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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那頭"鹿"!上海探路金融綜合監管不留真空地帶

處於監管真空、交叉地帶的準(類)金融機構和金融行為,在上海都將納入全覆蓋式的綜合監管。

近日,上海市金融辦官網發布信息稱,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 開展綜合監管試點 探索功能監管實施細則》(滬府辦發〔2016〕26號)(下稱《實施細則》)。

不過,在綜合監管框架下,上海並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和金融管理部門職責分工,而是針對監管真空和監管弱化等問題,加強跨部門協調,確保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位。

上海市金融辦方面稱,上海開展金融綜合監管試點,探索功能監管,有利於發揮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為國家層面金融監管改革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根據《實施細則》,上海要將所有從事金融業務或變相從事金融業務的行為,都納入監管範疇,進而規範金融市場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上海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

自去年底以來,e租寶、快鹿系、中晉系相繼被曝出兌付危機,上海的互聯網金融隨即成為監管的焦點。上海也正在進行互聯網金融整治方面的各項排查摸底。

今年4月,上海發布了《本市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也就是“嚴打非法集資20條”,提出研究對跨行業、跨機構、跨市場的交叉性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以非金融機構投資理財領域的監管為重點,推動自貿試驗區功能性監管試點,穩步推廣經驗,探索實現準(類)金融活動的全覆蓋監管。

也因此,重點加強對處於監管真空、交叉地帶的機構和行為的監管,實現機構、人員、業務、風險全覆蓋。推進涉眾型金融產品的規範整頓,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都是此次推進綜合監管的主要任務。

金融綜合監管的首要內容,就是金融監管全面覆蓋,這包括三個層面——全面覆蓋經營機構、全面覆蓋金融產品、全面理順監管分工。

為了實現全面覆蓋經營機構,上海要編制兩張清單,分別是“分業監管機構清單”、“重點監測金融行為清單”。

其中,分業監管機構清單涵蓋由一行三會及其派駐機構負責準入和日常管理的各類持牌金融機構,以及由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負責管理的類金融機構;

重點監測金融行為清單,則包括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證券投資、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和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等活動、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非融資性擔保以及其他疑似金融活動。

由此,凡是從事金融業務或變相從事金融業務的行為,都將納入監管範疇,改變類金融活動監管不足、無序發展的情況。

在金融產品全覆蓋方面,《實施細則》要求加強各類金融產品監管,比如規範金融產品設計、宣傳、營銷行為,加強金融廣告信息監測和自動預警,對接廣告監測、網絡輿情監測、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金融風險輿情監測等各類信息,支持行業協會建立理財產品登記和信息披露制度;

同時重點推進互聯網金融產品信息披露平臺建設,完善產品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制度等。

而此前一直被認為有些監管模糊地帶的,也在《實施細則》中實現了監管分工的進一步明確。

《實施細則》提出以合同法律關系和產品屬性為基礎,來明確管理部門。

其中,對需要經過市場準入許可的行業領域,由相關監管或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監管;

對無需市場準入許可,但有明確監管或主管部門指導、規範和促進的行業領域,由相關監管或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日常管理;

對沒有明確監管或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與金融功能有一定關聯、難以直接定性的經營活動,則根據業務實質認定業務屬性,由金融綜合監管聯席會議明確相關工作牽頭部門。

上海金融綜合監管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長和副秘書長分別作為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成員單位包括上海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外匯局上海市分局)、上海銀監局、上海證監局、上海保監局等部門以及各區(縣)政府,並根據新情況和新問題邀請其他有關部門和在滬金融市場、行業協會等參加。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上海市金融辦,下設監測預警組和協調督辦組,由相關行業監管或主管部門派員組成。

根據《實施細則》,聯席會議建立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圍繞難點重點議題,明確工作職責,議定實施方案。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開。

同時,《實施細則》提出,要擴大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接入機構的覆蓋面,提高接入和查詢便捷度。相關行業監管或主管部門完善舉報制度,推動誠信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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