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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一約多伙 徵稅15% 「1個物業」定義可包天台花園打通 將提修例

1 : GS(14)@2017-04-12 07:45:30

【明報專訊】本報及多家傳媒先後揭露市場出現「一約多伙」情况,以避開去年尾住宅印花稅須繳15%的「辣稅」。有見於一約多伙個案上升,政府昨宣布今日凌晨零時起,首置客在「一約多伙」下每個單位均須繳交15%新稅率,並建議「一個住宅物業」可包括連車位、緊接單位的天台或花園,或間隔牆被打通的相連單位,會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例,以落實收緊的豁免安排。

梁振英﹕杜絕投資者迴避加辣

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傍晚宣布,為杜絕投資者通過「一約多伙」以迴避去年11月劃一後的住宅印花稅(首置港人豁免),政府決定今日起收緊相關機制,並建議修例,若買家以一份文書購入多於一個住宅物業,相關交易須按15%的新稅率繳稅,若確實以一份文書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並且是首置港人買家,可獲豁免新稅率,只需按較低的4.25%稅率繳稅。

至於「一個住宅物業」的定義,政府提出4個建議(見上表),但未公布「一約多伙」個案在新措施下繳稅時的實際安排。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表示,過往與單位緊鄰的天台、花園或車位等都被當成是一個物業,而所謂「一個物業」的計算方法,將按照稅務局一貫做法,根據地契、佔用許可證等相關文件判定。

現一約7伙 張炳良否認過往疏忽

被問及過往處理「一約多伙」時是否有疏忽,張炳良否認,指立法會2013年討論雙倍印花稅措施時,雖有議員提出是否要收緊限制「一約多伙」,惟當時政府認為觀察不到「一約多伙」有被濫用,直至去年11月「加辣」劃一住宅印花稅為15%後,發現住宅物業交易涉及「一約多伙」由加辣前的約佔3.6%,升至近期的4.7%,有個案甚至「一約7伙」,令當局有合理理由相信有人藉此逃避新稅率。政府資料亦顯示,涉及「一約多伙」並繳交較低稅率的交易佔總數的比例有上升趨勢,由推出新稅率前的0.5%左右,升至上月的2.4%。

梁振英表示,雖然「一約多伙」所佔比例較小,但在市場上確實造成即使在高價位開盤的情况下,地產商去貨去得很快,令不少買樓自住的小家庭要與這些投資者競價入市,情况不理想,故有需要出招。

香港稅務學會前會長王銳強認為,新措施並非「一刀切」,令首置市民購買連車位、天台或花園的住宅單位時,不至被「濫殺無辜」。他又指出,若有市民購買相連並拆去間隔牆的打通單位,避開新稅率後,再分間單位不作自住用途,建議政府修例時列明條文,這類買家或須在日後分契時繳回獲豁免的稅率。

涂謹申批太遲堵塞漏洞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稱,早在2013年審議相關草案時已提出「一約多伙」漏洞,批評現時才堵塞漏洞來得太遲,質疑是「故意放水畀地產商」。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認為,政府有回應社會及立法會的訴求。她與涂謹申均指最終會通過政府的草案,惟希望政府繼續研究堵塞其他漏洞,如利用未成年子女的首置身分買樓、買樓前解除與家人的聯名物業,以及先購入快被重建的單位,遭收樓後再以重建戶身分買樓以避開新稅率。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186&issue=2017041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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