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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盛集團(Chir Chir/Masizzim/Kogane Yama/Gangnam Kitchen/Nipong Naepong/NY Night Market) (8475)專區

1 : GS(14)@2018-02-15 18:23:20

https://www.chirchir.com.sg/
網址

https://www.chirchir.com.sg/about-us
Chir Chir 치르치르, the famous fried chicken restaurant from Korea is finally here in Singapore!



Originating from Seoul, the Chir Chir (pronounced Chi-Re Chi-Re) chain is South Korea’s largest chain of restaurants, known for its signature freshly-cooked Korean chicken dishes. The chain’s focus on great taste, value and service has allowed it to grow into one of the largest "Chimaek" franchises in South Korea with over 100 stores and new store openings in China and Taiwan.

Chir Chir’s success in Korea is largely attributed to its unique menu. It constantly strives to bring something new to the table, especially for customers who have grown accustomed to the taste of typical Korean chicken and is now ready for a great-ta
sting twist to the chicken craze.



What is "Chimaek"?
The culture of "Chimaek", generally enjoyed by the younger generation, represents the fun and popular combination of fried chicken and cold beer. This casual dining combination is so popular that a new word has been created to describe it: Chimaek(치맥 in Korean), chi from chicken(치킨)and maek from maekju (맥주 beer).

Now Singapore can enjoy the Chimaek culture, Chir Chir-style!
2 : GS(14)@2018-02-15 18:27:21

http://www.masizzim.co.kr/
Masizzim
https://www.facebook.com/koganeyamasingapore/
Kogane Yama
https://gangnamkitchen.com/about/
Gangnam Kitchen
https://www.google.com.hk/search ... eid=chrome&ie=UTF-8
Nipong Naepong
http://www.hungrygowhere.com/singapore/ny-night-market/
NY NIght Market

Restaurant list
3 : GS(14)@2018-02-15 18:27:43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8021401_c.htm
招股書
4 : GS(14)@2018-07-31 15:16:54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180731008_C.pdf
正式招股書
5 : GS(14)@2018-08-06 05:00:52

1. 我們為一間總部設於新加坡的多品牌餐廳集團,其中我們的餐廳主要以特許經營
模式營運。我們提供韓國及日本菜,主打休閒餐飲概念,以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尼
中產大眾市場為目標顧客群。我們致力讓顧客享用正宗的優質食品。根據CIC報告,我
們按二零一七年的收益計於新加坡的韓國餐廳營運商中位列第五,並於韓國餐廳市場
擁有約8.7%的市場份額。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按收益計(i)在韓國及日本休閒餐廳市場
擁有約2.8%的市場份額;及(ii)在新加坡整體餐廳市場擁有約0.4%的市場份額。於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合共擁有12間自營餐廳及一個中央廚房,包括:
• 根據我們自擁有韓式炸雞連鎖餐廳的特許權授予人取得的獨家特許經營
權,以「Chir Chir 」品牌於往績記錄期間於新加坡開設四間自營餐廳
及於馬來西亞開設一間自營餐廳;
• 根據我們自擁有韓式燉排骨連鎖餐廳的特許權授予人取得的獨家特許經營
權,以「Masizzim 」品牌於往績記錄期間於新加坡開設兩間自營餐廳;
• 以我們自主開發提供日式極上天丼的品牌「Kogane Yama 」於新加坡開
設兩間自營餐廳(其中一間於往績記錄期間開設,另一間於往績記錄期間
後開設);
• 根據我們自擁有韓式融合菜風格麵條連鎖餐廳的特許權授予人取得的獨家
特許經營權,以「Nipong Naepong 」品牌於往績記錄期間後於新加坡
開設兩間自營餐廳;
• 根據我們自亦擁有提供韓式融合菜風格西餐連鎖餐廳的Chir Chir特許權授
予人取得的獨家特許經營權,以「NY Night Market 」品牌於往績記錄期
間後於新加坡開設一間自營餐廳;及
• 以我們於新加坡提供韓國菜餐飲及配送服務的自主開發品牌「Gangnam
Kitchen 」於往績記錄期間於新加坡開設中央廚房,而「Gangnam
Kitchen 」亦用作我們旗下新加坡餐廳的中央廚房。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亦已將「Chir Chir」品牌授權予印尼授權經營商,其
已經(i)以相同品牌於印尼開設及經營三間餐廳;及(ii)進一步將品牌分授權予四名分授
權經營商,以相同品牌於印尼開設及經營合共四間餐廳。
2.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大部分收益來源於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自營餐廳的營運。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按性質劃分的收益明細: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坡元 % 千坡元 % 千坡元 % 千坡元 %
餐廳營運 8,763 95.1 12,974 93.7 4,110 92.3 4,650 92.3
銷售食品及食材 371 4.0 228 1.6 158 3.5 227 4.5
專利權收入 85 0.9 649 4.7 187 4.2 161 3.2
總計 9,219 100.0 13,851 100.0 4,455 100.0 5,038 100.0
3. 我們採納多元化的業務模式,以配合多個品牌、菜系、營運所在國家及營運模
式。我們多元化的業務模式能讓我們吸納不同國籍、口味及喜好的顧客,令我們得以
藉此擴闊收益來源。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自 營 四 間「Chir Chir」餐 廳、 兩 間
「Masizzim」餐廳、兩間「Kogane Yama」餐廳、兩間「Nipong Naepong」餐廳、一間
「NY Night Market」餐廳及一個以「Gangnam Kitchen」品牌開設的中央廚房,以及於馬
來西亞自營一間「Chir Chir」餐廳。「Chir Chir」及「NY Night Market」品牌由同一名特
許權授予人擁有,而「Masizzim」及「Nipong Naepong」品牌由品牌各自不同的特許權
授予人擁有。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按品牌劃分的餐廳營運收益明細: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坡元 % 千坡元 % 千坡元 % 千坡元 %
(未經審核)
Chir Chir 6,693 76.4 10,277 79.2 3,431 83.5 3,303 71.0
Masizzim 2,070 23.6 2,405 18.5 679 16.5 1,101 23.7
Kogane Yama – – 292 2.3 – – 246 5.3
總計 8,763 100.0 12,974 100.0 4,110 100.0 4,650 100.0
4. 下表概述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自營餐廳的數目變化:
Chir Chir Masizzim
Kogane
Yama
Nipong
Naepong
NY Night
Market 總計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 2 1 – – – 3
新增(附註1) 2 – – – – 2
關閉 – – – – – –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4 1 – – – 5
新增(附註2、3及4) 2 1 1 – – 4
關閉 – – – – – –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6 2 1 – – 9
新增 – – – – – –
關閉(附註5) (1) – – – –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5 2 1 – – 8
新增(附註6) – – 1 2 1 4
關閉 – – – – – –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5 2 2 2 1 12
5. 我們餐廳的主要營運及財務數據
下表載列我們的自營餐廳於往績記錄期間的主要營運數據:
截至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
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品牌 餐廳 總收益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每日
翻枱率
平均每日
堂食
顧客人數
營運
純利率 總收益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每日
翻枱率
平均每日
堂食
顧客人數
營運
純利率
年度總收益
上升╱
(下降)
概約百分比 總收益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每日
翻枱率
平均每日
堂食
顧客人數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 (坡元) (次) (千坡元) (坡元) (次) % (千坡元) (坡元) (次)
Chir Chir Chir Chir (313) 3,460 22.0 3.3 401 21% 2,366 24.6 2.1 252 21% (31.6) 865 23.1 2.4 286 23%
Chir Chir (BP)(附註3) 1,272 21.9 2.0 147 23% 1,003 26.4 1.3 98 19% (21.1) 208 21.5 0.9 65 5%
Chir Chir(唐城坊)(附註1) 1,295 21.1 2.6 189 15% 1,122 23.2 1.6 117 8% 不適用(附註2) 337 20.2 1.7 125 8%
Chir Chir(裕廊東)(附註1) 525 22.1 4.6 320 15% 2,153 23.1 3.5 243 19% 不適用(附註2) 801 21.7 3.9 276 28%
Chir Chir(白沙浮商業城)(附註1)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2,062 23.7 1.9 231 25% 不適用(附註2) 659 21.3 1.9 226 23%
Chir Chir(柏威年廣場)(附註1)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481 12.1 2.0 147 12% 不適用(附註2) 205 9.7 1.9 142 20%
Masizzim Masizzim (313) 2,070 21.0 3.0 267 18% 1,721 24.1 2.2 195 16% (16.9) 595 22.0 2.2 202 25%
Masizzim(西城)(附註1)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684 22.9 3.1 204 28% 不適用(附註2) 486 21.1 2.6 170 21%
Kogane Yama Kogane Yama
(白沙浮商業城)(附註1)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292 19.7 2.8 125 28% 不適用(附註2) 240 18.7 2.1 95 33%
附註:
1. Chir Chir(唐城坊)、Chir Chir(裕廊東)、Chir Chir(白沙浮商業城)、Chir Chir(柏威年廣場)、Masizzim(西城)及Kogane Yama(白沙浮商業城)
分別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及二零一七年六
月四日開始營運。
2. Chir Chir(唐城坊)、Chir Chir(裕廊東)、Chir Chir(白沙浮商業城)、Chir Chir(柏威年廣場)、Masizzim(西城)及Kogane Yama(白沙浮商業城)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並非全年營運。因此,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總收益變動並不適用。
3.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我們終止於新加坡經營Chir Chir (BP),因為其經營業績下滑,我們認為,此乃由於毗鄰餐廳所處商場的購物商場近期在進行翻
新工程後重開所導致。
4. 各餐廳的總收益不包括以下項目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分別產生的收益:(i)
現金券約122,000坡元、734,000坡元及51,000坡元;(ii)向會所提供餐飲所產生的銷售額約11,000坡元、358,000坡元及176,000坡元;及(iii)我們餐廳
營運所在的商場所提供的推廣優惠券約9,000坡元、零及零。
6.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我們分別就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業務合共聘用69名、94名及92名全職僱員以及110名、
64名及44名兼職僱員,其中相應期間聘用40名、53名及54名外籍工人。於最後實際可
行日期,本集團享有的外籍工人限額尚餘兩名。
7. 基於餐廳及餐飲業務的性質,我們的主要顧客主要為零售顧客(即我們營運所
在國家的一般公眾人士),惟(i)印尼授權經營商;(ii)Jaesan Food Holdings;(iii)Peh先
生;及(iv)於往績記錄期間向我們購買現金券的Arena Investment除外。截至二零一六
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來自上
述客戶的總收益分別約為0.5百萬坡元、1.0百萬坡元及0.2百萬坡元,分別佔總收益約
4.9%、7.6%及3.6%。詳情請參閱「業務-銷售及市場推廣」。
Jaesan Food Holdings及Peh先生各自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的主要股東,故為
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詳情請參閱「關連交易」。
我們的供應商主要為食材供應商、飲料供應商、餐具供應商及廚具設備供應商
等。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為旗下的新加坡及馬來西亞餐廳存置一份包括約70
名食品及飲料供應商的清單。我們通常並無與任何供應商訂立任何長期合約,我們
相信此舉屬行業慣例。最大供應商Nine International(作為Chir Chir特許權授予人及
Masizzim特許權授予人的出口代理)向我們直接供應韓國的醬料及粉末。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止四個月,對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6.4%、64.6%及58.2%;而對最
大供應商的採購額則分別佔採購總額約30.1%、19.4%及18.4%。
8. 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如「歷史、重組及公司架構-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
所詳述),該等投資者(即First Maple Capital Ltd.、Kong Kin Fei、Ng Seng Kee、Peh
先生、Ricardo Juanito Karjono、Riva Alberto Karjono、Rudi Darmawan、Saphira Devi
Karjono、Tai Shin Fatt及Tan Yit Hoe)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透過認購K Food Holdings
股份及向K Food Holdings當時的現有股東收購股份成為K Food Holdings股東。我們的
投資者來自不同背景,即Kogane Yama的主要股東及董事、一位於印尼授權經營商擁
有權益的印尼個人的親屬或從事金融或貿易行業的其他個人,當中大部分人士於本集
團業務營運中的經驗有限。於上市後,除將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的Tan Yit Hoe
外,我們的投資者概不會單獨擁有超過5%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而該等投資者將共同
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合共約18.28%。
9. 有關股份發售的上市費用總額主要包括已付或應付專業人士費用及包銷費用及佣
金,估計約為4.8百萬坡元(相當於約28.4百萬港元,乃按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
每股發售股份0.65港元及100,000,000股發售股份計算得出)。於估計上市費用總額中,
預期(i)約1.6百萬坡元將於上市後入賬為自權益扣除;及(ii)約3.2百萬坡元將於合併損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確認為開支,其中約1.8百萬坡元已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
日止四個月確認,並預期餘額約1.4百萬坡元將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八個月
確認。
10. 所得款項用途
我們根據每股股份發售價0.65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估計來自股
份發售的所得款項總淨額將約為36.6百萬港元(相等於約6.2百萬坡元)。我們目前擬按
以下方式動用有關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用途 所得款項淨額的概約金額或百分比
百萬港元
百萬坡元
(等額) %
透過取得新特許經營品牌發展
我們的業務 2.4 0.4 6.5
開發更多的餐廳品牌及擴大我們的
進駐區域 21.2 3.6 58.1
加大我們的營銷力度 2.4 0.4 6.5
透過擴充我們的人力提高經營效益 2.4 0.4 6.6
透過升級我們的資訊科技系統
提高經營效益 1.8 0.3 4.8
償還未償還銀行借貸 5.0 0.9 13.7
一般營運資金 1.4 0.2 3.8
11. 股息
K Food Holdings已分別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宣
派及支付股息0.9百萬坡元及0.6百萬坡元。
本集團並無股息政策。本公司的股息宣派須經董事會酌情決定、股東批准及銀行
同意。根據銀行C授出的銀行融資的條款及條件,宣派及派付股息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儘管如此,預期來自銀行C的未償還借貸將以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償還。於償還後,
我們日後宣派及派付股息的能力將不會受到進一步的限制。我們的董事可在考慮到我
們的營運及盈利、資本需求及盈餘、整體財務狀況、合約限制、資本開支及未來發展
需求、股東權益及彼等於有關時刻可能視為相關的其他因素後,建議日後派發股息。
12. 根據未經審核財務資料,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的收益
與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相比維持相對穩定並較上一年度同期有所改
善,乃主要由於分別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零一八年二月及二零一八年三月開始營運
的Nipong Naepong(裕廊東)、Kogane Yama(裕廊東)及NY Night Market(西城)所產
生的收益增加,受我們一般於中國農曆新年期間錄得相對較低收益的季節性因素抵銷
所致。
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我們產生上市開支約1.8百萬坡元。目
前預期上市開支約3.2百萬坡元將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合併損益及其
他全面收益表確認為開支。
我們亦預期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上市後的營運開支將錄得增
長,此乃由於以下主要因素所致︰(i)實行「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中所披露的業
務策略而導致額外營運開支,包括(a)於新加坡開設新餐廳所產生的額外租金及相關開
支以及員工成本;(b)透過擴充我們的人力提高經營效益而產生的額外員工成本;(c)就
加大我們的營銷力度而產生的額外市場推廣及廣告開支;及(d)就實行業務策略的資本
支出的額外折舊及攤銷;及(ii)上市產生的額外開支(例如專業費用及董事袍金)。
有意投資者應注意,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財務表現預期
將因上述因素受到不利影響,且未必可與本集團過往的財務表現作比較。
於二零一八年四月,我們已自銀行E取得融資金額為0.5百萬坡元的銀行融資作為
過橋貸款,用於支付部分上市開支,並已終止銀行A的銀行融資,終止手續已於二零
一八年五月完成。於二零一八年六月,我們以同一銀行融資金額約1.2百萬坡元的新銀
行融資代替銀行D約250,000坡元的現有銀行融資,以撥作開設新餐廳Nipong Naepong
(313)的資金及其他營運資金。
13. 最新業務資料
於往績記錄期間後,我們繼續以新特許經營品牌開設新餐廳,藉此實施我們的業
務策略。我們於新加坡開設四間新餐廳,包括分別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及二零一八年六
月開設兩間「Nipong Naepong」餐廳、於二零一八年三月開設一間「NY Night Market」
餐廳及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增設一間「Kogane Yama」餐廳。
此外,我們亦正在於新加坡開設第二間「NY Night Market」餐廳,預期將於二零
一八年第四季度開業。詳情請參閱「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14. 發售統計數字
按以下發售價計算
每股發售股份
0.5港元
每股發售股份
0.8港元
市值(附註1) 200百萬港元 320百萬港元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合併每股有形資產淨值(附註2) 0.137港元 0.208港元
6 : GS(14)@2018-08-06 05:37:19

15. 風險: 依賴品牌權利、開發新品牌風險、食品安全、其他地區合作夥伴、消費者喜好、品牌受歡迎程度、擴大產品組合、對方產品競爭、物色具吸引力地點及租金、開設新餐廳的能力、所在商場租戶變動、食材、集中新加坡、知識產權侵權、人、AR、營運歷史短、外勞、員工欺詐、海外擴張、保單、多品牌競爭、市場營銷、不可預見情況、稅、要開設某數量餐廳、擴展、依賴宏觀情況、於激烈競爭行業營運、勞工成本上升
7 : GS(14)@2018-08-06 05:41:36

16. 2014年成立,Chir Chir 做起,次年做Masizzim,2107年搞Kogane Yama、Gangnam Kitchen,今年搞Nipong Naepong、NY Night Market,當中引資重組上市
17. 有關各投資者的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詳情概述如下:
投資者姓名╱名稱: First Maple Capital Ltd
所認購股份數目: 23,554
所收購股份數目: 23,554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149,998.94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149,998.94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投資資本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4,000,324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1.00%
First Maple Capital Ltd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在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註冊成
立,其全部已發行股本由Susy Angkawijaya女士擁有。First Maple Capital Ltd為一間投
資控股公司。Susy Angkawijaya女士為一位金融業商人。彼於光顧我們旗下餐廳時結識
我們的執行董事。
投資者姓名╱名稱: Kong Kin Fei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88,329
所收購股份數目: 88,329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562,505.58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562,505.58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15,001,470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
本約3.75%
Kong Kin Fei先生為一位從事貿易業務的自僱人士。彼為我們餐廳的常客,並於
光顧我們旗下餐廳時結識我們的執行董事。
投資者姓名╱名稱: Ng Seng Kee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26,695
所收購股份數目: 26,695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170,001.77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170,001.77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4,533,780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1.13%
Ng Seng Kee先生已退休,彼於退休前為一名會計師。彼為我們餐廳的常客,並
於造訪我們的餐廳時,與我們的執行董事相識。
投資者姓名╱名稱: Peh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9,422
所收購股份數目: 9,422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60,002.13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60,002.13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1,600,198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0.40%
Peh先生為Kogane Yama的主要股東兼董事。Peh先生已於金融業工作約14年。自
二零零四年起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Peh先生一直於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 (Pte) Limited擔任集團金融服務總監。Peh先生曾擔任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 (Pte) Limited的代表並與我們的執行董事合作,因而互相認識。
投資者姓名╱名稱: Ricardo Juanito Karjono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收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6,667,263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1.67%
投資者姓名╱名稱: Riva Alberto Karjono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收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權比例: 6,667,263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1.67%
投資者姓名╱名稱: Saphira Devi Karjono太太
所認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收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6,667,263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1.67%
Ricardo Juanito Karjono先生、Riva Alberto Karjono先生及Saphira Devi Karjono太太
於印尼從事汽車租賃及融資業務,於印尼餐飲業擁有約五年的投資經驗。Ricardo
Juanito Karjono先生、Riva Alberto Karjono先生及Saphira Devi Karjono太太為胞兄弟
姐妹。彼等透過其與我們執行董事的共同朋友Rudi Darmawan先生互相認識。
投資者姓名╱名稱: Rudi Darmawan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收購股份數目: 39,257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250,000.35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6,667,263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1.67%
Rudi Darmawan先生為Nick Soetiono先生的岳父,其擁有印尼授權經營商的35%
股權。Rudi Darmawan先生為一位餐廳及餐飲業商人,亦為若干時裝及化妝品品牌的分
銷商。彼透過其女婿Nick Soetiono先生首次認識我們的執行董事。
投資者姓名╱名稱: Tai Shin Fatt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7,851
所收購股份數目: 7,851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49,997.52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49,997.52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1,333,385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0.33%
Tai Shin Fatt先生於金融業擁有近七年的經驗。自二零一二年起直至最後實際可
行日期,Tai Shin Fatt先生一直於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 (Pte) Limited
任職,目前的職位為金融服務總監。彼曾擔任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
(Pte) Limited的代表並與我們的執行董事合作,因而互相認識。
投資者姓名╱名稱: Tan Yit Hoe先生
所認購股份數目: 117,771
所收購股份數目: 117,771
所認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750,001.06坡元
所收購股份的代價金額: 750,001.06坡元
代價付款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每股股份實際成本: 0.075坡元(相等於約0.43港元)
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
於上市後的股份數目及股權
概約百分比:
20,001,791股股份,佔上市後本公司已發行股
本約5.00%
Tan Yit Hoe先生為本集團前僱員。彼由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獲K Food Holdings聘任為業務發展行政人員,並在受聘於本集團期間認識我
們的控股股東。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Tan Yit Hoe先生為一位建築業商人。
上述於上市後將由該等投資者各自持有的股份數目及其各自的股權概約百分比
乃假設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已完成(不計及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
獲行使而將予發行的任何股份)計算所得,而每股股份實際成本乃按上述基準相應計
算。根據指示性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實際成本較(i)每股發售股份0.5港元(即指示性
發售價範圍的下限)折讓約13.0%;及(ii)每股發售股份0.8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
上限)折讓約45.6%。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的所得款項已悉數用作撥付上市費
用、以我們旗下新收購的特許經營品牌及現有品牌開設新餐廳的款項及營運資金。
各該等投資者向K Food Holdings聲明、保證及承諾,除Peh先生為Kogane Yama
的主要股東兼董事外,彼等均獨立於K Food Holdings及其關連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
連(定義見GEM上市規則),及彼等均為獨立人士,且並非其他該等投資者各自的一
致行動人士(定義見收購守則)(儘管Ricardo Juanito Karjono、Riva Alberto Karjono及
Saphira Devi Karjono彼此為胞兄弟姐妹,彼等分別確認,彼等於本集團內並無共同權
益,且彼等在作出各方面的決策時各自獨立行事,且日後將繼續如此行事)。
經該等投資者(Peh先生除外)確認,彼等並無與董事、控股股東、本集團的附屬
公司及彼等各自的任何聯繫人參與任何投資或買賣。由於該等投資者對本集團的業務
前景、管理及潛力抱有信心,故彼等已對本集團作出投資。董事認為,首次公開發售
前投資將可擴闊本集團的股東基礎、加強本集團的業務網絡,並為本集團業務提供即
時可用的資金及額外營運資本。因此,本集團認為本集團將可透過引薦該等投資者為
額外股東而自彼等的注資受惠。
18.
8 : GS(14)@2018-08-06 06:12:59

18. 就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開設的合共六間「Chir Chir」餐廳(包括於二零一八年一月
二十日終止營運的Chir Chir(BP))而言,(i)全部餐廳均已達致收支平衡,收支平衡期
約為一至三個月不等;及(ii)其中五間餐廳已達致投資回報,投資回報期約為8至17個
月不等。Chir Chir(柏威年廣場)錄得相對較長的投資回報期,原因為(i)我們於吉隆坡
高級商場開設我們首間馬來西亞「Chir Chir」餐廳,以建立我們的品牌形象,導致產生
了相對較多的資本開支及持續產生相對較高的營運成本;(ii) Chir Chir(柏威年廣場)
的菜式價格相對較其他新加坡「Chir Chir」餐廳便宜;及(iii)我們自韓國進口的食材並
未獲清真認證,這令我們的目標顧客限於馬來西亞的非回教徒族群。
下表載列於所示期間有關印尼「Chir Chir」授權及分授權經營餐廳的數目變化: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
一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四個月
於財政年度初的「Chir Chir」授權及
分授權經營餐廳的數目 – 1 6
新開業的「Chir Chir」新授權及
分授權經營餐廳的數目 1 5 1
已關閉的「Chir Chir」授權及分
授權經營餐廳的數目 – – –
於期末的「Chir Chir」授權及
分授權經營餐廳的數目 1 6 7
19. 下表顯示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自營「Chir Chir」餐廳於往績記錄期間的營運表現(以
概約數字顯示):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收益
堂食
顧客人數 營運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平均
每日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新加坡
Chir Chir (313) 3,460 3,216 145,984 364 401 22.0 9,505 3.3 21%
Chir Chir (BP) 1,272 1,172 53,643 364 147 21.9 3,495 2.0 23%
Chir Chir(唐城坊) 1,295 1,194 56,659 300(附註4) 189 21.1 4,317 2.6 15%
Chir Chir(裕廊東) 525 502 22,733 71(附註5) 320 22.1 7,394 4.6 15%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收益
堂食
顧客人數 營運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平均
每日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新加坡
Chir Chir (313) 2,366 2,284 91,436 363 252 24.6 6,518 2.1 21%
Chir Chir (BP) 1,003 941 35,602 363 98 26.4 2,763 1.3 19%
Chir Chir(唐城坊) 1,122 980 42,214 362 117 23.2 3,099 1.6 8%
Chir Chir(裕廊東) 2,153 2,038 88,243 363 243 23.1 5,931 3.5 19%
Chir Chir(白沙浮商業城) 2,062 1,980 83,520 361(附註6) 231 23.7 5,712 1.9 25%
馬來西亞
Chir Chir(柏威年廣場) 481 444 36,775 250(附註7) 147 12.1 1,924 2.0 12%
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收益
堂食
顧客人數 營運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平均
每日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新加坡
Chir Chir (313) 865 813 35,177 123 286 23.1 7,035 2.4 23%
Chir Chir (BP) 208 156 7,257 112(附註8) 65 21.5 1,861 0.9 5%
Chir Chir(唐城坊) 337 312 15,413 123 125 20.2 2,741 1.7 8%
Chir Chir(裕廊東) 801 735 33,924 123 276 21.7 6,513 3.9 28%
Chir Chir(白沙浮商業城) 659 592 27,751 123 226 21.3 5,360 1.9 23%
馬來西亞
Chir Chir(柏威年廣場) 205 170 17,513 123 142 9.7 1,668 1.9 20%
20. 董事認為「Chir Chir」餐廳間的潛在競爭可以減至最低,原因為(i)新加坡的「Chir
Chir」餐廳分別位於不同地區,以避免直接競爭;及(ii)鑒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
日止年度,與去年相比,新加坡「Chir Chir」餐廳的堂食顧客總人數由約279,000人增
加至341,000人,而新加坡「Chir Chir」餐廳的收益由約6.7百萬坡元增加至9.8百萬坡
元,預期「Chir Chir」的整體需求將會進一步增長。我們將會持續監察各餐廳的業績,
而倘開設新餐廳影響現有餐廳的業績及我們的整體財務表現,我們或會在需要時關閉
表現欠佳的餐廳。
「Chir Chir」為一間連鎖餐廳,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在韓國有超過70間門店。我
們相信,我們可複製Chir Chir特許權授予人的成功往績,並於新加坡開設「Chir Chir」
連鎖餐廳。我們決定於新加坡開設一間新餐廳前,我們會考慮多項因素,當中包括:
• 潛在的蠶食效應:新加坡是一個小國。當同一品牌開設更多的餐廳時,現
有品牌餐廳的若干顧客可能會轉為光顧新餐廳,導致現有品牌餐廳每間門
店的客流量、門店收益及每日平均收益出現整體下跌。舉例而言,於截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Chir Chir (313)餐廳的同店收益及堂食顧客
人數與去年相比分別下跌約32%及37%。然而,我們相信,上述的因素並
非我們商業決定的決定性因素。我們開設新餐廳的商業決定乃基於我們對
下列各項的估計:
(i) 能否增加Chir Chir餐廳的整體收益及溢利:舉例而言,憑藉於截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開設的新餐廳,新加坡Chir Chir餐廳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整體收益與去年相比增加約
53.5%;
(ii) 能否繼續經營我們的現有餐廳以獲取利潤:舉例而言,除Chir Chir
(BP)因下文(iv)項所闡述的原因使然外,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
日止年度,Chir Chir餐廳的營運溢利與去年相比維持相對穩定;
(iii) 我們的現有餐廳是否已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於截至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或之前在新
加坡開設的所有Chir Chir餐廳均已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
(iv) 我們是否應關閉表現不佳的餐廳及運用資源於增長潛力較高的地區推
出新品牌或開設新餐廳(根據CIC報告,此舉與新加坡連鎖或多品牌
餐廳營運商為優化業務組合而實施的行規一致):舉例而言,我們並
無重續Chir Chir (BP)的租賃協議,且由於其經營業績下滑,已於二零
一八年一月二十日終止其業務,我們認為,其經營業績下滑乃由於毗
鄰該餐廳所處商場的商場近期在進行翻新工程後重開所導致;及
(v) 新餐廳營運能否獲利且預期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期處於可接受範圍
內:我們在新加坡開設的所有「Chir Chir」餐廳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均已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
• 預期收支平衡期:我們認為預期餐廳達致收支平衡所需的時間屬至關重
要,乃由於我們的餐廳需賺取盈利以產生足夠收益,以抵銷成本並支持
我們日後的發展。於往績記錄期間,除Chir Chir(柏威年廣場)外,「Chir
Chir」餐廳一般於約一至三個月內達致收支平衡期。我們預期新開業的
「Chir Chir」餐廳(如有)的收支平衡期將相若。
• 預期投資回報期:這項因素為重大考慮因素之一,乃由於我們開設一間新
餐廳時需要資本開支。我們產生有關裝修、購置傢俬及設備等的開支。為
使我們的業務得以長遠持續地發展並可穩定地發展我們的業務,我們需確
保我們可即時收回投資。於往績記錄期間,位於新加坡的「Chir Chir」餐廳
均於約八至17個月內達致投資回報。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位於馬來西亞
的Chir Chir(柏威年廣場)尚未達致投資回報。我們預期新開業的新加坡
「Chir Chir」餐廳(如有)的投資回報期將與新加坡的「Chir Chir」餐廳相若。
• 理想規模及地點:我們的Chir Chir餐廳為休閒餐廳,以生活節奏快速的中
產大眾市場為目標顧客。根據CIC報告,在新加坡休閒餐飲市場分部,目標
顧客傾向前往位於彼等住所或工作地點步行範圍內的就近連鎖餐廳用餐,
以配合彼等快速的生活節奏。鑒於新加坡細分為多個住宅或商業區且近年
正經歷城市郊區化,我們增設多家Chir Chir餐廳,以把握目前未有觸及的
地區的需求,同時提升整體收益及盈利能力。董事認為,五年內於新加坡
開設五間Chir Chir餐廳並非過度擴張,根據CIC報告,餐廳透過開設新門店
或收購現有門店持續擴張門店網絡在業內屬常見慣例,而單一餐廳品牌每
年的擴張速度通常為約一至五間新店。
20. 品牌資料
「Masizzim」為源於韓國首爾、廣為人知的休閒餐廳品牌,因「燉排骨(Galbi
Jjim)」(即鮮嫩爽軟的燉肉(主要為牛肉或豬肉),佐以韓式大醬(辣或不辣)及麵條)
而聞名,其目標顧客為口味較成熟的年輕一族。除燉排骨外,「Masizzim」品牌亦因為
其顧客創造與別不同的用餐體驗而為人熟知,例如「親自動手做」的自選配料飯糰。
「Masizzim」品牌於二零一四年成立,並在韓國擴展業務,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設有超
逾15間門店。
21.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有關新加坡「Masizzim」餐廳
的詳情:
餐廳
開業
日期 地點
於最後
實際可行
日期的狀況
概約
建築面積
座位
數目
概約收支
平衡期
概約投資
回報期
於最後
實際可行
日期實現
投資回報
的概約
餘下期間
(平方呎) (月) (月) (月)
Masizzim
(313)
二零一五年
九月
二十四日
#B3-02
313@Somerset,
313 Orchard
Road,
Singapore
238895
活躍 1,567 74 1 13 不適用
Masizzim
(西城)
二零一七年
五月十日
#01-07 Westgate,
3 Gateway
Drive,
Singapore
608352
活躍 1,184 65 1 18 4
就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經營的兩間「Masizzim」餐廳而言,(i)全部餐廳均已達致
收支平衡,收支平衡期約為一個月;及(ii)Masizzim(313)已達致投資回報,投資回報期
約為13個月。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由於Masizzim(西城)於二零一七年五月方開始營
運,故此其尚未達致投資回報。
22. 營運表現
下表顯示新加坡「Masizzim」餐廳於往績記錄期間的營運表現(以概約數字顯
示):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
收益
堂食顧客
人數 營運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每餐堂食
平均消費
平均每日
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Masizzim (313) 2,070 2,047 97,347 364 267 21.0 5,687 3.0 18%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
收益
堂食顧客
人數 營運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平均每日
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Masizzim (313) 1,721 1,703 70,720 363 195 24.1 4,741 2.2 16%
Masizzim(西城) 684 678 29,593 145(附註4) 204 22.9 4,717 3.1 28%
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
收益
堂食顧客
人數 營運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平均每日
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Masizzim (313) 595 545 24,804 123 202 22.0 4,836 2.2 25%
Masizzim(西城) 486 441 20,884 123 170 21.1 3,955 2.6 21%
附註:
(1) 人均每餐堂食平均消費乃按來自堂食顧客的收益除以堂食顧客人數計算。
(2) 平均每日收益乃按總收益除以營運日數計算。
(3) 平均每日翻枱率乃按堂食顧客人數除以座位數目,再除以營運日數計算。
(4) Masizzim(西城)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開始營運。
(5) 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各餐廳的總收益不包括現金券所產生的收益約
19,000坡元。
23. 「Masizzim」為一間連鎖餐廳,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在韓國有超過15間門店。
我們相信,透過於新加坡開設「Masizzim」連鎖餐廳,我們可複製有關成功往績。我們
決定於新加坡開設一間新餐廳前,我們會考慮多項因素,當中包括本節「餐廳及餐飲
品牌-Chir Chir-營運表現」所詳述的因素。具體而言,我們考慮下列與潛在蠶食效
應有關的因素:
• 我們能否提高Masizzim餐廳的整體收益及溢利:隨著Masizzim(西城)於二
零一七年五月開業,Masizzim餐廳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整
體收益較去年增加約16.2%;
• 現有餐廳的營運能否繼續獲利: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全部Masizzim餐廳均繼續錄得經營溢
利淨額;
• 我們的現有餐廳是否已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於我們開設Masizzim
(西城)前,Masizzim (313)已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及
新餐廳營運能否獲利且預期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期處於可接受範圍內:
Masizzim(西城)於一個月內已達致收支平衡,並預期將於18個月內達致投
資回報,根據CIC報告,此乃符合行業平均水平。
24. 擴展計劃
我們現時預期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在新加坡增設一間
「Masizzim」餐廳。涉及的計劃資本開支總額預期將約為0.2百萬坡元,將以股份發售的
所得款項淨額撥付。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策略」及「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25. 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有關「Kogane Yama」餐廳的
詳情:
餐廳 開業日期 地點
於最後
實際可行
日期的狀況
概約
建築面積
座位
數目
概約收支
平衡期
概約投資
回報期
於最後
實際可行
日期實現
投資回報
的概約
餘下期間
(平方呎) (月) (月) (月)
Kogane Yama
(白沙浮商業
城)
二零一七年
六月四日
#02-50,
Bugis Junction,
200 Victoria
Street,
Singapore
188021
活躍 1,050 45 2 7 不適用
Kogane Yama
(裕廊東)
二零一八年
二月二十日
#01-16 JEM,
50 Jurong
Gateway Road,
Singapore
608549
活躍 705 52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26. Kogane Yama(白沙浮商業城)已達致收支平衡,收支平衡期約為兩個月,其亦
已達致投資回報,投資回報期約為七個月。另一方面,Kogane Yama(裕廊東)於往績
記錄期間後開業,故其收支平衡期及投資回報期尚未確定。
27. 營運表現
下表顯示於往績記錄期間「Kogane Yama」餐廳的營運表現(以概約數字顯示):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
收益
堂食顧客
人數
營運
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平均每日
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Kogane Yama
(白沙浮商業城)
292 292 14,830 119(附註4) 125 19.7 2,453 2.8 28%
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餐廳 總收益
來自堂食
顧客的
收益
堂食顧客
人數
營運
日數
平均每日
堂食顧客
人數
人均
堂食每餐
平均消費
平均每日
收益
每日
翻枱率
營運
純利率
(千坡元)(千坡元) (坡元) (坡元) (次)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Kogane Yama
(白沙浮商業城)
240 217 11,642 123 95 18.7 1,954 2.1 33%
28. Kogane Yama(白沙浮商業城)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的營運
純利率與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相比有所增加,主要是由於二零一七年十
二月推出的改良菜單吸引更多顧客,而且菜單上的新菜式使用成本較低的食材,兩者
均有助達致更高的營運純利率。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經營兩間「Kogane Yama」餐廳。董事相信,該自主
開發品牌於新加坡的受歡迎程度將會日漸上升,原因為根據CIC報告,日本菜為受新加
坡人歡迎的菜式之一。
29. 擴展計劃
由於我們最近於二零一八年二月開設第二間餐廳,故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
「Kogane Yama」餐廳網絡的具體即時擴展計劃。
30. Gangnam Kitchen
為把握新加坡網上訂餐不斷增長的機遇,我們於二零一七年八月自主開發旗下第
二個自家品牌「Gangnam Kitchen」(韓式食品餐飲及配送業務)。
品牌資料
「Gangnam Kitchen」為位於新加坡的中央廚房,專門運用傳統及正宗韓式食譜提
供韓國食品餐飲服務。其提供非自助及自助兩種選擇,為顧客提高用餐的靈活性。顧
客可透過線上平台訂餐,而我們會將食物送往指定地址。我們主要透過一間第三方物
流公司運送產品。各款「Gangnam Kitchen」套餐產品的零售價介乎每人16.5坡元至24.5
坡元不等。
除提供餐飲及配送服務外,「Gangnam Kitchen」亦用作中央廚房,為新加坡的餐
廳預先混合若干煮食醬料及食材,從而充分利用廚房設施及節省我們旗下餐廳的加工
空間及時間。
「Gangnam Kitchen」所配備的廚房設施包括三個煮食爐、一個焗爐、四個冰箱、
兩個超低溫冰箱、一個冷凍間以及一個倉庫。
31. 營運表現
下表載列新加坡「Gangnam Kitchen」於往績記錄期間的營運表現(以概約數字顯
示):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中央廚房 地址
訂單
數目
營運
日數 總收益
每張訂單
的平均
消費額
平均
每日收益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附註1) (附註2)
Gangnam Kitchen 442 Orchard Road, #02-29,
Orchard Hotel, S238879
698 57 24 34.4 421
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中央廚房 地址
訂單
數目
營運
日數 總收益
每張
訂單的
平均
消費額
平均每日
收益
(千坡元) (坡元) (坡元)
(附註1) (附註2)
Gangnam Kitchen 442 Orchard Road, #02-29,
Orchard Hotel, S238879
1,558 122 206 132.0 1,686
32. 作為擴展策略的一部份,我們持續致力取得更多外國食品品牌的特許經營權。於
二零一八年一月,我們就兩個新品牌(即「Nipong Naepong」及「NY Night Market」)訂
立特許經營協議,以按獨家基準於新加坡開設、經營及分特許經營彼等各自的品牌餐
廳。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設立並自營合共兩間「Nipong Naepong」餐廳(分別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及二零一八年六月開始營運)以及一間「NY Night Market」餐廳(於
二零一八年三月開始營運)。
33. 餐廳網絡
下表載列有關我們於新加坡的自營「Nipong Naepong」餐廳的詳情:
餐廳 開業日期 地點
於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
的狀況
概約
建築
面積
座位
數目
(平方呎)
Nipong Naepong
(裕廊東)
二零一八年
二月十八日
#01-16 JEM,
50 Jurong
Gateway Road,
Singapore
608459
活躍 1,060 64
Nipong Naepong
(313)
二零一八年
六月二十二日
#B3-03
313@Somerset,
313 Orchard Road,
Singapore
238895
活躍 1,163 66
34. 由於Nipong Naepong(裕廊東)及Nipong Naepong (313)分別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在
二零一八年二月及二零一八年六月才開業,因此,其收支平衡期及投資回報期尚未確
定。
35. 擴展計劃
我們現時預期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額外開設一間「Nipong
Naepong」餐廳,涉及的計劃資本開支約為0.2百萬坡元,將以股份發售的所得款項淨
額撥付。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主要策略」及「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36. 餐廳網絡
下表載列有關我們於新加坡的自營「NY Night Market」餐廳的詳情:
餐廳 開業日期 地點
於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
的狀況
概約
建築
面積
座位
數目
(平方呎)
NY Night Market
(西城)
二零一八年
三月十三日
#01-08 Westgate,
3 Gateway Drive,
Singapore
608352
活躍 797 44
由於「NY Night Market」餐廳於往績記錄期間後才開業,因此,其收支平衡期及
投資回報期尚未確定。
營運表現
我們於二零一八年三月開展「NY Night Market」業務。因此,概無「NY Night
Market」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兩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
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的營運數據。
37. 擴展計劃
我們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就開設第二間「NY Night Market」餐廳(地址為313
Orchard Road #01-29, 313@Somerset, Singapore 238895)與業主訂立要約函件,該餐廳
預期於二零一八年第四季開業。我們亦計劃於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開設另一間「NY Night Market」餐廳,涉及的計劃資本開支總額約為0.4百萬坡元,將
以股份發售的所得款項淨額撥付。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主要策略」及「未來計劃及
所得款項用途」。
38. 擴展計劃
我們預期將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開設首間餐廳。我們計劃將於
新加坡住宅或商業區位置便利的商場內開設該餐廳。涉及的計劃資本開支總額預期將
約為0.2百萬坡元,將以股份發售的所得款項淨額撥付。有關詳情請參閱「未來計劃及
所得款項用途」。
39. 由於現有品牌(即「Chir Chir」、「Masizzim」、「Nipong Naepong」及「NY Night
Market」)及新品牌(即「After School」)均提供韓國休閒餐飲,因此,廣義來說,上述
品牌或會彼此並與所有其他韓國餐廳競爭。然而,董事相信,由於(i)各品牌僅為韓國
休閒餐飲市場中眾多經營商之一,且於龐大市場中佔少量市場份額;(ii)各品牌提供不
同的食品菜單並以不同顧客群為目標;(iii)上述品牌正處於生命週期的不同階段(有關
各品牌生命週期的詳情,請參考下一節)以分散風險;及(iv)各品牌旗下的餐廳數目有
限,故此不同品牌旗下餐廳之間的競爭有限。鑒於上文所述,董事認為,儘管開設新
餐廳或成立新品牌或會對現有餐廳造成影響,然而,其一般將不會對我們的整體財務
表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以「Chir Chir」及「Masizzim」餐廳為例,彼等的旗艦餐廳均
位於同一商場內,相互毗鄰,於往績記錄期間,彼等均分別可於約三個月及一個月內
達致收支平衡以及約17個月及13個月內達致投資回報,而營運溢利則維持不少於21%
及16%。另外,除位於新加坡的Masizzim(西城)及位於馬來西亞的Chir Chir(柏威年
廣場)外,我們所有於往績記錄期間之前及期間開業的自營餐廳均已達致收支平衡及
投資回報,收支平衡期約為一至三個月不等,而投資回報期則約為七至18個月不等。
根據CIC報告,預期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尼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於未來五年將維持穩定
增長,並刺激更龐大的餐廳需求。
40. 餐廳的生命週期
根據CIC報告,董事相信,新加坡連鎖餐廳的品牌生命週期一般經歷下列階段︰
• 起步期 ︰起步階段一般介乎一至五個月,在此期間,新餐廳品牌首次推出
市場並致力獲得足夠的收益以達致收支平衡。由於銷售額較低及初始營運
成本較高,新餐廳於營運首數個月一般會錄得較低的經營業績,由開業至
達致目標表現收入需要一段時間。宣傳及推廣是新餐廳品牌能否在此階段
取得成功的關鍵。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於新加坡的「Chir Chir」餐廳及
「Masizzim」餐廳的收支平衡期介乎約一至三個月,根據CIC報告,其符合
新加坡典型韓國休閒餐廳行業平均一至五個月的水平。
• 成熟前期 ︰起步期後一般介乎六至24個月的階段,在此期間,新餐廳品牌
開始獲得市場認同,顧客群日益增長。鑒於根據CIC報告,新加坡人(尤
其是年輕一代)傾向認為富有新鮮感的新食品及品牌較具吸引力,董事相
信,一個品牌的首數間餐廳將會較受歡迎,排隊輪候的顧客人數眾多,並
可吸引來自其他地區的顧客前來光顧。根據CIC報告,成功的餐廳在此階段
的銷售收益通常錄得15%至30%的高速增長。此外,根據CIC進行的研究,
新加坡大部份餐廳均未能渡過此成熟前期,每年約有28%的新加坡餐飲服
務供應商被取替。
• 成熟期 ︰成熟前期後一般介乎24至60個月的階段,在此期間,餐廳品牌開
始受當地居民歡迎並建立信譽。由於一個品牌的首數間餐廳的部分支持者
為追求新鮮感的顧客及來自其他地區的顧客,故此當有新品牌餐廳開業,
現有餐廳的若干顧客很可能會轉為光顧新餐廳,導致現有餐廳每間店鋪的
客流量、店鋪收益及每日平均收益整體下跌。儘管上文所述,當(i)收益及
溢利整體上升,及(ii)新設及現有餐廳均能從各自的營運中獲利,則餐廳擁
有人一般會繼續擴展業務。根據CIC報告,於此階段,銷售收益一般會漸趨
穩定,年增長率介乎5%至20%。為延長此成熟期,餐廳擁有人必須持續為
菜單引入嶄新及創新菜式,提升裝潢、維持一貫的服務水平並於人流較高
的地點開設餐廳。
• 倒退期 ︰餐廳品牌或會因多種原因而沒落,這可能是由於有關食品不再流
行、過度擴張或其他方面的缺失,包括財務管理不善、負面媒體報導等。
根據CIC報告,餐廳於此階段的整體銷售會每年下跌約5%至10%。為扭轉
劣勢,餐廳擁有人必須提升其業務模式以增加收益及╱或減省成本。
41. 餐廳品牌 生命週期階段 基準
「Chir Chir」 成熟期初期 • 處於成熟期的餐廳一般已營運多於24個月
但少於60個月。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首
間「Chir Chir」餐廳已營運約42個月。
•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我們
成功令「Chir Chir」餐廳的收益較去年提
高約53.5%。
• 誠如本節「餐廳及餐飲品牌-Chir Chir-
餐廳網絡」所述,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我們在新加坡的所有「Chir Chir」餐廳已
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
• 「Chir Chir」品牌每六個月會檢討及調整菜
單上的菜式,預期未來數年將可維持向上
增長的良好勢頭。
「Masizzim」 成熟期初期 • 處於成熟期的餐廳一般已營運多於24個月
但少於60個月。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
們的第一間「Masizzim」餐廳已營運約35
個月。
• 誠如本節「餐廳及餐飲品牌-Masizzim-
餐廳網絡」所述,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新加坡的Masizzim (313)已達致收支平衡
及投資回報,而Masizzim(西城)已達致
收支平衡,惟尚未達致投資回報。
「Kogane Yama」 成熟前期 • 處於成熟前期的餐廳一般已營運超過六個
月但少於24個月。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我們的首間「Kogane Yama」餐廳已營運
約14個月。
•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Kogane Yama(白
沙浮商業城)已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
「Nipong
Naepong」
起步期 • 處於起步期的餐廳一般已營運超過一個月
但少於五個月。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
們的首間「Nipong Naepong」餐廳已營運
約五個月。
「NY Night
Market」
起步期 • 處於起步期的餐廳一般已營運超過一個月
但少於五個月。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
們的「NY Night Market」餐廳已營運約五
個月。
根據CIC報告,新加坡餐廳品牌於一年內開設一至五間餐廳乃屬行內常規。一如
其他連鎖餐廳,我們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兩個年度及由二零
一七年十月一日起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期間分別為一個、三個及三個品牌開設兩間、
四間及三間新餐廳。
誠如本節各品牌的「營運表現」各段所論述,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
度,我們現有餐廳的每日平均收益、堂食顧客人數及每日翻枱率整體較去年有所減
少。董事相信,有關跌幅乃主要由於因素所致,包括︰(i)根據CIC報告,新加坡中心
商業地帶的傳統商業區(例如Chir Chir(313)、Masizzim (313)及Chir Chir (BP)所在的
商場)因透過持續發展新加坡非傳統商業區所進行的城市郊區化,令競爭力較過往有
所下跌;及(ii)分別於緊接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前及於截至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在新加坡開設Chir Chir(裕廊東)以及Chir Chir(白沙浮商業城)及
Masizzim(西城)可能分散當時現有「Chir Chir」及「Masizzim」餐廳的部分顧客。
儘管如此,董事認為,我們業務在商業及營運上的可行性並無遭遇根本性的惡
化,且由於本集團採納多品牌的業務模式,故此本集團的業務具有可持續性。於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以四個特許經營品牌及一個自主開發品牌營運餐廳。根據有關多
品牌的業務模式,我們持續監察及評估各品牌及餐廳的業務表現及前景,並探索新品
牌及餐廳的潛力,以優化我們的品牌╱餐廳組合,從而達致本集團整體業務及經營業
績的增長。尤其是,優化我們品牌╱餐廳組合的業務策略及商業決定乃基於我們對以
下方面作出的評估︰
(i) 現有餐廳的營運能否繼續獲利,而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全部餐廳
(於往績記錄期間後開業及其收支平衡期尚未確定的新餐廳除外)均已達致
收支平衡;
(ii) 現有餐廳是否已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而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
全部餐廳(Chir Chir(柏威年廣場)、Masizzim(西城)以及於往績記錄期間
後開業及其投資回報期尚未確定的新餐廳除外)均已達致投資回報;
(iii) 我們應否關閉表現欠佳的餐廳並運用有關資源以開設新餐廳或推出具較高
增長潛力的新品牌(根據CIC報告,此舉與新加坡連鎖或多品牌餐廳營運商
為優化其業務組合而實施的行規一致,而由於Chir Chir (BP)的營運業績下
滑,故此我們並無重續其租賃協議,並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終止其營
運,我們相信,其營運業績下滑乃由於該餐廳所在商場的毗鄰商場近期在
翻新後重開所致);及
(iv) 新餐廳營運能否獲利且預期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期處於可接受範圍內。
當我們的餐廳能夠於可接受範圍內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我們便可透過以
前景較佳的餐廳取代該等表現欠佳的餐廳,更靈活地優化我們的餐廳╱品牌組合。於
往績記錄期間,(i) 「Chir Chir」餐廳一般於約一至三個月內達致收支平衡,而新加坡
「Chir Chir」餐廳一般於約8至17個月內達致投資回報;及(ii) 「Masizzim」餐廳一般於約
一個月內達致收支平衡及約13至18個月內達致或預期達致投資回報。
42. 為維持可持續性及延長部分餐廳的成熟期,我們實施了下列措施:
(a) 我們持續優化餐廳組合。舉例而言,我們並無重續Chir Chir (BP)的租賃協
議,此乃由於其經營業績下跌所致,我們相信原因為毗鄰Chir Chir (BP)所
在的Bedok Point的商場最近進行翻新工程後重開所導致。Chir Chir (BP)已
分別於約一個月及16個月內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由於我們已中止營
運Chir Chir (BP),因此,我們可運用有關資源,以推出我們相信前景較佳
的新餐廳及╱或新品牌;
(b) 我們持續將餐廳設於擁有高潛在顧客流的地點。為把握增長潛力及應付近
年新加坡城市郊區化的挑戰,我們已於往績記錄期間內在位於非傳統商業
區的商場內開設新餐廳(例如Chir Chir(裕廊東)及Masizzim(西城));
(c) 我們持續優化品牌組合。於往績記錄期間後,我們已開設四間新餐廳(包
括我們新取得的特許經營品牌下的三間餐廳,即「Nipong Naepong」旗下
的兩間餐廳及「NY Night Market」旗下的一間餐廳,以及自主開發品牌
「Kogane Yama」旗下的一間餐廳),該等餐廳分別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六
月、三月及二月開始營運;
(d) 我們持續加強我們的營運程序及市場推廣力度。為提高顧客的忠誠度,我
們定期更新菜單項目以迎合顧客喜好,並為員工提供定期培訓,以提供一
致的客戶服務。我們擬將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於加強資訊科技系統,
以達致更高效率的營運管理,並透過提升餐廳的品牌形象及知名度加強市
場推廣力度。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主要策略」及「未來計劃及所得款
項用途」;及
(e) 我們繼續推動未來的增長。我們擬動用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以採購額
外品牌的特許經營權及於新加坡開設新餐廳(如「業務-主要策略」及「未
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披露,包括一間新「Masizzim」餐廳及待推出的
自主開發品牌「After School」旗下的一間新餐廳)。
董事相信,我們於新加坡的業務仍具增長潛力。根據CIC報告,新加坡的韓國及
日本休閒餐廳市場規模預期將由二零一六年約339.6百萬美元增長至二零二一年約458.4
百萬美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7.8%。此外,二零一七年新加坡中產及以上階級的比例
為維持可持續性及延長部分餐廳的成熟期,我們實施了下列措施:
(a) 我們持續優化餐廳組合。舉例而言,我們並無重續Chir Chir (BP)的租賃協
議,此乃由於其經營業績下跌所致,我們相信原因為毗鄰Chir Chir (BP)所
在的Bedok Point的商場最近進行翻新工程後重開所導致。Chir Chir (BP)已
分別於約一個月及16個月內達致收支平衡及投資回報。由於我們已中止營
運Chir Chir (BP),因此,我們可運用有關資源,以推出我們相信前景較佳
的新餐廳及╱或新品牌;
(b) 我們持續將餐廳設於擁有高潛在顧客流的地點。為把握增長潛力及應付近
年新加坡城市郊區化的挑戰,我們已於往績記錄期間內在位於非傳統商業
區的商場內開設新餐廳(例如Chir Chir(裕廊東)及Masizzim(西城));
(c) 我們持續優化品牌組合。於往績記錄期間後,我們已開設四間新餐廳(包
括我們新取得的特許經營品牌下的三間餐廳,即「Nipong Naepong」旗下
的兩間餐廳及「NY Night Market」旗下的一間餐廳,以及自主開發品牌
「Kogane Yama」旗下的一間餐廳),該等餐廳分別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六
月、三月及二月開始營運;
(d) 我們持續加強我們的營運程序及市場推廣力度。為提高顧客的忠誠度,我
們定期更新菜單項目以迎合顧客喜好,並為員工提供定期培訓,以提供一
致的客戶服務。我們擬將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於加強資訊科技系統,
以達致更高效率的營運管理,並透過提升餐廳的品牌形象及知名度加強市
場推廣力度。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主要策略」及「未來計劃及所得款
項用途」;及
(e) 我們繼續推動未來的增長。我們擬動用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以採購額
外品牌的特許經營權及於新加坡開設新餐廳(如「業務-主要策略」及「未
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披露,包括一間新「Masizzim」餐廳及待推出的
自主開發品牌「After School」旗下的一間新餐廳)。
董事相信,我們於新加坡的業務仍具增長潛力。根據CIC報告,新加坡的韓國及
日本休閒餐廳市場規模預期將由二零一六年約339.6百萬美元增長至二零二一年約458.4
百萬美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7.8%。此外,二零一七年新加坡中產及以上階級的比例
佔成年人的比例約為78.6%,彼等為我們的目標顧客。更重要的是,於往績記錄期間,
透過根據多品牌的業務模式擴充自營餐廳網絡,本集團達致收益及溢利增長,同時亦
維持相對穩定的整體經營溢利率,旗下各品牌的收益亦整體錄得增長。
43. 採購流程
不易腐爛的食材(即醬料及粉末)主要採購自由特許權授予人指定的韓國供應
商,並由我們當地的總部集中採購。購得的食材會儲存於倉庫內,並會運送至我們的
個別餐廳,以供其日常營運。另一方面,大多數容易腐爛的食材(包括肉類、蔬菜等)
乃由各餐廳向當地供應商獨立採購。儘管各分店自行就易腐爛的品項作出採購決定且
供應品直接運抵各分店,但所有支付予供應商的款項均由地區總部集中支付,從而對
採購流程實施更有效的控制及監察。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兩個
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我們所消耗存貨的成本約為2.3百萬坡
元、3.5百萬坡元及1.1百萬坡元,分別佔我們的收益約24.9%、25.3%及21.7%。我們持
續檢討菜單的價格,且我們可能於存貨成本上漲時提高價格。
44. 餐廳選址
我們策略性地在新加坡多個位置便利的商場內開設餐廳,我們相信此舉為達致
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選址時,我們一般會考慮(i)租期;(ii)人流;(iii)交通便利程
度;(iv)商場便利設施;(v)競爭;(vi)現有裝修或設備是否可用;(vii)顧客的消費能
力;及(viii)翻新成本等因素。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我們的租金及相關開支約為1.7百萬坡元、2.9百萬
坡元及1.1百萬坡元,分別佔我們收益約19.0%、20.6%及21.2%。
45. 印尼授權經營商
我們於二零一五年六月與Nick Soetiono訂立分特許經營協議,有關協議其後被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與印尼授權經營商(Nick Soetiono於當中擁有35%權益)訂立的印
尼總授權協議所取代。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餐廳及餐飲品牌-Chir Chir-分授
權條款」。印尼授權經營商就分特許經營權向我們支付專利費,並向我們採購食材,
為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主要顧客之一。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
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印尼授權經營商所產生的收益分別約
為456,000坡元、525,000坡元及116,000坡元,分別佔相應期間總收益約4.9%、3.8%及
2.3%。我們與Nick Soetiono或印尼授權經營商的業務關係始於二零一五年簽訂初步協
議之時。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一般不會給予印尼授權經營商信貸期。
Jaesan Food Holdings
我們與Jaesan Food Holdings訂立了Jaesan協議。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餐廳
及餐飲品牌-Chir Chir-業務合夥條款」。Jaesan Food Holdings向我們支付年度費用
及開店費用,為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主要顧客之一。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由Jaesan Food Holdings
產生的收益分別為零、約160,000坡元及27,000坡元,佔相應期間總收益的零、約1.2%
及0.5%。我們與Jaesan Food Holdings的業務關係始於二零一六年簽訂Jaesan協議之
時。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一般不會給予Jaesan Food Holdings信貸期。由於Jaesan
Food Holdings為K Food Master的主要股東,故此彼為我們於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
士。
Peh先生
我們與Peh先生訂立了PKG協議。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餐廳及餐飲品牌-
Kogane Yama」。Peh先生向我們支付年度費用及開店費用,為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
主要顧客之一。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
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由Peh先生產生的收益分別為零、約168,000坡元及40,000坡元,
佔相應期間總收益的零、約1.2%及0.8%。我們與Peh先生的業務關係始於二零一七年
簽訂PKG協議之時。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一般不會給予Peh先生信貸期。由於Peh先
生為Kogane Yama的主要股東兼董事,故此彼為我們於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Peh
先生亦為該等投資者之一,於上市後將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0.4%。
Arena Investment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為推廣品牌向多名顧客銷售「Chir Chir」餐廳的現金券,
其中Arena Investment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向我們購入的現金券總額分別約為零、約187,000坡元
及零。有關現金券的詳情,請參閱「業務-銷售及市場推廣-銷售現金券」。截至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
Arena Investment產生的收益分別為零、約187,000坡元及零,佔相應期間總收益的零、
約1.4%及零。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一般不會給予Arena Investment信貸期。
在K Food Holdings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向一名獨立第三方轉讓實益權益前,
Arena Investment由K Food Holdings擁有30%權益。出售後,Arena Investment成為獨
立第三方。其後,於往績記錄期間,Arena Investment開始從事夜總會業務,並一次性
向我們購買現金券,作市場推廣及宣傳之用。
45. 我們於二零一五年開始在新加坡的自營「Chir Chir」餐廳銷售現金券,以推廣
品牌及提高顧客忠誠度。自二零一七年十月起,我們亦基於同樣理由就在自營的
「Masizzim」餐廳及「Kogane Yama」餐廳銷售現金券。由於現金券可由持有人兌換,故
此顧客可能將現金券作為禮物,因此亦是我們擴大顧客群的實用工具。於往績記錄期
間,我們所出售的「Chir Chir」現金券面值分別為50坡元或100坡元(包括7%商品及服
務稅)、「Masizzim」現金券面值為50坡元(包括7%商品及服務稅)及「Kogane Yama」
現金券面值為25坡元(包括7%商品及服務稅)。就將可用於「Chir Chir」餐廳的現金券
而言,鑒於:(i)炸雞的價格(除商品及服務稅前)介乎26.9坡元至32.9坡元;及(ii)我
們的50坡元現金券可兌換兩款炸雞,而100坡元現金券則可兌換四款炸雞,現金券的
價值相當於折讓約13.2%至29.0%。除上述現金券外,我們一般不會就炸雞提供其他折
扣。「Chir Chir」現金券僅可用於在新加坡指定「Chir Chir」餐廳兌換炸雞一次,有效
期為45日或兩個月。任何顧客單次購買現金券的最低購買額一般為1,000坡元(包括商
品及服務稅)。就「Masizzim」現金券而言,任何顧客單次購買現金券的最低購買額一
般為1,000坡元(包括商品及服務稅),而一張50坡元的現金券可用以兌換兩份燉排骨
增量版。就「Kogane Yama」現金券而言,任何顧客單次購買現金券的最低購買額一般
為500坡元(包括商品及服務稅),而一張25坡元的現金券可用以兌換兩份雜錦天丼。
「Masizzim」及「Kogane Yama」現金券的有效期均為兩個月。就已到期的現金券而言,
我們並無法律責任接納該等現金券、作出任何退款或延長有效期。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顧客就現金券支付的款項於本集團合併財務狀況表中須
作為預收客戶款項列作負債處理,直至該等現金券被兌換或於有效期屆滿時被沒收為
止。在現金券獲兌換後,預收款項的相應金額於損益賬中確認為收益,並確認運送所
享用食品的相應成本。任何於有效期屆滿前未獲兌換的現金券均於損益賬中確認為沒
收收入。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
一日止四個月,現金券的銷售額分別約為122,000坡元、734,000坡元及76,000坡元,分
別佔收益的約1.3%、5.3%及1.5%。已到期現金券的面值分別約為4,900坡元、9,300坡
元及3,800坡元。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現金券主要售予(i)Arena Investment;及(ii)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的40
名、101名及61名零售顧客。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
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該等零售顧客購入的現金券面值總額(包括商品及
服務稅)分別約為127,000坡元(每人平均消費約3,200坡元)、585,000坡元(每人平均
消費約5,800坡元)及92,000坡元(每人平均消費約1,500坡元)。
為確保銷售現金券所產生的收益能獲妥善確認,我們會就現金券獲發行時的資料
保存記錄。每張現金券均設有編號,讓我們可追蹤現金券的使用情況。誠如董事所確
認,於往績記錄期間,概無任何針對我們的法律申索,而我們亦無接獲有關現金券的
顧客投訴。
根據CIC報告,餐廳向顧客銷售預付現金券屬常見之舉。
46. 付款及現金管理
餐廳顧客主要以現金及信用卡結賬。信用卡供應商一般會向我們收取服務費。下
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新加坡及馬來西亞餐廳顧客的付款方式分析: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一月三十一日
止四個月
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一月三十一日
付款方式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止四個月
概約百分比
%
概約百分比
%
概約百分比
%
概約百分比
%
信用卡及其他電子方式 67 67 67 63
現金 26 25 24 31
其他 7 8 9 6
總計 100 100 100 100
46. 我們的供應商主要為食材供應商、飲料供應商、餐具供應商及廚具設備供應商
等。
我們明白食材質量乃食品質素的關鍵。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為旗下的新加
坡及馬來西亞餐廳存置一份包括約70名食品及飲料供應商的清單。我們乃根據包括食
品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食材來源、定價及其他條款、產能及供應量、往績記錄及信
譽、付款方法及條款、送貨選擇及時間表等因素細心挑選食品及飲料供應商。我們不
時監察供應商的表現,以確保彼等的食材一直符合我們的嚴格規定。我們根據質素、
定價、付款條款及供應量等因素挑選其他供應商。
我們通常並無與任何供應商訂立任何長期合約,我們相信此舉符合行業慣例。於
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並無經歷任何供應中斷、提早終止供應協議、未能取得足夠數量
的不能替代食材,或獲供應食材或其他產品的品質存在瑕疵,以致對業務或經營業績
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止四個月,對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6.4%、64.6%及58.2%;而對最
大供應商的採購額則分別佔採購總額約30.1%、19.4%及18.4%。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最大供應商Nine International
(作為Chir Chir特許權授予人及Masizzim特許權授予人的出口代理)向我們供應直接從
韓國進口的醬料及粉末。
另一方面,我們直接向多個本地供應商採購容易腐爛的原材料。倘該等新鮮及容
易腐爛的原材料的本地供應商供應出現任何短缺或延誤,我們仍能及時找到替代供應
商,因為該等原材料非常普遍。有關市價趨勢及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已用存貨成本的
敏感度分析,請分別參閱「行業概覽」及「財務資料-敏感度及收支平衡分析」。往績
記錄期間的五大供應商自二零一五年起與我們建立業務關係。我們的主要供應商一般
向我們提供自發票日期起計15至30日的信貸期。我們一般透過支票付款或銀行轉賬結
清主要供應商的發票。
47. 僱員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我們分別就
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業務合共聘用69名、94名及92名全職僱員以及110名、64名及44名
兼職僱員,其中相應期間聘用40名、53名及54名外籍工人。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
集團享有的外籍工人限額尚餘兩名。下表載列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按職能劃分的僱員
(包括全職及兼職)明細:
於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11
財務及行政(附註1) 24
市場推廣(附註2) 3
餐廳員工(附註3) 89
全職僱員總數 127
兼職僱員(附註4) 46
總計 173
非外藉僱員 92
外藉僱員(附註5) 81
總計 173
9 : GS(14)@2018-08-06 06:15:25

48. 葉偉漢:5、1299
49. 羅頌霖:8269、1746
50. 郭兆文:191、488、1125、251、173、41、65、8142
10 : GS(14)@2018-08-06 06:18:27

51. 德勤
52. 2017年增15%,至105萬,2018年首4月,增20%,至42萬,重債
11 : GS(14)@2018-12-30 21:22:42

虧,250萬現金
12 : GS(14)@2019-05-16 01:47:00

虧,160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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