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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國空氣質量哪兒最好?海口舟山惠州居前三

剛剛過去的2016年,在哪個城市生活,呼吸到的空氣質量最好?

第一財經記者20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中,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海口、舟山、惠州、廈門、福州、深圳、麗水、珠海、昆明和臺州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衡水、石家莊、保定、邢臺、邯鄲、唐山、鄭州、西安、濟南和太原市。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向好,重點區域主要汙染物濃度同比下降,但北方地區冬季大氣汙染形勢依然嚴峻。

這位負責人介紹,2016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舟山、麗水、福州、廈門、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海口、昆明等84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好於國家二級標準),占24.9%。優良天數比例為78.8%,同比提高2.1個百分點;重汙染天數比例為2.6%,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濃度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SO2年均濃度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NO2年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京津冀區域1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6.8%,衡水、保定、石家莊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區域PM2.5年均濃度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PM10年均濃度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

長三角區域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76.1%;麗水、舟山、溫州等7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80%以上,其余18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區域PM2.5年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PM10年均濃度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6%。

珠三角區域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89.5%,區域內9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均在80%以上。區域PM2.5年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PM10年均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

這位負責人說,2016年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數和優良天數穩步增加。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8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達標城市數同比增加11個;優良天數比例為78.8%,同比提高2.1個百分點。

城市顆粒物濃度和重汙染天數持續下降。全國338個城市PM2.5濃度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濃度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重汙染天數比例為2.6%,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PM2.5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與2013年相比下降30.6%;優良天數平均比例為74.2%,同比上升3.0個百分點,與2013年相比上升13.7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例為3.0%,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與2013年相比下降5.7個百分點。

重點區域汙染物濃度持續改善。京津冀區域PM2.5濃度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與2013年相比下降33.0%,其中,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與2013年相比下降18.0%。長三角區域PM2.5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與2013年相比下降31.3%,其中,上海市PM2.5平均濃度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與2013年相比下降27.4%。珠三角區域PM2.5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與2013年相比下降31.9%;廣州市PM2.5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與2013年相比下降32.1%。

這位負責人強調,我國北方地區冬季汙染依然較重,從監測數據分析,3-10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好,重汙染天氣多出現在冬季,特別是北方地區進入采暖期後的時段。2016年,京津冀區域11月15日-12月31日供暖期期間,PM2.5濃度為135微克/立方米,是非供暖期濃度的2.4倍,僅12月份就發生了5次大範圍空氣重汙染過程。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質量同比有所改善,但仍是我國大氣汙染最重的區域。區域內河南、北京、河北和山東等北方地區優良天數比例仍不足60%;74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相對較差的10個城市中,9個城市位於該區域。區域內PM2.5、PM10、SO2、NO2、CO和O3濃度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高出51.1%、45.1%、40.9%、63.3%、68.4%、24.6%。京津冀區域優良天數比例為56.8%,比全國平均比例低22.0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例為9.2%,比全國平均比例高6.6個百分點。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副司長吳季友介紹,按照環境監測體制機制改革和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總體部署,2016年全國1436個國控站點已全部完成上收任務,為進一步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權與支出責任,有效避免行政幹擾,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吳季友介紹,環保部已全面建成京津冀及周邊區域顆粒物組分、光化學監測網。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設置19個顆粒物組分自動監測站,23個手工采樣點,31個激光雷達觀測站,並布置多臺移動觀測車,為準確研判重汙染天氣汙染成因,客觀評估應對措施及效果提供支撐,提高了京津冀及周邊區域重汙染天氣應對的精細化水平。此外,積極推進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工作,建成國家、區域、省級和城市級空氣質量和重汙染天氣預警預報系統,並在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中經受了檢驗,發揮積極作用。

環境保護部大氣環境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16年1月1日起,新《大氣汙染防治法》全面實施,各地環境監管力度明顯加大,組織冬季大氣汙染防治執法督查,對企業違法排汙等行為實施“按日計罰”。環保、公安加強聯動執法,開展聯動執法1.7萬次,聯合整治突出問題6500余個,各地公安機關對1600余起汙染大氣環境類違法案件涉及的1500余人予以行政拘留。

“雖然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但我國大氣汙染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特別是冬季頻繁發生的重汙染天氣,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影響。”這位負責人表示。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今年,環保部將推進重點區域、城市的主要大氣汙染物來源解析研究和大氣汙染物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加快對重汙染天氣成因、來源的科技攻關,提升大氣汙染防治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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