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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欣藥業,關聯交易進一步增加 value9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4dc8080100vri3.html

羅欣藥業剛剛公佈半年報。增長率雖然相對歷史顯著降低,但收入增長49%,利潤仍然增長20%。似乎看起來不錯。

但仔細分析發現,收入中關聯交易佔31%(去年同期22%),去掉關聯交易,實際收入僅增長14%。分析歷年情況,似乎關聯交易佔比越來越多。

考慮到關聯交易是許多公司調節利潤的手段,我不得不懷疑他。

 

如果它半年報明確告知收入增長主要由關聯交易增長引起,我會對他放心很多。可惜他似乎有意誤導。它說

:營業額的增長主要由於高附加產品推出,強化產品組合 、加速網絡建設提高佔有率。完全不提最重要的關聯交易。

 

企業總是存在問題的,但有些問題我可以忍受,比如銀基的出口轉內銷,反正市場在那裡,用什麼名目無所謂。

再比如金界的歷史上的應收賬款的會計處理,我知道他是很可能受騙了,難以回收了,但對未來不會產生實質影響。

 

但我對羅欣這種是非常警惕的,因為無法判斷真實收入,特別是他刻意隱瞞,加上分紅少,老是想配股(一直沒通過證監會批准),這種信號是極其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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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乐金:桑拿设备市场有待进一步激发

http://www.21cbh.com/HTML/2011-10-8/0MMzA3XzM2OTg0MA.html

A股市场上主营业务独一无二的个股总能因“唯一性”受到资金的热烈追捧。但市场行情不佳之时,这类个股似乎也“扛不住”,破发或股价连续下跌的情况时有发生。

7月29日登陆创业板的“桑拿养生第一股”桑乐金(300247.SZ),在8月2日的时候股价一度攀升至31.66元,其后接连下跌。9月30日,报收16.31元。相对于上市首日28元的开盘价,跌幅达41.75%。

那么,下跌之后的桑乐金,是否已经具备投资价值?

市场激发尚需时日

桑乐金是一家专业从事桑拿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营产品包括远红外桑拿房和便携式桑拿产品两大类。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家庭,未来也会拓展商用客户,比如酒店、美容健康休闲场所等。

从公司的收入结构来看,远红外桑拿房是公司的拳头产品,收入占比超过60%,其次是便携式桑拿产品,占收入的比重也在三分之一左右,这两个产品构成公司盈利的基础。

事实上,桑拿设备在国内应用尚处于导入阶段,相关国内企业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和较高的市场集中度,目前看来,公司在行业中属于领先企业之一。

“随着国内消费者消费实力和消费理念的逐步转变,桑拿设备的市场需求会逐步释放,作为朝阳产业的桑拿设备产业将迎来需求的较快增长。”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贺在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记者采访时表示。

尽管如此,对消费者而言,桑拿设备本身并非生活必需品,即使从国外来看,产品的普及率也不高,其消费群体集中在中高收入群体。

数据显示,在欧美发达国家,桑拿房的市场普及率并不高,德国家庭桑拿房的普及率为4%左右,美国家用桑拿房普及率也仅为3%左右,只有芬兰作为桑拿的起源国家,家用桑拿房设备的普及率在50%左右。

“由于消费者消费观念尚未转变,部分桑拿设备的消费需求并未完全释放,产品的供给也有限,再加上产品生产技术的成熟度不够,导致产品成本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一产品的市场拓展。”贺在华认为,当前行业现状已有很大改观,这或许预示着该行业将具有强势增长动力。

国信证券分析师王念春则认为,国内消费者对桑拿设备的接受还需要时间,大部分消费者会选择偶尔到美容休闲场所进行桑拿,而不习惯在家中配置。他预计,国内每年消费家用桑拿房约3万~4万套,商用场所约20万~30万套。

“从国内外的市场需求情况来看,家用桑拿房以及便携式桑拿房产品的消费需求前景不错,但还有待进一步的激发,这不仅仅是价格因素,最主要还是人们消费习惯的问题。”某券商研究员认为,未来几年内该市场恐怕很难出现普遍消费的表现。

盈利能力较高

据了解,公司所属的大类行业——美容、保健器具行业2010年获得销售收入186亿元,同比增长25%,利润额13亿元,同比增长30%。

该行业2010年的收入相当于厨房电器收入的14%,相当于家用清洁、卫生器具行业收入的27%,这主要是因为其并不是家庭必备,而是家庭电器中消费支出的小类行业。

事实上,从产品本身来看,公司进入的门槛并不算高,产品根本性创新空间并不大。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标明有多项专利,但发明专利仅有一项,公司每年研发投入比例相比其他类别公司也不算高。2010年,公司研发投入为684万元,仅为当年公司收入的3.5%。

“家 用桑拿设备属于新兴产品,并融入了家居、红外技术等几方面的科研成果,开发这些产品还是需要一定的研发实力的。但目前行业发展一直处于粗放型的态势,导致 产品良莠不齐的现象严重。”贺在华表示,这表明要获得发展,并在竞争中占优势地位必须要提高产品技术水平,行业竞争最终将演变为产品的技术竞争。

王念春认为,现在行业内各主要公司之间的差距并不算大,或者说差距并不是不可逾越的,因此,家用桑拿房及便携桑拿产品的国内竞争格局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事实上,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完成后,从拓展销售渠道方面来看要比其他公司更有资金上的实力,而这对公司而言或许是目前最大的优势。

此 外,由于在A股市场上并没有与桑乐金主营业务类似的公司,所以一般选择厨电类上市公司作为可比的对象,包括苏泊尔(002032.SZ)、九阳股份 (002242.SZ)、爱仕达(002403.SZ)、万和电气(002543.SZ)、老板电器(002508.SZ)等。

记者了解到,和其他电器类公司相比,桑乐金生产的属新兴产品,在盈利能力上的表现要相对较好。

2010年年报显示,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56.96%,而上述几家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7.96%、36.35%、28.70%、28.18%、54.60%。显然,桑乐金的毛利率表现和老板电器略为接近,而大幅领先于其他公司。

从体现公司盈利能力的另一项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来看,桑乐金去年的该项指标为22.4%,上述几家公司的该项指标分别为17.58%、21.62%、5.9%、38.23%、25.82%。桑乐金基本上是处于一个中间的水平。

估值并无优势

截至9月26日,共有11家机构对桑乐金201年度业绩作出预测,平均预测净利润为0.57亿元,,比上年增长24.68%,平均预测每股收益为0.70元。

海通证券预计公司2011~2013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71元、0.91元和1.12元,给予公司2011年18倍~22倍PE。

事实上,分析人士认为,从产品的角度看,远红外桑拿房更像是个家用电器产品,估值可在家电行业的基础上予以上浮,毕竟这个行业的增速要高于传统家电产品。

但华泰证券在研究报告中称,即使按分析师一致预测的乐观每股收益,公司2011年的市盈率也在35倍左右,估值已无明显优势,给予“观望”评级。

截至9月30日,桑乐金和上述可比公司苏泊尔、九阳股份、爱仕达、万和电气、老板电器的动态市盈率分别为31.91倍、24.30倍、12.57倍、42.08倍、19.38倍、24.24倍。CFP图 制图/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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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進一步?

http://www.cbnweek.com/yuedu/ydpage/?raid=1692
  陷入困境的經濟需要等待援手,這次希望的籌碼裡還加入了民間資本。


  儘管公佈了將可能重啟核電計劃,但政策制定者還是明確表示不會再像2009年那樣,依靠大規模的4萬億元人民幣的投資來拉動經濟。


  6月1日公佈的最新數據讓人沮喪,匯豐編制的製造業PMI統計結果顯示,中國的PMI從4月的49.3%滑落到48.4%。改變經濟增長的方式除了給更多的貸款外,則還可以靠現有機制運行得更有效率來實現。


  現在的新辦法是發佈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傳統的國家主導行業的新政策。率先歡迎民間資本的是鐵道部。6月1日,這些承諾開放的名單裡還包括了向來就被視為利潤極其豐厚的銀行業。銀監會出台的改革措施包括允許民營企業持有地方商業銀行20%以上的股權,小額信貸公司可轉製為銀行,並降低了村鎮銀行設立門檻。


  一直以來,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都存在涇渭分明的界限。原材料、能源、基礎建設、鐵路和金融、鋼鐵等資源性行業則被國有資本佔據,民營資本被限制在了下遊行業,比如食品飲料、家用電器、零售網絡、紡織服裝等。


  當民營資本希望向上發展時,則會遭遇不言自明的阻礙:具有標誌性的事件是在2009年民企日照鋼鐵最終還是接受了山東最大的國企之一—山東鋼鐵集團的重組計劃,並最終被山鋼吞併。而當年的4萬億元貸款,也基本都給了國有企業。


  這裡面其實早就存在問題。國有企業佔據的上遊行業出現了更少的公司,但這些卻並不是靠更高的效率或者是突破性的創新實現的,它們靠的僅僅是政策。上游資源更為集中則會抬高它們的議價能力,並抬高整個社會的支付成本,卻無利於資源的有效流動。


  民營企業被認為可以讓資源的配置更為合理,也更有效率—簡單點理解就是錢來自創始人的好處。如果它們進入上游,則會讓一些價格更反映市場的本來面目,打破壟斷並有可能帶來更多的創新。


  但問題在於這次的開放很難說就是一次徹底的開放。在這個時候出台這個政策則有可能是為了給籌資困難的國有企業多一個借款人而已。比如鐵道部的商業貸款在5月中旬的時候就已經在商業銀行那裡亮起了紅燈。它們的債券還曾遭遇過流拍。


  而在開放政策後面可能還會出台的那些細則,則屢次澆熄那些有志者的熱情。一個佐證就是,2009年6月其實就已經出台了鼓勵小額貸款公司轉為銀行的政策,但因為門檻極高,直到現在也沒有一個成功的例子。


  很有可能鼓勵民間資本這個看起來不錯的政策,其實只是最近一系列安慰劑的其中一個而已。當失去房地產這個增長引擎也不能大規模拉大投資後,政策制定者的砝碼其實沒有想像中多—這也是最近對消費品補貼政策頻繁出台的原因。


  這看起來都是一些沒有辦法的辦法,雖然我們都知道政策制定者應該造一個時鐘,而不總是親自來告訴人們現在幾點了。


  

 

影響市場的幾件事


  央行


  各國央行的動向已經成為了全球市場的救命稻草,就像在2010年和2011年那樣。而央行會議也會密集地在這周和下周召開。


  澳洲央行毫無懸念地還將降息,因為被視為風向標的中國經濟增長大幅放緩了。歐洲央行也是如此行事,它們的問題更為糟糕。


  現在需要引起注意的則是中國央行和美聯儲的態度。美聯儲會不會有QE3—共和黨看起來是不會通過的,這對大選不利。


  然而,中國央行看起來則是到了不可不減息的時候?了。


  原材料


  黃金市場有了一定的上漲,美元的強勢地位被削弱,原油則不可抑制地一路下跌。這對抑制通脹其實還是有好處的。


  中國


  除了央行的貨幣政策外,中國最近還會有哪些政策的出台是被認為更為引人關注呢?


  在消費方面,實際上如果不調整房地產政策的話,政府手中的牌並不多,至多也就是加大家電補貼的名目而已。


  但是,一些行業扶植計劃還是有可能帶動相關版塊的發展,比如近日公佈的核電計劃。


  5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家領導人再次聽取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匯報,討論並原則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


  業內的專家們和廠商均認為,中國的核電項目審批重啟不僅已成定局,而且時間點也在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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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萬購買力 如何再進一步?(答) Home Blogger

http://homebloggerhk.com/?p=8185

你好先謝你細讀本人文章,另外文章是表達良好,資料鋪排有序的。這樣減少了筆者不少工作。講返讀者,大家可能沒有筆者這樣留意,其實對一個打工仔而言,有超過三百萬現金在戶口是很難的,你細看本blog每一個case,及依筆者所見,大部份人都是百餘萬現金在銀行,之後覺得錢洗左先至真正係自己,無心機再儲落去。
讀者月入平均了是110000,租金收入9200。即家庭月入用120000計。借貸力為120000*50%/10000*2.59=15.5mil. 而購買力接近二千萬。當然應及早為自己打算,現時在香港人工高都為管理層帶來危機。而現時借下的只是1.8mil+1.09mil,請趁後生借多一點。

 

 
如預算為7.0mil北角樓,建議買入而入手後之借貸力只用了一半,即4.2mil+1.09mil~ 35%。留意七百萬樓做唔到九成按揭,只可借到4.2mil。如有記錯請更正。所以今時今日係港島買個三房,對一個搵十萬月薪既人來說都是麻q煩的! 政策令市場上有購買力的人不能向上流,只係猛咁起細樓去益班公屋客。今日低下階層發完惡之後,他日樓價下跌令中產失去換樓機會,又為上街製造新力軍了。

 

 

 

如果讀者肯比三百幾萬首期,仲要打double印花稅,即7.5%之double=15%, 再加埋裝修雜項,百幾萬費用再加上首期三百幾,根本冇五百萬現金唔使諗。如果係外地人仲要多一百萬,根本係要準備七百萬現金,去借入一間七百萬既樓。

 

 
慳些少既方法,係要早點準備。先將三百萬收租樓轉做太太單名。而自己先要將自住樓賣出及後再買。當然這樣不方便,為既係老公一間老婆一間,慳返五十幾萬雙倍從價印花稅。現時出租樓由聯名轉單名是要按樓價之一半打印花稅的,比幾萬蚊為省回五十萬,十分值得。賣出自住樓可予長一點的成交期,因讀者本身有現金,可等換哂樓後才有資金回籠都未遲。對於個倉冇咩貨既讀者,趁而家仲買得起而入手三房為合理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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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的一些分析 微笑刺客1980

http://xueqiu.com/8967430280/24102813
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於2006年5月18日正式實施以來,已經過了整整7年了。期間除了因創業板推出而在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外,在IPO方面,證監會先後於2009年6月11日實施《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2010年11月1日實施《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2012年4月28日實施《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2012年5月18日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4年來5個文件(4個改革意見+1個辦法修訂),內容很多,但如同國務院一輪輪出台房地產行業調整政策一樣,核心問題其實只有一個:如何控制發行價讓某些人滿意!而沒有任何一條涉及修訂已經實施了7年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關於發行條件的規定。

先逐條分析一下證監會新公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的部分具體規定(意見原文用楷體加粗標示)。

一、推進新股市場化發行機制

(一)進一步提前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時點,加強社會監督。發行人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正式受理後,即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

自新大地、天能科技、秦寶牧業等尚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被媒體曝出造假後,領導們便更加認可了社會監督是杜絕造假的重要手段,2011年保代培訓就提到的希望招股書申報稿正式受理後即在證監會網站披露的想法終於要變成了現實。

關於預披露提前,我個人認為:

1、長時間的社會監督有利於震懾造假,有利於提高擬上市公司真實性質量;

2、以對擬IPO公司敲骨吸髓為生的無良媒體要歡呼了,證監會如果無法對無良媒體實施有效監管,或者不能明確宣佈對無實質調查的所謂「質疑」不予理睬,該條政策將大幅增加擬上市公司的無謂上市成本;

3、擬上市公司所有重要信息都將長時間暴露在競爭對手、上下遊客戶面前,可能對發行人的競爭力帶來較大的衝擊,但這個屬於要成為公眾公司的代價,很難避免;在某些造假公司嚴重影響全部擬上市公司信譽的背景下,在加強信息披露的監管層指導思想下,很難要求監管部門減少信息披露內容以適度保護擬發行人;監管層此條的意思是:不敢、不願、不能提前預披露的,就別玩IPO了!

4、證監會是否可以對預披露半年以上無實質性舉報信或者無實質性報導的發行人給予免檢待遇直接過會發行?

(二)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在審企業,可申請先行發行公司債。積極探索和鼓勵企業以發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權形式或以股債結合的方式融資。

1、傳了很久的擬IPO公司可發公司債這條是定下來了,公司債不再僅限於上市公司發行了,為何不能推廣到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所有公司制企業呢?期待證監會進一步放鬆,不過這似乎與IPO關係不大了。

2、這條政策的出台,可能只是在IPO堰塞湖情況下,對於發行人資金緊缺問題的一種應急手段,如果證監會IPO審核順利,按照法律規定的3個月審核期如期審核完畢,或者再慢一些6個月能審核完畢,發行人也未必著急發債先。

3、響應證監會政策號召去積極發債,但發債成功後,資金又暫時不缺了,證監會是會推遲放行、優先放行、還是與其他公司一樣正常審核呢?證監會是否應該明確一下?

4、至於優先股(普通股以外的其他股權形式)或者股債結合方式融資,依然是積極探索和鼓勵階段,距離正式實施依然有相當時間距離。

5、在股改開始已經過了8年,全流通、市值等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之後,在很多發行人看來,擁有上市公司平台、市值認可、成為公眾公司的規範要求、吸引人才、廣告效應等而非融資才是IPO的主要目的。但,不僅是社會公眾、媒體,連證監會依然認為IPO的主要目的是融資!

(三)發行人通過發審會並履行會後事項程序後,中國證監會即核准發行,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四)放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個月。

1、會後事項程序後就給批文,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批文有效期也從6個月延長到12個月,證監會算是又放開了一些,但是真的會不再人為控制批文麼?由於發行前依然需要向證監會報備取得同意,這個時點依然控制在證監會手裡,因此即便批文不再控制了,但證監會不讓發還是發不出來。

2、這條政策推出後,所謂的「批量發行」也就會出現了,證監會只管給批文,啥時候發由發行人自己定,一次給個20、30家批文也無所謂了。

3、如果此條成為發行人明確預期,且證監會真正不再控制發行時點,所謂調控發行節奏也就成為歷史了,希望真的能夠落實。

二、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的誠信義務

(一)加強對相關責任主體的市場約束

 1、發行人控股股東、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此條目的是打擊破發,但這條政策太拍腦袋了吧:

(1)為何是上市後6個月內,不是3個月、9個月、或者1年?

(2)假設公司上市後股價平穩,但正巧到6個月期末當天趕上股市暴跌連帶著破發了,平白無故多鎖定6個月;

(3)好不容易熬過了6個月,股價也一路上揚走勢良好,偏偏鎖定期滿的時候趕上了類似從6100跌到1600點的行情,連帶著破發了,只能熬著等股價回升再減持;

(4)為何只有控股股東、董事和高管受限,其他股東呢?

(5)低價減持給投資者不是更好麼?非得要求股東高價轉讓,這是監管部門保護大小非利益啊!

建議證監會撤銷此條,非要保留的話,個人建議:

(1)增加系統性風險調整;

(2)建議以100%換手率為考核指標,100%換手後股票依然在發行價以上,則可以認為一級市場打新者均未出現虧損,二級市場投資者也都接受了這個價格,發行價定價合理;

(3)建議所有大小非均適用此條,以示公平。

2、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後五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淨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預案應包括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可能採取的具體措施等。具體措施可以包括發行人回購公司股票,控股股東、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等。上述人員在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時應提前公告具體實施方案。

這條更無厘頭。

(1)最近5年來,有幾隻股票上市後破淨了?為何要規定5年?最近5年上證綜指波動範圍是3072-1664-3478-1949-2444-2210,市場波動巨大,讓發行人、控股股東、董事高管都做預案5年防破淨,怎麼想的?

(2)即便破淨,為何要人為穩定股價?破淨有什麼不可以麼,如果市場選擇讓一隻股票破淨,證監會非得要求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高管來維穩,損失了證監會賠麼?

(3)「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意味著是每一方都要提出預案,而不是只有發行人提出回購股票就行了。5年時間,且不說董事、高管都可能換人了,連控股股東可能都換了,讓不在公司任職,甚至可能都不再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履行幾年前發行時承諾的預案增持股票,不是很可笑麼?

(二)提高公司大股東持股意向的透明度。發行人應當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開發行前持股5%以上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

1、監管層這是要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發行前就明確表態:我要持股多久,要不要減持,準備減持多少……;

2、既然規定了法定限售期,也規定了各種情況下延長限售期,限售期滿了人家是否減持完全是人家的權利了,為何還要提前表態?

(三)強化對相關責任主體承諾事項的約束。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主體作出公開承諾事項的,應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並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接受社會監督。證券交易所應加強對相關當事人履行公開承諾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對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這條意思是:你無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具有法律效力,都會成為呈堂證供,並且要負法律責任。

當然,對這條還是表示支持的,對於上市公司及相關利益方來說,承諾的事項就應該要做到。

   三、進一步提高新股定價的市場化程度

(一)改革新股發行定價方式。按照《證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自行協商確定。發行人應與承銷商協商確定定價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這條意思是:改革之前,發行價格不是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行協商確定的,與《證券法》第34條的規定不符?

如果之前就是按照證券法執行的,還改什麼?

(二)發揮個人投資者參與發行定價的作用。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定價和網下配售。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應分別不少於20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應分別不少於50人。有效報價人數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

1、2012年出台的改革指導意見都已經允許發行人不再詢價可以直接定價了,這次又退回去了?(按下文「網下發行的新股,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意味著不搞報價網下沒法發行?)

2、發個1000萬股、2000萬股的,還得找分別不少於20人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來報價,真是折騰啊,發行人成本再次提高;這分別20人的腦袋是怎麼拍的?為何不是15、不是25?

 (三)強化定價過程的信息披露要求。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製作定價過程及結果的信息披露文件並公開披露。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披露每位網下投資者的詳細報價情況,包括投資者名稱、申購價格及對應的申購數量,網下所有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確定的發行價及對應的市盈率等。

如擬定的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上限)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發佈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明示該定價可能存在估值過高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提醒投資者關注。內容至少包括:

1、比較分析發行人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差異及對發行定價的影響;提請投資者關注所定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

2、預計募集資金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量的,說明富餘募集資金的用途及其對公司經營、公司業績等帶來的影響和風險。

3、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1)定價過程更公開透明,風險提示更加充分,這條還算靠譜,也是證監會一貫推行的方向;

(2)2012年版的25%紅線還繼續有效不?似乎證監會這文件沒有說之前的廢止,去年那文件也沒說更前面的廢止。。。

(3)超募依然是監管層重點關注的事項,募資需要報個項目,這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到了21世紀過了10年依然還根深蒂固的停留在監管層的注意範圍內,監管層真的不知道發行人的募投項目大多是為了發行而特別編制的麼?真的不知道很多產業都已經嚴重產能過剩了,發行人還不得不編報告擴大產能麼?真的不知道所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更多是可批性研究報告麼?真的不知道上市後N多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資方向的真正原因麼?

曾經有一段時間證監會淡化了對募投項目的審核,讓大家覺得取消募投審核只是時間問題了,但。。。

四、改革新股配售方式

(一)引入主承銷商自主配售機制。網下發行的新股,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發行人應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網下配售原則和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承銷商應當按照事先公告的配售原則進行配售。

1、這條是整個文件中唯一亮點,主承銷商自主配售選擇權千呼萬喚終出台;

2、券商資本市場部地位將進一步提高,券商將從過分看重發行人利益向看重機構客戶利益逐漸轉變,投資銀行部與資本市場部之間的矛盾可能會增加,但最終勝利者一定會是資本市場部;

3、如何避免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將成為監管層新的監管目標。

(二)網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應優先向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配售。

  1、要說報價多聽聽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代表中小股東利益(事實上壓根和中小股東沒啥關係,基金和社保血洗市場散戶罕見麼?)這理由還可以理解,在配售的時候為何還要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偏向?就是因為此輪改革後壓低新股發行價,要讓機構掙錢了?這算是證監會指定利益輸送麼?

2、作為監管機構,應該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人為限定部分投資者優先獲得資源,有失「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本市場「三公」原則!

3、為了滿足40%這條,是否無論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報什麼價格都得接受?如何避免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故意壓低價格的情形出現?

4、極端情況,如果報價機構數量符合要求了,但是沒有基金報價,難道就不能網下發行了?

5、對於中小板或創業板公司,假設發行2000萬股,網下一共也就1200萬股,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就要拿走接近500萬股,剩下可憐的一點讓其他機構去分,證監會不怕打擊其他機構的報價積極性麼?

(三)調整網下配售比例,強化網下報價約束機制。公司股本4億元以下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60%;公司股本超過4億元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餘下部分向網上投資者發售。既定的網下配售部分認購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網上回撥股票。

1、先回顧一下比例變化的歷史:

(1)2006年證監會推出《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時,規定的比例是20%、50%,但網下認購者可以同時網上認購;

(2)由於機構投資者具有資金優勢,加上證監會人為控制發行市盈率不超過30倍,新股上市均有可觀漲幅,就連被投資者耿耿於懷的中石油,中籤者1簽都能掙3萬!在新股不敗背景下,散戶們強烈要求增加給散戶的股票額度,但20%網下已經是一個相當低的比例了,於是證監會2009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規定了網下認購者不能在網上打新股;

(3)當證監會放開價格管制了,新股發行市盈率越來越高,新股破發開始屢見不鮮後,散戶們又強烈指責詢價對象們平均分配的股票數量太少,報價不負責任,於是證監會2010年推出的《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了網下認購者也得搖號抽籤;

(4)當市場進一步下跌,破發現象依然屢見不鮮,散戶們抱怨中籤如中槍後,證監會2012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所有網下配售的比例調整為50%;

(5)2013年,證監會這一稿把比例調成了60%、70%。

2、網上發行比例只有40%、30%,如果是小盤股、價格低,給網上投資者的量就很少了,小散們就別去打新了。

3、要是開閘後新股暴漲,會不會有輿論又指責證監會讓散戶們中籤掙錢更難了呢?

(四)調整網下網上回撥機制。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50倍以上但低於100倍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5%;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100倍以上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30%。

2012年《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網下中籤率高於網上中籤率的2至4倍時,發行人和承銷商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1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超過4倍時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2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這一稿規定網上認購倍數50-100倍才回撥15%,100倍以上回撥30%。這個數字應該是證監會經過數據統計總結出來的,1-2%中籤率和1%中籤率以下兩個觸發點,不曉得批量發行後會是什麼情況?

(五)網上發行的股票,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採用現行按申購量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也可以採用按申購賬戶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賬戶並配售等量股票的方式配售。

1、這一條改變的是網上中籤按資金分配的傳統,這一點的改變也是歷史一脈相承的:

(1)在2006年之前的發行方式曾經有過市值配售和資金配售且不設認購上限,誰的股票市值多或者錢多就能配到更多的股票,結果當2007年牛市來臨且新股不敗時,新股發行凍結資金規模驚人,當年募集資金僅3.72億的福晶科技居然凍結資金都超過1.52萬億,而中國中鐵凍結資金也不過2.93萬億,中石油才凍結了2.58萬億。當每隻新股發行的時候都要凍結萬億級別的資金好幾天,可以想像當年銀行系統對證監會意見會多大。

(2)2009年證監會規定了網上申購的上限為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雖然依然是錢多中籤更多,但因為設置了上限,更多的投資者有機會中籤了。這條政策對凍結資金規模的減少效果顯著,唯一超過萬億凍結資金的是募集資金超過500億的中國建築,2011年以來千億級別的凍結資金都不多見了。

(3)如果按賬戶配號抽籤並等量配售,就意味著即便打滿千分之一上限,即便中籤率相對較高,可能也就中一個號,原本某個股票運氣好可以中好幾個號的情況將不再存在,按戶頭(人頭)分取代了按資金分。

2、對採用按申購賬戶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賬戶並配售等量股票方式進行配售的新股,在打新股時沒必要定格上限去打新了,打新資金效率會有所提高,這可能也是監管層為批量發行可能帶來的資金緊張提前做的制度安排。

(六)發行人、主承銷商、參與網下配售的投資者及相關利益方存在維護公司股票上市後價格穩定的協議或約定的,發行人應在上市公告中予以披露。

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對市場價格的干預行為!

五、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維護「三公」原則

(一)保薦機構與發行人簽訂發行上市相關的輔導協議後,應及時在保薦機構網站披露對發行人的輔導工作進展;輔導工作結束後,應在其網站披露輔導工作報告。

  1、這是從輔導階段就公示了,進一步提前了擬上市公司開走IPO路的公告時點,擬上市公司要考慮進入輔導期的時點了,別為了要點當地政府的補貼就早早進輔導期了;

2、輔導工作報告也要公開披露了,之後恐怕證監會能看到的所有文件都會向全社會公佈,發行審核徹底透明化,有了無數的媒體、競爭對手、內外部利益人和潛在投資者的全民審核,證監會的發審委制度啥時候廢除呢?

(二)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研究改進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突出披露重點,使用淺白語言,提高披露信息的可讀性,方便廣大中小投資者閱讀和監督。

這是為修改招股說明書準則做鋪墊吧。

(三)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後,發行人相關信息及財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審核過程中,發現發行人申請材料中記載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實前後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實質性差異的,將中止審核,並在12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發行申請。發行人、中介機構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及相關法律文書涉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移交稽查部門立案查處,暫停受理相關中介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查證屬實的,自確認之日起36個月內不再受理該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並依法追究中介機構及相關當事人責任。

1、項目出現申請材料自相矛盾、前後表述不同且有實質性差異,就中止審核,並對保代停牌1年,意味著也中止審核1年,這個處罰夠狠!保代們在上報材料前得認認真真把所有材料都看一遍吧,按2個夾子共2000頁文字,每頁800字的保守估計,160萬字的閱讀量。。。

2、申請文件一經申報即開始承擔法律責任,有假則轉交稽查,整個保薦機構的項目都受影響,但發行人的法律責任依然難以追究,也就36個月不受理申請,依然無刑責,所謂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究竟該怎麼落實?

(四)發審會前將對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的工作底稿及盡職履責情況進行抽查。

抽查?怎麼抽?是每個項目的底稿都要抽查,還是抽某機構一部分項目的全部底稿?還是抽所有擬上會項目的一部分項目的全部底稿?

如果每個項目的底稿都要進行抽查,放在發審會前才抽審核時間夠麼?當然,受理後就是發審會前了,預審員就可以隨時調底稿了。

(五)強化發行監管與稽查部門的聯動機制。從申請文件被行政受理時點起,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中介機構即需要對申請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審核中發現涉嫌違法違規重大問題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門介入調查。

稽查部門估計要被發行部門煩死了,是否會在稽查部門中單獨再設一個發行稽查局?

(八)發行人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的,中國證監會將自確認之日起即暫不受理相關保薦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並移交稽查部門立案稽查。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已經明確具體地提示上述業績下滑風險、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責情形的,不在此列。

1、上市當年即虧損的,大多數營業利潤已經下滑了50%以上,如果營業利潤沒下滑50%而居然虧損了,只可能是出現巨額營業外支出,這條中沒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這一常用措辭,上帝保佑上市當年發行人無災無難吧。

2、此條未明確創業板例外,即創業板營業利潤下滑50%以上也要被立案稽查?準確表述是否應該為「發行人在主板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在創業板上市當年即虧損的……」

3、移交稽查的對象是發行人還是保薦機構?亦或一併被稽查?

總體感覺:

1、控制發行價格是核心議題;

2、降價且新股發行偏向機構投資者,機構們可以開始拋售現有股票籌資打新了,小散們可以撤出打新市場了;

3、賦予主承銷商網下自主配售選擇權是全文唯一亮點,可能對未來券商的發展及盈利模式帶來重大變化;

4、行政色彩過濃,不僅限價、限量、還要保價、維護價格穩定,監管部門赤裸裸要求人為干涉市場價格,要求對某些特定投資者優先,置「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本市場「三公」原則於何處?

5、大篇幅講處罰、監管、法律責任,監管越來越嚴的預期非常明顯,保薦工作不好做了,將進入幹活多、責任大、收益低的階段,再次逼迫經歷不濟的老保代們轉行;

6、儘管要進行修改的傳言已經傳了很久,但實施了7年之久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依然沒有要修訂的意思,證監會多次提到的淡化盈利能力判斷等思想距離最終落實依然遙遠。不對發行條件、監管整體思想進行調整,4年5個文件對IPO的改革注定只是程序性的修修補補,不會有多少實質性的變化。

7、至於爭議很大、詬病很多的發審委制度,一時半會兒更不會有動的意思,從核准制到註冊制的路依然遙遠。。。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7999

華為在倫敦設立財務中心,國際化更進一步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1959

華為將在倫敦設立財務中心管理該公司的國際財務活動,這是華為國際化的又一信號。

這個辦公室將設立在倫敦金融城,該團隊將負責執行大範圍的金融活動,包括財務和風險管理功能。

FT報導,華為已經僱傭多位資深銀行家來運營這一仍在籌建中的辦公室,並且開始低調地在倫敦城開始僱傭團隊管理一系列風控活動,包括管理外匯風險,對手方風險和國家風險。

這個辦公室可能加強華為與全球銀行以及金融機構的聯繫,這些金融機構為其許多最大客戶提供融資。

移動運營商一些時候會要求如華為這樣的哦設備製造商提供融資購買設備,儘管華為也可以作為融資中介出現。知情人士稱華為不會使用自己的資產負債表提供買方融資。

這個中心也將為華為提高自身的財務狀況,比如監控華為自身的頭寸情況。此舉受到了銀行家們歡迎,後者一直在鼓勵華為在如香港等地進行IPO。

然而,儘管華為一直未徹底排除上市可能性,但也明確表示沒有計劃,這部分是由於該公司龐大的股東數量不符合中國法律的上市要求。

華為CFO Cathy Meng曾表示華為有著330億美元銀行授信,沒有更多的融資需求。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2856

李克強: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 趙孚今

http://xueqiu.com/5630725885/25002825
中國政府網: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決定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決定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

  會議指出,健康服務業包括醫療護理、康復保健、健身養生等眾多領域,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內容和薄弱環節。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廣大群眾對健康服務的需求持續增長。要認真履行政府職責,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同時,加大改革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加快發展內容豐富、層次多樣的健康服務業,實現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務協調發展。這是滿足群眾迫切需要、提升全民健康素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重大舉措,也是提升服務業水平、有效擴大就業、形成新的增長點、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

  會議認為,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重點在增加供給,核心要確保質量,關鍵靠改革創新。一要多措並舉發展健康服務業。放寬市場准入,鼓勵社會資本、境外資本依法依規以多種形式投資健康服務業,加快落實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在社保定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等級評審、技術准入等方面同等對待的政策,使社會力量成為健康服務業的「勁旅」。統籌城鄉、區域健康服務業資源配置,促進均衡發展。二要加快發展健康養老服務。加強醫療衛生支撐,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和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等養老機構的轉診與合作機制。發展社區、農村健康養老服務。三要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支持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鼓勵以政府購買方式,委託商業保險機構開展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使面向全民的「健康網」更加牢固。四要培育相關支撐產業,加快醫療、藥品、器械、中醫藥等重點產業發展。提升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壯大健康服務人才隊伍,鼓勵社會資本舉辦職業院校,規範並加快培養護士、養老護理員、康復治療師等從業人員。會議要求,要加大價格、財稅、用地等方面的政策引導和支持,簡化對老年病、兒童、護理等緊缺型醫療機構的審批手續。要切實加強健康服務業市場監管,健全退出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安全水平,努力實現人民群眾對健康、長壽、幸福的美好期待。
     會議指出,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金融支持有著重要作用。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是落實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決策部署的具體措施,也是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改革舉措,可以有效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盤活存量資金,更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會議確定,要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循序漸進、穩步推進試點工作。一要在實行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銀行資金周轉的同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二要在資產證券化的基礎上,將有效信貸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傾斜,特別是用於「三農」、小微企業、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等建設。三要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機製作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一產品標準和監管規則,加強證券化業務各環節的審慎監管,及時消除各類風險隱患。風險較大的資產不納入試點範圍,不搞再證券化,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4287

央行解讀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優質資產優先、將在交易所發行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4601

華爾街見聞報導,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日通過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而人民銀行以發言人答記者問的形式對此作了進一步解釋。

在新華社的新聞稿中,發言人的話中提到:

試點八年來,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制度初步建立。此次擴大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堅持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總量控制,擴大試點;統一標準,信息共享;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不搞再證券化。

在提到是否允許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交易所發行交易時,發言人表示:

在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過程中....將引導大盤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跨市場發行。

在考慮風險防控的考慮包括:

統一產品標準,統一監管規則,促進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的信息共享。

優先選取優質信貸資產開展證券化,風險較大的資產暫不納入擴大試點範圍,不搞再證券化。

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既要強化外部信用評級,又要鼓勵各類投資人完善內部評級制度,提升市場化風險約束機制的作用。

進一步明確信託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的職能和責任,提高證券化專業服務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

新華社通稿如下:

8月2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針對當前擴大試點的背景,積極意義,擴大試點的基本考慮有哪些等問題,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的背景是什麼?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長環境異常複雜,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是當前和今後經濟金融工作的大局。我國金融運行總體穩健,但金融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和工具與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要求不相適應。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明確提出要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更有力地支持經濟轉型升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7月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要求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國務院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小組第七次會議對此進行了專題研究,國務院有關部門一致贊同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

  從國外金融市場發展歷史和國內信貸資產證券化實踐看,信貸資產證券化是金融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品,有利於促進貨幣市場、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市場的協調發展,有利於提高金融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也是鼓勵金融創新、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改革舉措。

  二、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前期試點效果如何?

  2005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協調小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正式啟動。2005年至2008年底,共11家境內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17單、總計667.83億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受美國次貸危機和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後,試點一度處於停滯狀態。2011年,經國務院同意繼續試點,共6家金融機構發行了6單、總計228.5億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試點八年來,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制度初步建立,產品發行和交易運行穩健,發起機構和投資者範圍趨於多元化,各項工作穩步開展,取得積極成效。

  三、國際金融危機後,國際金融市場上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有什麼變化?

  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後,國際金融市場上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仍在波動中發展。美國證券化市場發行量在2006年達到2.9萬億美元高峰,2008年次貸危機爆發後跌至1.5萬億美元,此後證券化市場逐步恢復。2012年,證券化產品發行量達2.2萬億美元,同比增長26.9%,佔同期債券發行總量的32.3%,餘額9.9萬億美元,佔全部債券餘額的25.8%。2012年,歐洲證券化產品發行量2308.5億歐元,佔同期債券發行總量的2.3%,餘額1.6萬億歐元,佔同期債券餘額的10.5%。另外,花旗銀行、匯豐銀行等國際大型金融機構每年新增貸款中仍有較大比例進行證券化。

  四、當前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哪些現實意義?

  當前,我國金融宏觀調控面臨較大壓力,貨幣信貸增長較快。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必須從深化改革、發展市場、鼓勵創新入手,從國內外實踐來看,金融業和金融市場發展已經到了必須加快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階段。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一是有利於調整信貸結構,促進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在已有授信內支持鐵路、船舶等重點行業改革發展,加大對消費、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二是有利於商業銀行合理配置核心資本,降低商業銀行資本消耗,促進實體經濟通過資本市場融資。三是有利於商業銀行轉變過度依賴規模擴張的經營模式,通過證券化盤活存量信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提高中間業務收入。四是有利於豐富市場投資產品,滿足投資者合理配置金融資產需求,加強市場機製作用,實現風險共同識別。

  五、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和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是什麼關係?擴大試點的原則是什麼?

  國辦印發的《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要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目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剛剛起步,納入證券化的信貸資產種類有限,各項制度初步建立,仍然處於推進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的初期,需要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穩步擴大試點。

  此次擴大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堅持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總量控制,擴大試點;統一標準,信息共享;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不搞再證券化。

  六、請問是否允許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交易所發行交易?

  從國內外經驗看,由於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與其他固定收益產品一樣,具有大宗個性化交易、定價相對複雜的特性,因此主要在採用一對一詢價交易、主要面向機構投資者的場外市場(即OTC市場)發行和交易。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債券市場的主導模式都是場外市場,在交易所發行交易的債券僅僅是補充。發行人對發行窗口的選擇,也就是選擇場外市場還是交易所市場,是發行人自身的權利,由發行人自主選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就是法律規定的場外市場,涵蓋各類機構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財務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佔機構投資者的數量約為20%)和非金融企業(佔機構投資者的數量約為80%)。產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策性金融債、普通金融債、政府支持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10餘個債券品種,截至2013年7月末的託管量為26.6萬億元,佔我國債券總託管量的94.3%,有力地支持了實體經濟發展。由於銀行間債券市場充分體現了機構投資者風險識別與管理能力較強的優勢,強化了信息披露、信用評級等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因此在前期試點中,各家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人自主選擇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和交易。

  在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過程中,人民銀行將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在尊重發行人自主選擇發行窗口的基礎上,引導大盤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跨市場發行。這既可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者範圍,有利於共同識別風險,實現金融資源優化配置;也可以滿足交易所的投資者資產配置需求。

  七、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的信貸資源應用方面有何指導意見?

  人民銀行尊重各商業銀行依法經營的自主權,同時,按照加強和改善金融宏觀調控、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指導有關商業銀行對通過證券化盤活的信貸資源,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傾斜,特別是用於小微企業、「三農」、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建設等。

  八、擴大試點過程中,對風險防控有些什麼考慮?

  信貸資產證券化擴大試點過程中,將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強相關政策措施的統籌協調,統一產品標準,統一監管規則,促進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的信息共享。進一步加強證券化業務各環節的審慎監管,及時消除證券化業務中各類風險隱患。優先選取優質信貸資產開展證券化,風險較大的資產暫不納入擴大試點範圍,不搞再證券化。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既要強化外部信用評級,又要鼓勵各類投資人完善內部評級制度,提升市場化風險約束機制的作用。進一步明確信託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的職能和責任,提高證券化專業服務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4484

未來十年私人樓房空置率會進一步下跌 朱泙漫屠龍記

http://johnchrysostom.blogspot.hk/2013/09/blog-post_8.html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香港物業報告2013》,「⋯2012年私人住宅的單位落成量約為10,150個,高於過去五年的平均數字9,854個。單位入住量降至7,550個,少於年內的落成量;⋯年底時空置量維持於總存量的4.30%,相當於48,000 個單位,這是由於年內拆卸樓宇所致。2013及2014年新單位的預測落成量分別約為13,550個和15,820個。⋯預計未來三至四年間落成和將發展項目合共為一手市場提供約67,000 個單位。⋯」筆者估計2012年拆屋量為2,600個。
根據《香港物業報告2013》,2012年底的整體總存量為1,117,900個單位,其中1960年前建成所有約34,655個(3.10%)而1960年至1969年的則有約150,917個(13.50%),兩者合共約185,572個(18.60%)。若果以單位面積100平方米作分水嶺,則100平方米以下的整體總存量為1,032,300個單位,其中1960年前建成所有約29,937個(2.90%)而1960年至1969年的則有約140,393個(13.60%),兩者合共約170,330個(16.50%);100平方米以上的整體總存量為85,600個單位,其中1960年前建成所有約4,109個(4.80%)而1960年至1969年的則有約10,529個(12.30%),兩者合共約14,638個(17.10%)。

較早前在2013年1月22日拙文《經濟二十三條》中,匿名兄曾留言「⋯可否計埋每年拆屋量?香港有大量唐樓已過50年,四叔落咗唔少釘。⋯」根據政府2000年至2011年數據,期間拆屋量共12,034個,平均1,002個。由於香港未來十年內會有大量樓房樓齡超過五十年,筆者亦同意匿名兄估計未來十年拆屋量會升至3,000個至4,000個水平。

那麼若香港政府能落實《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中在未來十年內建屋47萬個的目標,那十年後香港私人樓房供應量又會是如何呢?由於政府決定公營和私營房屋之間的比例為60:40,則未來十年私人樓房新供應量大概有18.80萬個,平均每年1.57萬個。假設未來十年私人樓房平均每年拆屋量3,500個,則年均浄供應則應有1.22萬個,而十年後內整體總存量會上升至1,239,900個。倘若筆者推算準確,未來十年私人樓房複合年均增長僅1.04%,遠低於香港家庭年均增幅的2.00%。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香港物業報告2013》,2008年至2012年總落成量48,950個,年均9,790個;同期總入住量44,960個,年均8,992個。那麼年均浄供應12,200個其實影響有限,不要忘記十年後也許空置量會輕微上升,但到時整體總存量基數擴大,空置率反而有機會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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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強勢入主天弘基金 線上金融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強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9246

阿里巴巴將出資11.8億元認購天弘基金26230萬元的註冊資本,完成後佔其股本的51%。

10月9日晚間,因重要事項未公告而停牌一天的內蒙君正發佈公告,內容果然與市場關注的焦點天弘基金有關。據公告,阿里巴巴將出資11.8億元認購天弘基金26230萬元的註冊資本,完成後佔其股本的51%。同時,內蒙君正也將跟隨增資,擬出資6943萬元認購1542.9萬元的註冊資本出資額,不過其持股比例仍將從36%降至15.6%。

天弘基金此次增資的最大看點是阿里巴巴的強勢入主。此前,天弘基金曾攜手阿里巴巴打造重量級產品餘額寶。餘額寶可以將支付寶的餘額轉化成貨幣基金,產品本身可以給餘額帶來超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10倍左右的收益率。在此之前,雙方的合作引起市場的廣泛關注,而作為天弘基金參股股東的內蒙君正也一度受到二級市場的廣泛追捧。

在天弘基金此次增資前,市場曾傳聞天弘基金與阿里還有一系列更加深入的合作,諸如推出新的互聯網基金產品。

據新華網引述分析認為,一旦此次增資完成,合併後的阿里和天弘基金,在互聯網和金融合作方面無疑有更強的創新動力。

此次天弘基金增資的另一個看點是,天弘基金管理層擬認購5657.1萬元的註冊資本出資額。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基金公司中管理層實現持股的並不多,天弘基金此舉如能完成,將解決長期制約行業發展的激勵機制問題,這無疑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

作為天弘基金的重要股東之一,內蒙君正公告稱,該事項有助於天弘基金提升長期競爭力,但對公司本年度業績的影響無法判斷。

此外,據公告表述,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的框架協議已經相關各方簽署完畢,但該事項最終達成尚需通過天弘基金股東會審議和中國證監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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