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高通難 「破」

2014-03-17  NCW
 
 

 

中國手機行業希望通過反壟斷調查迫使高通調整商業模式,但真正的作用

無非是拖延時間

◎ 財新記者 覃敏 文qinmin.blog.caixin.com 國家發改委反壟斷遇到了一個難啃的骨頭——全球芯片霸主高通。發改委是2013年11月發起對高通公司反壟斷調查的,100多天過去了,高通並沒有服軟。

發改委發起的反壟斷調查代表著政府力量介入,具有極強的威懾力。2011 年11月,發改委公開披露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寬帶反壟斷案,不到一個月,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乖乖低頭,向發改委提交中止調查申請,承諾整改。但高通似乎對此威懾無動於衷。接近高通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在國際會議或者展覽上遇到高通的高管,他們都很平靜,並未對發改委的反壟斷調查感到恐慌。

「高通有龐大的律師團隊,應對反壟斷訴訟的經驗豐富,他們似乎更想讓法律的事情歸法律,不太會迫於其他因素做出妥協。 」一位法律顧問人士說。

「現在只是進行了前期一個階段的調查。針對舉報反映的問題我們會一項一項去核實。 」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副巡視員盧延純說。

誰都無法預知博弈結果。正式掛牌不到三年的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第一次直面經驗老道的國際巨頭,注定是一場艱難的戰爭。

手機廠商欲借勢

2013年11月中旬,高通中國北京總部、上海分公司同時迎來一群 「不速之客」 。

發改委派出的調查人員直奔高通員工正在運行的電腦,從電腦裡調取了相關的文件資料。他們還向高通詢問了芯片的市場規模、專利授權價格以及國外對高通的調查等問題。

遭到突襲之後,高通很快化被動為主動。2013年11月25日,高通主動通過官網對外發佈公告,中國國家發改委已根據 《反壟斷法》啟動了對高通的調查,目前尚不清楚監管機構對於其涉嫌違反 《反壟斷法》的具體指控,但高通會配合發改委進行反壟斷調查。

高通的發聲讓發改委剛剛展開的調查遠近皆知。一旦落入公眾視野,調查的每個細節都可能被放大。在4G 正式商用的關鍵時點,反壟斷的背景首先受到質疑:不少人猜想,無論是4G 芯片還是4G 專利,高通都具備極大的優勢,發改委此舉可能是為了幫助中國廠商向高通要更多的籌碼。

發改委對此予以否認。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表示, 「大家很願意去猜反壟斷後面的背景,實際上到目前為止我們調查處理的所有案子,沒有任何大家想的背景,包括這次調查,也是源於相關協會、企業的舉報,和4G、3G是沒有關係的。 」「最初舉報高通的是北京一個行業協會,調查啟動之後,手機中國聯盟開始配合發改委調查。 」一家中等規模的手機廠商 CEO 告訴財新記者,不能說這次反壟斷是自上而下的行為,而應該 說是下面的民意貼合了上層的意志,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推動了反壟斷。

手機中國聯盟是2011年成立的一個手機行業協會,掛靠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涵蓋中興、酷派等大多數本土手機及產業鏈企業。聯盟秘書長王豔輝表示,聯盟一直關注高通對中國手機產業的影響,發改委反壟斷調查的消息傳出之後,聯盟用一個多月的時間走訪20多家會員企業,向發改委提交了一份高通商業模式損害中國手機產業的報告。

反壟斷調查仍在向前推進。許多手機廠商沒有直接跳出來指責高通,但私底下已經準備 「借勢」降低專利費率。

高通公司在給財新記者的書面回複中稱,對於已獲得3G 授權的廠商,如果在其3G 終端上加入4G 功能,高通一般就不會收取額外的專利費用;對於不包含3G 技術而只使用4G 技術的產品,高通的專利費比3G專利費率更低。

「對於只使用4G 技術的手機廠商,高通給出的費率是3.5%,確實比3G 時 代5% 的費率低。問題是,現在的手機都是多模多頻,兼容2G\3G\4G,手機廠商們拿到的還是高通的打包專利費率,3.5%注定是一張無法兌現的白條。 」一位工信部熟悉知識產權的專家說。

高通的專利許可一直採用整體授權的方式,即高通只會和一家手機廠商談定一個費率,不會按照不同的手機 款 式 或 者 TD-SCDMA\WCDMA\ CDMA2000\GSM 等不同的制式分開計算費率。同時,高通以每部終端的整體價格為基數收費,而非按使用高通專利的模塊收費。隨著中國手機廠商規模擴大,不少廠商已不願為這種模式買單。加上這幾年手機利潤越來越薄,專利費居高不下,廠商們早已心懷不滿。

以宇龍酷派為例,2012年,宇龍酷派3G 智能手機實現銷售收入130.98億港元。按照4.5%的專利費率,宇龍酷派需要向高通支付5.89億港元。2012年全年,宇龍酷派的淨利潤只有3.3億港元。

相較於無線通信專利的其他擁有者,高通的專利費率也相對較高。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豔輝介紹,一般,高通給出的專利費率為5%,而愛立信的專利費率大概為2%,諾基亞的專利費率大約為2%-3%,微軟則按每部終端5-10美元收專利費。

「最令人不服的是,高通給不同廠商的費率差別特別大。 」上述手機廠商CEO 說, 「高通給華為、中興的專利費率是2.5%-3.5%,給我們的專利費率是4.5%-5%。如果一部手機售價2000元,我們需要付90元,中興、華為可能就只要付50元。這就好比兩個人將同類的產品放在同一個超市裡賣,超市向一個人收取的攤位使用費要比另一個人高了近一倍,這合理嗎?」一名配合發改委調查的手機廠商人士對財新記者說,現在很多廠商都在和高通重新談4G 時代的專利協議,希望打破3G 時代的高專利費率。 「廠商們大都沒簽,等著看發改委反壟斷的形勢,拖一天算一天。 」他說。

財新記者從高通獲得的資料顯示,截至目前,3G 時代,高通授權的客戶有110家; 4G 時代,僅有50多家客戶與高通簽訂了4G技術授權協議。

動搖高通不易

王豔輝認為,一方面高通掌握著大量的標準專利,只要是生產手機,沒有一家廠商可以繞開高通;另一方面高通只生產芯片,不生產手機。這樣一來,手機廠商們就專利許可費與高通談判時,幾無討價還價的餘地。

手機廠商們起訴高通也很困難:若以單個手機廠商之力起訴高通存在壟斷 行為,證據很難蒐集;若想起訴高通專利侵權,高通壓根不生產手機,專利侵權的可能性極小。手機廠商們還要考慮起訴高通之後,雙方合作關係破裂,芯片採購可能會遭遇的暗礁,譬如遲遲不發貨、限制發貨量。

整個行業無能為力,只能向發改委尋求政府力量。根據《反壟斷法》 規定,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負責價格檢查,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這裡的價格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 議、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使用價格手段,排除、限制競爭。

手機廠商們向發改委列舉了很多事實來證明高通的壟斷。上述手機廠商人士介紹,高通申請的專利裡包含大量標準專利,可以將每一項無法繞過的標準專利視為擁有壟斷地位。

另一名廠商人士則稱,高通芯片出貨量巨大,在全球手機芯片市場佔30% 的市場份額,在中國份額更高,幾乎所有的品牌手機都離不開高通的芯片。

但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游雲庭指出,高通的市場份額大並不意味著擁有市場支配地位,中國市場上仍存在多家芯片廠商與高通競爭;從專利的角度來看,高通擁有標準專利屬於自然壟斷,但是具有壟斷地位並不意味著一定發生了壟斷行為。

「判定壟斷行為的要件是擁有市場支配地位並濫用這種支配地位。 」他說。

手機廠商們反映的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主要包括專利費率過高、歧視性收費以及綑綁搭售等。

對此,高通一點也不認可。高通在給財 新的回複中稱,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高通沒有提高過 CDMA專利授權費率,「事實上,儘管我們專利技術的價值在不斷提升,廠商為每部 CDMA 終端支付的平均專利費卻下降了」 。

高通認為,自己的專利授權費率是屬於中低標準的個位數,至於具體的專利授權費率,是由雙方協商來確定的,「在談判過程中,高通並不區分客戶是中國廠商還是國外其他公司」 。

高通還介紹,客戶購買高通的技術授權之後,可以購買高通的芯片,也可以購買其他廠商的芯片,甚至可以自己研發芯片。

「專利費率過高、歧視性收費很難從法律上認定。高通可以說自己根據對專利價值的判斷決定了專利費率,也可以說自己是根據手機廠商規模、聲譽、發展潛力等因素的不同制定了合理的費率,這都沒什麼問題。 」游雲庭對財新記者說,除非高通明顯提高了購買其他廠商芯片的客戶的專利費率,或利用專利優勢強迫客戶簽訂不公平條款,這類行為更有說服力。

發改委想要尋找高通存在類似行為的證據特別難。接近高通的人士稱,高通為每個項目配備了專門的律師,同時,高通在進入一個國家的市場時,已經讓頂級的律師研究過這個國家的法律,小心地避過了許多細節。

無論調查是否有結果,不少手機廠商認為,只要發改委發起反壟斷調查,至少對高通具有一定的威懾作用。

他們的算盤似乎並未打響。接近高通的人士稱,在高通看來,這起反壟斷 調查與它以往經歷的訴訟或調查沒有太大區別,已經納入了正常的流程, 「不會有太多的驚訝」 。

反壟斷調查消息公開後,高通的股價也未受到影響。2013年11月25日,高通股價為72.49美元 / 股,到2014年3月3日,高通股價達到73.63元 /股。

僅有的影響是高通在更多的場合開始大談自己的專利授權政策,並強調高通的芯片生產部分是在中國,包括讓中芯國際生產28納米的手機芯片。

尋求新的行業共識

銷售芯片和技術授權是高通最主要的兩大業務,其中,技術授權為高通貢獻了三分之一的收入、三分之二的淨利潤。

財報顯示,2013財年,高通營業收入達248.7億美元,其中技術授權收入78.78 億美元,稅前利潤佔比約69%。如果高通沿襲已久的技術授權模式被打破,會直接威脅到高通的高收入、高利潤,從主觀意願上講,高通維護這套授權模式的決心很大。

不過,產業界試圖重構這種專利授權模式的力量也日益強大。上述工信部知識產權專家透露,國際上有不少廠商提出,應按模塊累計收專利費或者按固定金額收費。今年2月底,微軟還派專人到工信部電信研究院,與通信標準研究所商討如何改變現有的授權模式。

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專利收費基準。按照行業習慣,專利授權費的基本模式是在一定的基數上收取一定比例的授權費,高通堅持這個基數是終端的售價,而我國手機廠商則希望以芯片或者多個模塊為基數。

高通認為,參照歐洲電信標準協會的一些政策解讀,按終端售價收取一定比例的專利費是行業內的標準模式,也是更有效率的授權方式,因為高通的專利更多是適用於整個手機的,不僅只是芯片或者模塊才能使用的。

上述工信部專家則認為,智能手機已經不再像功能手機那樣依靠硬件,除了芯片,操作系統、應用、顯示等功能也很重要。 「高通的專利雖然不止適用於芯片,但主要還是圍繞芯片,而且在一部手機使用的所有專利中佔比不斷減少。 」他認為,如果高通還以終端的售價為基數收取專利費,無形中掠奪了其他廠商專利的價值。

高通則強調,高通授權的3G 和4G 技術,使整個設備得以保持連接和高速率運轉,從而實現整個終端的所有功能,這些技術的價值是基於整個設備的,是支持這個設備能夠成為3G 或者是4G產品最核心的部分。

但是高通專利的價值到底有多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判斷。譬如某些老人可能並不需要運轉速度有多快,反而更看重屏幕大、音量高等價值。

此外,不少國際廠商已經意識到專利許可原則——「公平、合理、無歧視」缺乏可以衡量的標準,無從指導具體的行為。當類似高通這樣的廠商向不同的廠商授權時,到底是否公平合理,需要第三方機構依據相對確定的條款進行判斷,這也是國際標準組織努力的方向。

最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加強自身的專利實力。王豔輝分析,一方面,中國手機廠商的出貨量越來越大,佔全球手機產量的70%;另一方面,4G 時代,專利所有者越來越分散,即便每個人收的專利費率比較低,累積起來的數額也很驚人。目前,專利費佔到一部手機售價的15%-20%。

相較於2G\3G 時代,中國企業的專利實力略有好轉。財新記者從工信部科技司獲悉,2G 時代,移動通信核心專利基本掌握在愛立信、高通等歐美公司手裡,中國企業沒有核心專利; 3G 時 代,中國企業在 TD-SCDMA 上持有一定數量的基本專利,在 CDMA2000、WCDMA 標準上,除華為有極少量的核心專利外,其他中國企業幾乎沒有核心專利; 4G時代,中國企業擁有的基本專利可以與國外企業同步。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9401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