的歷史,來自於高房價下、民怨四起的社會氛圍中,政府推出的住房政策。

二○○八年,馬英九在競選總統時提出政見,要推動《住宅法》立法,使社會住宅政策法制化。一○年,研考會調查顯示,房價高漲是十大民怨之首,四月,在行政院長吳敦義主持下,行政院會通過「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決定持續推動都會地區規畫興建合宜住宅。十月十三日,馬英九接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允諾提高社會住宅的比例,來協助弱勢、年輕族群成家,要求當時內政部長江宜樺,提出社會住宅規畫報告,並指示國有財產局、國防部等單位釋出土地以作為興建社會住宅之用。

江宜樺隨即於十月底宣佈重啟國宅政策,當中就提到要透過合宜住宅方案,提供一定比例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之後,江宜樺多次公開表示,興建合宜住宅可有效抑制房價。

「最後,吳敦義拍板定案,在相關部會提出的建議中,唯一通過成為中央住房政策的,就是內政部營建署推的合宜住宅。」彭揚凱認為,要為整個政策負最大責任的,非吳敦義、江宜樺莫屬。

在上級的全力護航下,內政部營建署陸續推動新北市板橋浮洲、林口A7合宜住宅兩案。不過,在營建署的規畫下,這個不合理的制度,開始以公共建設之名被合理化。

第一個問題,來自於不當的土地徵收。率先於一二年六月公告的林口A7案,以「預標售」的方式,在政府未完成民地徵收程序下,就把土地標售給財團開發。

「這樣的作法,和搶劫有什麼兩樣?」被徵收的村民楊明財曾無奈表示,居民手上還有土地所有權狀,政府就已經把土地標售出去了,非常不合理。

問題二

忽視環境破壞帶來的惡果

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說,A7案徵收的土地多為私有地,總共二三六公頃,卻只有不到五%、十公頃的地,用來作為合宜住宅,其他作為「產業專用區」、住宅區與商業區使用,「提供低價住宅,根本只是個幌子。」忽視環境開發的破壞可能性,則是第二大問題。林口A7在環境、水土保持的規畫上也大有問題。

交通大學土木系副教授單信瑜曾在臉書公開質疑,推動林口A7案時葉世文態度強硬,帶頭違法,忽視既有山坡地的開發法令,免去做水土保持、環評,大興土木,假公共建設之名、大舉圖利建商。

問題三

政府執行態度傲慢、強硬

A7合宜住宅問題不斷,板橋浮洲案又浮現第三大問題,就是中央執行的傲慢與強硬,在浮洲案開發過程中,完全忽視地方既定的都市計畫,強行轉彎。

「一一年,因著營建署強行插入合宜住宅,浮洲的都市更新計畫,整個毀了。」黃瑞茂說,浮洲地區因為多年的淹水問題,被禁限建二十多年,當時,新北市政府正在進行全面通盤檢討,希望給予浮洲地區新的都市機能想像,例如生態、娛樂科技城等規畫。但行政院突如其來選浮洲為合宜住宅基地下,打亂了地方發展的計畫與期望。

黃瑞茂說,當時新北市空屋量高達九萬戶,合宜住宅這四千多戶一蓋下去,徹底斷絕了浮洲居民透過市場需求而都市更新的機會。

「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在協商會議上還曾經拍桌,對於中央強硬的態度表達不滿。」黃瑞茂說,浮洲合宜住宅還衍生出公共設施不足、環境品質下降等問題,過程中,卻從不見營建署有任何實質的計畫、承諾。

問題四

建商從中謀取暴利

曾參與浮洲案「都市設計審查會議」的彭揚凱,形容這是一場極度弔詭的會議,雖然審查委員對於浮洲合宜住宅的量體太高、老樹保存等問題提出質疑,但與會營建署官員強硬表示,這是已經明訂好招標日期的案子,容積率都已訂好,完全沒有討論的空間。「最後他們答應要修改的,都是一些不痛不癢的東西。」彭揚凱說。

第四大問題,就是合宜住宅給建商謀取暴利的空間。

彭揚凱表示,營建署儼然成為建商的打手,為了「保證投標者獲利」,給予過多的容積獎勵,讓建商最終蓋出來的面積,遠超過合理範圍。

根據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教授花敬群以合宜住宅的建商成本去比對、精算,A7合宜住宅「至少獲利百億元」;八德合宜住宅建築成本七十億元,至少有十億元的利潤。

又一次,合宜住宅成為政府「合法圖利」建商的工具。

引發貪瀆弊端的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是一三年葉世文從營建署長的職位退休後,轉任桃園縣副縣長時開始推動。檢方調查指出,葉世文在其中收取超過兩千萬元的賄賂,護航遠雄得標,另在A7合宜住宅案則進帳六百萬元。

從需求面來看,「社會住宅」原本用意在於為買不起或租不起房屋的弱勢族群解決居住問題,但合宜住宅九成以上為建商銷售,僅有的五%至一○%暫時出租房屋,最長十年後都可以轉售,無法長期租用。

「台灣的社會住宅需求量為十九萬戶,但合宜住宅只要求建商劃出一○%做社會住宅,換算一下,等於要蓋一九○萬戶合宜住宅才夠。」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對於政府是否有這麼多錢買地,畫上很大的問號。

「這是從一開始就錯誤的政策!」彭揚凱說,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絕非只是葉世文個人的操守問題,更嚴重的是,合宜住宅從頭到尾一點都不「合宜」,不但對紓解國內高房價狀況無效,更是將國有土地標售、濫徵民地,成為圖利建商的工具。

政府應回歸社會住宅的本質,參照各國作法,建立只租不售的住宅,才是落實居住正義的方法。

爭議不斷的合宜住宅

總統政見2008年

馬英九在競選總統時提出政見,要推動《住宅法》立法,使社會住宅政策法制化。

政院核定2010年4月行政院核定「健全房屋市場方案」,選定新北市板橋浮洲作為合宜住宅的第一個興建基地。

總統承諾2010年10月13日總統馬英九接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允諾由雙北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再擴及到其他縣市。

內政部宣佈2010年10月30日內政部長江宜樺宣佈重啟國宅政策,包含社會住宅、合宜住宅。

吳揆拍板2011年5月12日行政院長吳敦義拍板定案合宜住宅為中央住房政策,含林口A7及板橋浮洲兩案。

不當變形2011年8月5日營建署修改承購戶轉售年限,由5年提高至10年;出租住宅提高至總戶數10%,仍被批出租比太低。

爆發收賄2014年5月30日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因八德合宜住宅案收賄被解職。

中央棄守2014年6月2日營建署宣佈不再蓋合宜住宅,但地方可自行決定;桃園縣長吳志揚宣佈與遠雄解約。

台灣現有四大合宜住宅

建案

位置

建商

單坪價(萬元)戶 數(戶)轉售限制(年)交屋日期

主管單位

板橋浮洲

台北捷運亞東醫院站

日勝生

19.5

售:4009

租:44610

2015年

內政部營建署

林口A7

機場捷運A7站

遠雄、皇翔、名軒、麗寶15

售:4238

租:2255

2015年

內政部營建署

桃園八德

桃園捷運藍綠線匯流

遠雄

14.9

售:1021

租:102已解約

已解約

桃園縣政府

台中幸福好宅

台中市南屯區台中工業區南側

新業建設

12

售:200

租:2010

2017年

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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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千億市場?不合理邏輯的外賣送餐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5/0114/148895.html

i黑馬:整個2014年,O2O 的概念都非常的熱,幾乎所有行業都在提所謂的線上到線下,但真正把這個概念融入到商業邏輯中去的少之又少。餐飲O2O在瘋狂的補貼下,大量用戶湧入,撐起了行業繁榮。紮根在外賣送餐行業的公司,商業利潤點是值得推敲的。在邏輯上看,並沒有想象的那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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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2014年,O2O 的概念都非常的熱,幾乎所有行業都在提所謂的線上到線下,但真正把這個概念融入到商業邏輯中去的少之又少。這個概念更多的落腳點還是服務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兩個,河貍家和58到家。前者的邏輯是房租和店鋪所有者利潤的去除+手藝人自品牌的打造,後者的邏輯就是標準化降成本增質量+去無品牌中介。兩者都涉及到一個 O2O 的核心邏輯,就是先減後加——無關成本的削減然後以此讓利於消費者或提升服務質量。現實結果是服務價格下降或不變,服務質量卻大大提升。商鋪租金等非必要成本讓利於消費者、服務提供者和服務平臺。

當然 O2O 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就是餐飲,去年最火熱的餐飲 O2O 屬於外賣送餐。餓了麽、美團、百度等相繼投入大量補貼到競爭當中,也讓外賣送餐在去年有了一個爆發性增長。在瘋狂的補貼下,大量用戶湧入,撐起了行業繁榮。紮根在外賣送餐行業的公司,商業利潤點是值得推敲的。在邏輯上看,並沒有想象的那麽多。

商業模式的質疑

如果只做信息集中平臺,它並不能像58同城、趕集那樣去賺優先排序的錢,一是因為餐飲並不像分類信息網站那樣覆蓋面廣,不能同時賺像租房、招聘、二手交易等的利潤;二是因為餐飲不是一種無差異或微差異性服務,沒法付費排名,因為口味差異較大。其它服務比如說搬家或請寶潔阿姨,排第一的和排最後的也許並沒有太大差異,差別只在於第一的出錢買了第一的位置

如果做信息服務平臺兼後臺軟件提供商,賺取軟件試用的付費,這也是行不通的。因為這種軟件服務很容易就能被微信上的第三方開發插件打敗,該插件提供後臺訂單管理和前端訂餐頁面合成。商家軟件使用的錢是很難成為利潤點的。

因為平臺流量而賺取平臺使用費,似乎這個商業模式被淘寶驗證過,但是淘寶的平臺溢價不僅僅在於平臺流量,而是支付寶對於交易的擔保和流量的雙重價值鎖定,少了任何一個,淘寶都難產生今天這般的溢價。同樣的思路來看餓了麽,溢價點找不到。

市場大小的質疑

在消費者端,我所能想到的外賣三個大用戶群體就是高校學生、公司白領、宅客。前者對價格極其敏感且10分鐘生活圈一定有足夠多的實體餐飲店。作為外賣網站優先推廣的高校,占了每天訂單量的很大一部分,但這一部分用戶是很容易被補貼推動的。價格敏感+10分鐘生活圈意味著補貼停下之後,這部分用戶很容易流失。從地域上說,一線城市白領、宅客日常點外賣平均每餐單價應該不會超過25元,這個額度隨著離一線城市的距離增加而降低。低的客單價意味著平攤配送成本的忍耐度有限。因為我可以為了客單價100多的產品承擔10-15元的快遞費,卻不會為了一頓20元的飯承擔5元的配送費,這是比例計算和心理學問題。所以從消費者端來說,用戶的總量並沒有想象的那麽多。

在商家端,物流成本是壓在頭上的巨石。我問過一些外賣送餐員每天的送餐量,幾乎都在30左右。假設一個送餐員每月工資2500元,一個月上班26天,平均每天工資96元。一天送餐30單意味著每單平均承擔成本超過3元,再加上人力以外的成本和平臺服務費(無論落在軟件使用費還是交易抽點上),平均每單成本超過了5元。而且在沒有第三方物流配送的前提下,商家靠自己的運營能力提升配送效率的可能性是極其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門店做得好的小商家拓展外賣送餐的動機有限,而門店本身情況不好的商家被接受度又很低。從這個角度看,商家端也並非特別願意拓展外賣。而且小商家的能力閥值較低,當訂單量到達一定的程度,管理能力缺失會導致配送成本的大幅增加。

未來利潤點的質疑

餓了麽的商業規劃里應該是有物流平臺的,為賣家提供可選擇的第三方物流。但物流這個規模效應明顯的行業里,甩手做供需匹配平臺,期盼產生很多物流供應商似乎是件很扯的事情。我一直有個觀點,就是純線上生意時,輕資產的商業模式是很受歡迎的,因為核心價值在軟實力,多一分實體資產都是累贅。O2O 時代環境變了,重資產成了商業模式的護城河、利潤點。餓了麽輕資產的願望和商業規劃會葬送已有的優勢。

我曾在和朋友打賭中用餓了麽的死亡來作為標誌事件,來證明餐飲外賣市場的空間有限,燒錢必死。前不久參加虎嗅創新節,IDG 李豐說到 O2O,提到一個很重要的思考,就是在線下出現巨頭的領域通常相應的在線上也出現了巨頭,哪些領域線下沒有出現巨頭,為什麽?在線上還有沒有可能?想清楚這個問題很多問題就想明白了。

未來之路

以上的觀點把外賣送餐網站推向了物流建設的必然道路,因為似乎除了提供物流配送用規模效應來保證利潤點外,沒有其他路子可走了。餐飲是個手藝活,大多數情況下沒法過度標準化和規模化,否則就會像服裝行業的凡客。這一點決定了餓了麽沒法自己做餐食提供商,但是餓了麽有機會且可以抓住從餐食出鍋到食客手上這一段流程中所需要的服務,這不僅僅是配送問題。

外賣網站上將來會出現這麽一種情況,小的死,中的活,大的立。小的餐廳從平臺消失,中型外賣餐廳成為網站供應商主流,大的商家自立門戶,在以辦公樓或局部區域為垂直分類方法的外賣領域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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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我國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質量配置效率不合理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6668.html

中國質量存在很多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麽?這是一個必答題。

在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中,政府的質量監管發揮了一定主導作用,但從目前現狀看,這些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產生中國質量問題的原因分析,目前大體上有三類:第一類原因是政府,即政府對質量問題的重視程度不夠、質量治理不得力,抑或是地方行政機構基於財政、就業、經濟等方面考慮,形成了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第二類原因是企業責任主體的缺失,突出表現為企業家質量素質缺陷和企業在生產經營環節中故意弄虛作假;第三類原因是社會層面,主要表現為社會發展水平滯後於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需求,以及社會公眾的質量文化水平亟待提高等。

基於以上原因,學界發表了多篇論文進行闡述,各地政府也紛紛改進質量監管政策,但事實卻一再證明,這些改進措施並沒有很好地解決中國質量問題。其根源在於,上述三類原因並非中國質量問題的決定性因素。

筆者基於實證分析數據,對產生中國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給出了一個答案:產生我國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質量配置效率不合理。

什麽是配置效率?它與生產效率存在什麽樣的區別呢?

實際上,促進某區域的經濟發展(或提高某區域的全要素生產率)的路徑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著眼於提高該區域的生產效率,即通過內在的行為改變(包括提高員工的素質、增強科學技術研發、提高管理水平等)來提高生產效率;另一種則是著眼於完善影響行為的制度和機制,即通過資源和要素的重新配置來提高配置效率。

舉例來說,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的農業問題(特別是糧食問題)一直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大難題。當時,我們將產生農業問題的原因歸結為農民群體本身,即農民缺乏良好的組織管理系統、科學的農業生產技術以及先進的生產機器。這些原因體現了生產者內在的行為改變,屬於生產效率的範疇。在這一原因的背景下,政府為提高生產效率做了很多嘗試,但收效甚微,農業問題也甚至一度成為阻礙我國經濟發展的絆腳石。

改革開放之後,我國農業問題(至少是糧食問題)僅在五年內就得到了有效解決,解決方法就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即將土地分給農民、讓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行安排生產。這種以農戶為單位的家庭生產方式,充分調動了農民提高生產效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了社會生產率,使困擾我們多年的農業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通過從完善影響行為的制度和機制入手,進而改變資源和要素的配置效率,較好解決了我國農業問題,這無疑是從配置效率角度解決問題的一個絕佳範例,這也為中國質量問題的解決提供了一個極為深刻的啟示。

為什麽我們花費了如此大的精力去解決質量問題卻效果不彰?是我們在質量生產效率和質量配置效率的路徑選擇上,沒有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

實際上,解決我國現存的質量問題主要有兩種路徑,即質量生產效率和質量配置效率。質量生產效率方面,主要著力點在於提高公民的質量素質和質量文化水平,引進先進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大檢測設備投資,加強質量保障技術攻關等;質量配置效率方面,主要著力點在於建立優質優價的質量市場機制、充分競爭的質量信號傳遞機制、多層次的標準與認證機制等。通過分析這兩種路徑的優勢與劣勢發現,資源配置方式的最大優勢在於能通過對資源和要素的重新配置來間接提高生產效率。

筆者基於行業差異對政府質量監管的績效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發現政府的監督抽查偏向於重點監管行業的企業,但其對企業產品質量的提升作用並不顯著。實證結果表明,政府對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並不能有效解決我國的產品質量問題。

對產品質量的控制是企業內部的質量管理,屬於企業質量生產效率的範疇,在充分競爭條件下,企業只有通過質量的提升才能獲得更高的價格與市場份額,形成更大的競爭優勢。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具有通過質量生產效率的提升來獲得利潤的內在激勵,具有最大的動力去推動質量提升。如果政府對企業內部生產效率進行過多幹預,將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阻礙企業家精神的充分發揮以及企業質量生產效率與產品質量的提升。

然而,現有的政府質量監管政策,如監督抽查、標準體制等,大多是對企業質量生產效率的直接幹預,而不是面向整個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的優化,可以說,政府的質量監管政策存在著很大程度的錯位。這一現狀導致市場在質量配置效率的提升作用無法得到發揮,嚴重影響了我國質量水平的提升。具體表現為:大量的質量管制壁壘的出現,企業與消費者的質量主體地位得不到確立;市場化的質量信息主體缺乏,質量信息不對稱得不到解決;專業化質量社會組織的發展滯後,質量共同治理的局面無法形成等。

因此筆者認為,中國質量問題要得到根本性的解決,關鍵在於改變政府質量監管政策的錯位,更加重視質量配置效率的提升,建立優質優價的市場競爭秩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具體來說,就是要大幅減少質量管制壁壘,尤其是過多的事前審批,確立企業質量創新的主體地位,激發企業質量創新的內在動力;要發揮消費者在質量創新中的驅動者地位,特別是加強消費者的集體行動能力,包括消費者保護的集體訴訟、對違法企業的懲罰性賠償和獎勵內部人舉報制度的建立;要培育和發展檢測、標準和認證等市場化的質量技術服務機構,增加市場中質量信息的有效供給,降低買賣雙方質量信息的不對稱;要促進專業質量社會組織的培育,加快“比較試驗”制度的推行,廣泛開展對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的第三方評價;要建立以競爭性的“團體標準”為主導的標準化體制,促使標準的不斷更新並及時反映技術、產業和產品的趨勢變化,讓企業產生追求更高質量產品的動機,形成市場的質量自我規制;要建設以質量信用為基礎的社會化“質量大數據工程”,使得企業能夠識別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消費者能夠識別企業產品真實的質量狀況,政府實施更有效的質量政策與質量公共服務。

總之,中國質量最需要提高質量配置效率,而不是人為幹預企業在質量上的生產效率。

(作者系武漢大學質量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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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點名批評 責令途牛、攜程等9家企業清理不合理低價遊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消息,10月28日,國家旅遊局在整治“不合理低價遊”情況通報會上點名批評途牛、同程、攜程、眾信、螞蜂窩、遊尾會、驢媽媽、360旅遊、芒果旅遊網等9家旅遊企業,尤其對攜程、驢媽媽、同程等向社會做出承諾後又整改不到位的企業提出了嚴厲批評。

會議強調,開展“不合理低價遊”整治是一項長期性任務,必須堅持“四個同步”,即“組團社和地接社同步治理、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排查、線上線下旅遊企業同步清理、集中整治與常態機制同步推進”。從現在開始,對“不合理低價遊”的監管只會越來越嚴、查處會越來越重,並將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任何企業都不要心存僥幸。

會上,途牛旅遊網等企業承諾,接受批評立行立改,采取措施層層把關,堅決杜絕“不合理低價遊”產品上線銷售。中青旅、國旅總社、康輝、南湖國旅等30家與會旅遊企業的負責人表示,抵制“不合理低價遊”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一定積極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在售產品開展全面排查,立即清理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產品。並通過一系列嚴格的整治監管措施及技術手段,形成長效機制,以實際行動向“不合理低價遊”宣戰。

據悉,截止目前9家被點名批評的旅遊企業已下架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產品800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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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旅遊部門將聯手 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強迫購物等行為

25日從國家旅遊局網站獲悉,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24日在東京會見日本國土交通省大臣石井啓一,雙方就加強旅遊合作,促進遊客互訪、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提升旅遊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以及加強全域旅遊、“旅遊+”經驗交流等深入交換意見,達成諸多共識。雙方還簽署了兩國旅遊合作備忘錄。

根據備忘錄,雙方將大力推進多領域的旅遊合作:

一是擴大雙向旅遊交流,推動地方交流、青少年交流、文化體育交流作為兩國間的“三座橋梁”發揮積極作用,推動兩國間雙向旅遊交流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吸引東亞地區以外的遊客,在拓展目標市場、進行共同宣傳、促進產品開發等方面開展合作。

三是提升旅遊服務品質,為兩國遊客提供更加安全、便利、舒適的旅遊體驗。

四是加強旅遊市場監管合作,聯合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強迫遊客購物等影響旅遊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遊客的合法權益。

五是完善會晤機制,就兩國旅遊交流與合作中的重點議題進行磋商,積極開展各項工作。

雙方一致認為,加強兩國旅遊領域內各項務實合作特別是通過擴大人員往來規模、加強旅遊宣傳力度,有助於加深兩國國民間的理解。2017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5周年,2018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0周年,希望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兩國旅遊交流與合作。

今年十一國慶前夕,日本許多商家已打出中文標語和指示牌,迎接中國遊客。

近年來中國出境遊客數量顯著增加,日本作為鄰近國家更是成了熱門出遊地之一。據日本國家旅遊局10月19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中國大陸遊客累計人數達到500.72萬人,成為首個突破500萬人大關的國家。

數據稱,今年前9個月累計訪日外國遊客人數達1797.8萬人,其中中國遊客占比達四分之一以上。其中僅9月,中國大陸遊客就增加了6.3%,達到52.2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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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督查雲南“不合理低價遊”:65家旅行社被立案查處

國家旅遊局網站11月30日消息,近期,國家旅遊局會同5部委對雲南“不合理低價遊”開展專項督查,責成雲南省旅遊主管部門對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等違法違規問題的65家旅行社進行立案查處。一批旅遊購物場所涉嫌與旅行社違法交易等問題正在調查。針對雲南旅遊市場秩序存在的嚴重問題,國家旅遊局要求雲南省持續加大對“不合理低價遊”經營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標本兼治。

國家旅遊局督查組聯合雲南各級旅遊、公安、質檢、工商、稅務等部門,深入昆明、麗江、大理、迪慶、西雙版納等州市,通過線索排查、突擊檢查、調查取證,鎖定了一批旅行社經營“不合理低價遊”等違法違規事實。國家旅遊局督查組要求雲南對65家涉嫌違法違規旅行社加快完成調查程序,統一執法尺度與處罰標準,依法從嚴從快進行處罰;同時對問題旅行社順藤摸瓜,以案查案,要求相關省區市對圍繞雲南問題移交的線索盡快調查處理。

國家旅遊局表示,雲南是全國“不合理低價遊”重災區,尤其要加強專項督查與集中整治的力度,要求雲南在治標層面嚴厲打擊違法經營旅行社的同時,更要註重從治本層面建立長效管控機制,要從根本上解決對旅遊購物場所的監管問題。雲南省旅遊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旅遊局的總體部署,正在推動成立全省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實施旅遊購物退貨“快處快賠”機制;著力構建旅遊購物場所監控視頻和旅遊車輛車載視頻系統,對旅遊購物及車輛實施動態化、全過程監控;加快修訂標準重新認定雲南旅遊購物企業等級,聯合有關部門加強旅遊購物企業增值稅發票管理,使未經等級認定的旅遊購物企業不得接待旅遊團隊;同時積極在旅遊購物等遊客集散場所的顯著位置,以及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公布“不合理低價遊”警示及投訴退貨等受理電話,公布各州市旅遊團隊日均最低消費參考價和旅遊線路產品誠信指導價。國家旅遊局對雲南“不合理低價遊”的整治工作不設時限,分階段推進,並根據雲南旅遊市場秩序情況采取“回頭看”,集中力量對雲南及其客源省開展工作調度、暗查暗訪、督辦督查和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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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委集中整治雲南“不合理低價遊”,65家旅行社被查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30日消息,近期,國家旅遊局會同5部委對雲南“不合理低價遊”開展專項督查,責成雲南省旅遊主管部門對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等違法違規問題的65家旅行社進行立案查處。一批旅遊購物場所涉嫌與旅行社違法交易等問題正在調查。

針對雲南旅遊市場秩序存在的嚴重問題,國家旅遊局要求雲南省持續加大對“不合理低價遊”經營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標本兼治。

國家旅遊局督查組聯合雲南各級旅遊、公安、質檢、工商、稅務等部門,深入昆明、麗江、大理、迪慶、西雙版納等州市,通過線索排查、突擊檢查、調查取證,鎖定了一批旅行社經營“不合理低價遊”等違法違規事實。

國家旅遊局督查組要求雲南對65家涉嫌違法違規旅行社加快完成調查程序,統一執法尺度與處罰標準,依法從嚴從快進行處罰;同時對問題旅行社順藤摸瓜,以案查案,要求相關省區市對圍繞雲南問題移交的線索盡快調查處理。

國家旅遊局表示,雲南是全國“不合理低價遊”重災區,尤其要加強專項督查與集中整治的力度,要求雲南在治標層面嚴厲打擊違法經營旅行社的同時,更要註重從治本層面建立長效管控機制,要從根本上解決對旅遊購物場所的監管問題。

雲南省旅遊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旅遊局的總體部署,正在推動成立全省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實施旅遊購物退貨“快處快賠”機制;著力構建旅遊購物場所監控視頻和旅遊車輛車載視頻系統,對旅遊購物及車輛實施動態化、全過程監控;加快修訂標準重新認定雲南旅遊購物企業等級,聯合有關部門加強旅遊購物企業增值稅發票管理,使未經等級認定的旅遊購物企業不得接待旅遊團隊;同時積極在旅遊購物等遊客集散場所的顯著位置,以及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公布“不合理低價遊”警示及投訴退貨等受理電話,公布各州市旅遊團隊日均最低消費參考價和旅遊線路產品誠信指導價。

國家旅遊局對雲南“不合理低價遊”的整治工作不設時限,分階段推進,並根據雲南旅遊市場秩序情況采取“回頭看”,集中力量對雲南及其客源省開展工作調度、暗查暗訪、督辦督查和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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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正式對高通發起訴訟:專利費不合理 索賠10億美元

1月21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蘋果向高通發起訴訟,索賠10億美元。蘋果方面宣稱“高通征收的一些專利技術費根本不合理”。

高通是芯片的主要供應商之一,它的芯片能夠讓移動電話連接進入網絡,而因此高通向幾乎每一部手機收取相關授權費用。數據顯示,最近一個財年,高通的營收達到235億美元,而蘋果和三星這兩家公司就為高通貢獻了其中約40%的營收。

蘋果周五正式發起了對高通的訴訟,表示高通非法利用手機芯片領域的壟斷地位,要求高通退還 10 億美元曾經承諾退還的專利使用費。蘋果在指控中表示,高通之所以扣留這些應當退還的費用,主要是因為蘋果當初與韓國反壟斷機構——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KFTC)合作,配合了該機構對高通展開反壟斷調查。

2016年12月,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宣布,美國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Goodcomm Inc)因壟斷行為,將被罰款1.03萬億韓元(8.54億美元),這也創造了該國企業罰款的歷史新高。不過,針對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的這一處罰措施,高通表示將向法院提起上訴。

最近幾年,高通在國際市場被指控反壟斷的案例屢見不鮮。2015年2月,高通在中國市場也被處以9.75億美元的罰款。另外,就在2015年12月,歐盟也指控高通濫用市場領先地位阻礙對手競爭。本周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起訴高通,指控該公司濫用自身作為特定手機芯片供應商的市場主導地位向蘋果之類的手機制造商施加“苛刻的”供應和專利授權條款,並打壓競爭對手。

在這起訴訟中,蘋果指控高通拒絕向其它芯片制造商授權這些技術,以防止它們生產芯片。蘋果還指責高通在出售芯片的同時,還要求蘋果根據所謂“無授權,無芯片”的政策,為相同的芯片另外支付許可費用。

蘋果表示,多年來,高通一直以在不公平的方式來收取與他們沒關系的技術專利費用。蘋果在 Touch ID、顯示屏幕、相機等方面的創新越多,高通所收購的專利費用就高,而且是毫無理由的。對於蘋果來說,創新之路也就變得越來越昂貴。雖然高通只是行業數據標準的眾多貢獻者之一,但他們向蘋果收取的費用,是其它授權者向蘋果收費總和的至少五倍。

蘋果聲明稱,“蘋果深信創新,一直希望支付公平合理的專利使用費。我們對高通目前針對蘋果實施的舉措感到極度失望。非常不幸,經過多年的磋商無果之後,我們除了訴諸法庭之外,別無選擇。”

針對蘋果的最新指控事宜,高通方面目前仍拒絕置評。

直到去年9月iPhone 7推出之前,高通一直是蘋果iPhone調制解調器芯片的唯一供應商。對此,美國投資銀行Stanford Bernstein分析師斯塔西·拉斯岡(Stacy Rasgon)表示,iPhone 7所采用的調制解調器芯片,大約一半由英特爾提供。

在蘋果采取這一舉動的同時,三星卻在其Galaxy S7重新使用高通的芯片。在此之前,三星Galaxy S6開始轉而使用自己生產的芯片。

拉斯岡稱,雖然損失了蘋果的部分合同,但高通很好地應對了這場危機,因為他們同時重新得到了三星的支持。

芯片分析及知識產權保護咨詢公司TechInsights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表示,一直以來,蘋果以尋找多家供應商來降低價格而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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