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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起科技:公司收到虛假合同 總經理許明景涉嫌偽造公章

鵬起科技晚間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一份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以公司名義簽署的融資合同影印件。該合同為2017年3月21日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為孔慶飛與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鈞茂置業有限公司、上海鼎江貿易有限公司、鼎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借款合同,該合同聲稱出借人孔慶飛將出借款項匯入全體借款人共同指定的上海鼎江貿易有限公司,並由借款人內部自行調配使用,全體借款人對款項的歸還承擔連帶的共同還款責任。合同金額5000萬元,期限三個月。

經公司內部核查,上述合同中許明景個人涉嫌偽造了“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公章,該事項未經上市公司相關審批程序,也未在上市公司備案,公司初步判定為虛假合同。公司已就該事項於2017年5月2日向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報案。

另外,公司還收到了一份2016年8月簽署的標的為5000萬元人民幣由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擔保人的合同,融資主體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吳中路支行、浙江中泰創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和鼎立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期限為1年,公司初步判定該合同也為虛假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對外擔保實際余額為158,859.49萬元,其中對控股子公司擔保實際余額為146,748.33萬元,占公司總對外擔保實際余額92.38%。該等擔保事項均通過了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額的34.29%。除此之外公司無任何經過合法程序的對外擔保合同。

公告稱,許明景系公司董事兼總經理,該案件屬許明景的個人行為,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

同日公告,公司就《關於對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涉嫌違法被調查事項的問詢函》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回複,首先,關於鼎立集團涉嫌違法被調查事項對其履行增持計劃的影響,公司表示,由於鵬起科技股東鼎立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東陽市公安局已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鵬起科技與股東鼎立集團及許寶星先生、許明景先生暫時無法取得聯系。因此公司未獲得鼎立集團對未履行的增持計劃的任何回應。目前,公司正積極與東陽市相關方面進行協調溝通,公司將持續關註事態的發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其次,對於鼎立集團的債權余額、形成原因以及回收措施,公司回複稱,截至2017年5月4日,欠我公司款項:92,082,000元,我公司欠款:45,727,163.68元。回收措施:(1)目前,公司正與東陽市相關方面積極協商溝通該事項;(2)公司將通過追繳、債務重組等方式回收上述欠款。

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於2017年5月5日開市起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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