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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上市公司新动向

http://www.p5w.net/newfortune/fmgs/200611/t610783.htm

 七种方式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依然盛行
  本刊研究员  盛敏/文
据统计,自2005年初至 2006年10月,共有119起上市公司及高管人员受到证监会、交易所和海关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案例。其中,明确涉及侵占上市公司权益的公司有58起, 绝大部分属于“关联方侵占”的“掏空”行为。在58起案例中,已明确侵占实施主体包括大股东的有41起,包括实际控制人的有4起,包括其他关联方的有41 起,包括高管的有5起,只有1起案例为非关联方侵占。
  关联关系更加隐蔽
统计表明,有越来越多 的公司刻意隐瞒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使侵占更加隐蔽。自2005年初至2006年10月,有7家上市公司因未准确批露关联关系而受到处罚(表1)。例 如,2005年2月至4月,“西昌电力”(600505)为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正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正东制药”)提供违规担 保累计金额4700万元。从经营业务看,西昌电力和“成都正东制药”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而监管机构的调查表明,“成都正东制药”实际上是西昌电大股 东、朝华集团董事长张良宾绝对控股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隐蔽的关联关系。


除隐瞒不报外,有些公司还对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进行错报。2003年5月,“农凯系”事件曝光后,“海鸟发展”(600634)发布公告称,未发现周正毅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因此认为“海鸟发展”与“农凯系”毫无关系。事实上,“海鸟发展”为“农凯系”先后提供了高达2.7亿元的违规贷款担保。至 2006年10月,海鸟发展再次公告,称公司以前对实际控制人的披露与事实不符。
  占用资金方式翻新
在侵占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上,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最为常见,58起案例中有48起涉及资金占用,有34起涉及对外担保。而资金占用这一方式已经从直接占用衍生出拆借资金、转借贷款、代为偿款、预付货款、延期支付货款、委托代理协议等多种形式。
第一,直接占用。上 市公司对此大多隐瞒不报,虚假披露。如“ST海纳”(000925)2003年年报披露的银行存款为2.32亿元,2004年中报披露的银行存款为 2.61亿元,事实上,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间,大股东及关联方多次从“ST海纳”在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桥支行的账户上划走存款,总额为2.33 亿元;公司截至2003年末和2004年中期的实际银行存款金额分别为1.30亿元和4585万元。“ST海纳”2003年中报、2003年年报和 2004年中报所披露的债券投资额分别为1960万元、1876万元和1760万元,事实上,2003年6月30日,关联方上海安正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从“ST海纳”划出1845万元国债投资,上述时点“ST海纳”的实际国债投资金额为0元。
第二,拆借资金。如 “天山股份”(000877)大股东建材集团自2000年7月起连续从“天山股份”借款5400万元,其中3545万元用于买卖股票,截至2004年7月 账面亏损超过2500万元,“天山股份”对此隐瞒未报。又如2004年度“ST光电”(000150)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关联方拆借募集资金2.208亿 元,并多次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拆借给非关联其他单位,涉及金额6500万元。
 第三,转借贷款。如截至2005年12月31日,“ST数码”(000578)子公司深圳市信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短期借款1.18亿元,并将上述借款提供给“ST数码”的大股东深圳友缘。
第四,代为偿款。如“ST飞彩”(000887)于2004年12月替第一大股东飞彩集团偿还到期银行债务共计1.3亿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该交易未经“ST飞彩”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刊登公告披露。
 第五,预付货款。如 “上海科技”(600608)200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将1.1亿元投入“氮化镓基高亮度半导体材料及器件”项目,并委托关联企业南京口岸进出口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口岸”)代为采购设备,共计预付账款1.62亿元。后来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但预付账款并未及时收回。2005年3月25日,“上 海科技”又与“南京口岸”草签了总额1.5亿元的电子元器件商品采购协议,并于2005年4月30日支付1.5亿元采购款。但截至2005年6月30日, 公司实际委托“南京口岸”采购的商品价值仅为42.99万元。又如“三联商社”(600898)及下属各家电分公司假借预付货款名义与关联方进行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通过控股股东下属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资金。
 第六,延期支付销货款。如 “ST金城”(000820)自上市以来至2001年度,由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集团”)代销部分产品,“金城集团”并 未及时偿还销售款项,截至2002年末应付金额为4.35亿元。此后,“ST金城”为了掩盖资金被“金城集团”巨额占用的事实,由“金城集团”取得临时贷 款在会计期末偿还上述欠款,再由“ST金城”将款项划回“金城集团”。
  第七,委托代理协议。如2000年“ST精密”(600092)就配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与关联方珠海怡安集团签定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9798.14万元款项,该金额占公司199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
  对外担保风险频现
资金占用给上市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带来沉重压力,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而对外担保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巨大债务风险,在债务方无力偿还债 务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的上市公司将承受债务压力或被卷入法律诉讼纠纷。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如2004年和2005年间,“ST海龙” (600516)为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的多笔汇票和贷款提供担保,在兰州炭素集团无偿付能力的情况下,“ST海龙”代为支付;2005年度,“明星电 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累计1.11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已被贷款银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起诉;2003年8月至 2004年12月间,“ST金城”因被担保人未及时偿还银行借款,被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担保金额6,689万元。■(《新财富》2006年11月号最新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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