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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定增大股東?浦發銀行澄清:發行價與二級市場股價接近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浦發銀行(600000.SH)向大股東低價定增,侵害了中小股東利益。浦發銀行22日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價高於定價基準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行價格與公司二級市場股價基本接近,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前述媒體援引一名投資人稱,浦發銀行“大股東以14元左右的價格向自己低價定增”。事實上浦發銀行的此次發行價為16.09元/股,但如果考慮上浦發銀行在2016年6月23日實施的2015年利潤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現金股利5.15元(含稅),以資本公積按普通股每10股轉增1股。則受除權影響,定增價也同步由16.09元/股調整為14.16元/股,發行數量由不超過9.21億股調整為不超過10.47億股。

浦發銀行對此表示,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三次會議和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的議案,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即2016年3月11日;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確定為16.09元/股,相當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93%。

浦發銀行稱,第一,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價高於定價基準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其表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為16.09元/股;定價基準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截至2015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凈資產(簡稱為“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15.29元。根據國資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不低於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2016年4月,公司公告認購對象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已獲得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於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關問題的批複》。

第二,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價原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行價格與公司二級市場股價基本接近,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浦發銀行表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為16.09元/股,相當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17.30元/股)的93%。本次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90%,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等相關法規對發行定價的規定。

浦發銀行並稱,自公司董事會公告本次非公開發行預案後,公司股價整體保持穩定。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價為17.74元/股。

第三,浦發銀行還稱,經同步除權除息調整後,同一口徑下本次發行價格仍高於定價基準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

其表示,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

所以如果考慮進此影響,則2016年6月23日,由於浦發對於2016年6月22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進行了2015年度利潤分配,因此本次發行價格經除權除息後相應調整為14.16元/股。不過同時,還需要考慮到的是,定價基準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截至2015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15.29元亦同步進行除權除息調整至13.90元。

因此,浦發銀行說明:“在前述經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同一口徑下,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格仍高於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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