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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絕法團「劏」億萬炒家

2014-06-05 NM
 
 

 

有關外牆業權的糾紛,自政府要求強制驗樓後,無日無之。以下又有一單,而且更絕!大埔單幢樓中嘉閣,由中電(2)發展,去年四月,中電將手持的外牆業權,無條件轉讓予大廈小業主。業主法團迅即以「佔用公共空間」為由,要求樓下掛上招牌的商鋪,繳交「牌照費」,連在外牆「落」了一口釘、加了一個擋太陽的小簷篷,分分鐘都逐吋收錢。在該物業有三個鋪位的億萬炒家湯君明,坦言投資四十年,「聞所未聞!」先例一開,各位住戶在自己單位外牆裝分體冷氣,又或掛上晾衣架,嚴格來說,都要收費!

湯君明是科達集團主席,於中半山、淺水灣、上水等,均有自置物業,亦有投資鋪位,手持三十多間鋪,總值達三十億元。「鋪我唔算好多,得幾十間啦,但從無遇過法團收牌照費囉!」今年一月,中嘉閣業主立案法團向鋪主湯君明發信,表示其持有的三個鋪位,因佔用公共空間,而要收費,「逐樣計錢,招牌要收『牌照費』,金額同管理費相同;另外每部窗口或分體式冷氣,收五百蚊,每個水塔式冷氣機,又收八百蚊。仲話有其他費用,再行商議。計計埋埋,每個月要俾多七千幾蚊。」對湯君明來說,七千多元當然是小數目,但他一向以「慳」見稱,亦不服氣。收到「要錢」信件後,湯君明找出三個鋪位的買賣合約,與律師研究當中條款,又向經紀、其他發展商「前輩」打聽,「都無人聽過要咁收錢,一粒老鼠屎搞亂鋪市!如果成條彌敦道,個個法團都向地鋪收呢啲錢,啲鋪位業主咪好頭痕?」湯君明亦非省油的燈,他將這批信的內容轉寄予三個租客:Bar Pacific酒吧、UA聯合財務及永興隆珠寶金行。「我每月只收得幾萬蚊租金,當然用者自付!」不過租客一樣無回應,其後法團再多次催促湯君明交錢。

中電離奇交易

法團向湯君明收錢,有一個「關鍵性」的理據。這幢由中華電力子公司發展的中嘉閣,九一年落成,地下有五個地鋪,一、二樓分別是停車場及平台,三至十五樓則是住宅,共一百零四伙。中嘉閣剛落成時,中電就將其中一個二千餘呎的地鋪,以七百萬元售予母公司中華電力,至今一直用作客戶服務中心,其他賣散,但外牆業權仍在中電手中。而湯君明持有的鋪位,則於○五年以二千七百八十萬經招標買入,當時湯還一併購入該大廈地下天井及一樓的廿三個車位。根據該廈的業主會議記錄,三年前,中電突向法團提議,「無條件」轉讓外牆及公共面積予對方。中電在與法團商討期間,還「釋出善意」,找法團而非自行清拆兩個中電廣告招牌,並付款八萬八千元。至去年四月的會議上,過半數業戶同意接收中電這份「大禮」;至去年尾,雙方簽訂文件把業權轉讓。這情況可謂似曾相識,新地(16)在一○年,便曾將手持的大圍金輝花園外牆業權,以一蚊雞「超筍價」賣予小業主。但金輝小業主開心都未嚟得切,外牆的強制維修令,即到。

法團「赤赤哋」

翻閱賬目,「啃」下外牆業權兼維修費的法團,財務相當「掹掹緊」,未加管理費前,大廈預算來年有近七千元赤字。小數怕長計,隨時乾塘。在上週四晚舉行的法團年度大會上,鋪主租客都質疑賬目及收費。這時管理公司置邦物業的經理陳先生,面有難色說:「我都知大家好有意見。牌照費係幫我哋處理外牆轉讓嘅崔律師建議嘅,佢見我哋財政赤赤哋,又見我哋有啲位置被人佔用,就建議我哋收牌照費。」這位崔律師,是陳崔律師樓的合夥人,在中環及灣仔皆有辦事處,而他拒絕回應。記者在現場察看招牌及冷氣機懸掛的情況,發現商鋪的「過界」情況,與大家在旺角彌敦道或銅鑼灣駱克道所見的一樣。有的在大廈外牆落「釘」,掛上懸臂式招牌,有的在外牆加上小簷篷,有的裝上多部分體式冷氣。其中根據湯君明的鋪位買賣合約,其實他買入的鋪面連有部分外牆,共高約三米。記者現場度尺,發現部分鋪位招牌高逾四米。這個只凸出一米的「過界位」,法團一於照收錢。難怪湯君明嬲到扎扎跳!

蠱惑招抗衡

眼見事件鬧大,管理公司本週二指會暫時擱置收費。若然先例一開,全港九新界的商鋪招牌,便可以逐個逐個按面積收錢。而樓上住戶於外牆裝分體冷氣,或掛上晾衫架,一樣是侵犯了外牆業主的業權,可被徵收費用。熟悉物業權益的鍾卓成律師指,以往未遇過像中嘉閣般複雜的個案。但他相信此類案件會日漸普遍,「因為大維修有太多爭拗。而家好多法團都會請律師,釐清自己嘅責任。過程中或者會發現自己有啲權益未用盡。咁用盡自己嘅權利,收番多啲錢,都係責任之一嚟嘅!」為此,投資者已準備見招拆招。近年斥約四十億元入市買鋪的太子鐘錶珠寶老闆鄧鉅明,行「以和為貴」路線,「買鋪前我一定接觸法團,因為外牆業權好多時在法團手,要同對方傾吓偈。俾一千幾百蚊『牌照費』,咪當買保險。我買入後會搵人入埋法團做委員,咁就更加易溝通啦!」而縱橫鋪市半世紀的鋪王鄧成波,笑言舊式大廈公契,內容都是左抄右抄,業權定得並不清晰。而且,「法團成員有啲識得嘢多嘅,會去到好挑剔,商鋪業主會好頭痕!」他提醒,買鋪一定要睇大廈公契,「若然公契內,外牆並無佔業權份數,咁一般就係歸『阿公』。不過我都有辦法走法律罅,只要個招牌唔係裝在『阿公』外牆,咁我只係用咗政府嘅公用空間,法團都理我哋唔到!」

法團吸水奇招

近年屢見法團與管理公司聯手收錢的奇招。最常用招數,可算是收取「入屋」宣傳費。一名廣告業人士指,不少大型屋苑的管理公司,均容許商戶把宣傳單張派到住戶信箱中,從中收取宣傳費。「就咁行入去派梗唔得啦,同管理公司傾好俾幾多費用,再喺單張上面蓋個『屋苑通函』嘅印仔先派入去,成件事咪美觀晒囉!」另外,租用大廈天台或外牆等位置予電訊公司擺放信號發射設施、停車場鎖車等,均是常見的吸水大法。不過若法團嚴謹行使外牆業權,則連安裝分體式冷氣機及在外牆掛上晾衣架,亦有可能被徵收費用。舊式大廈沒有預設位置供住戶安裝分體式冷氣機,如住戶需要在外牆安裝分體式冷氣的製冷機,則外牆擁有人有權向有關業主收錢,「只要係佔用咗公家地方,就有權收錢,如果外牆擁有人係法團,錢咪法團收。」律師鍾卓成說。這些費用,固然會放入法團基金,而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則普遍是大廈支出的一成。

大廈公契五大「必睇位」

買了一間屋,小業主想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可以在土地註冊處取得大廈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公契上有五大必睇位,見到這些「關鍵字」,要分外留意。小業主識睇,可免被搵笨。公共地方(Common Areas)定義大廈公契中會為公共地方訂下詳細定義,如包括天台、走廊等,維修費用會由全部小業主攤分。外牆(External Walls)誰屬外牆面積大,在大廈維修時往往涉及最多維修費。外牆哪個部分屬於單位業主、商鋪業主,又或是公共地方,公契通常都有寫明。業權份數(Undivided Shares)點分業主要就大廈事宜表決,每票所代表的業權份數會起左右大局的作用,而部分住宅的管理費用,亦按業權份數繳交。推翻決定成數(Resolution)要知如何推翻「無良」法團的決定?公契中早有答案。以中嘉閣的公契為例,只要業主夠團結,有多過七成五業權支持,便可推翻法團的決定。睇埋附屬公契(Sub-Deed of Mutual Covenant)不少大廈公契均附有附屬公契,作資料上的補充,部分「魔鬼」細節,可在此中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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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第三保 保費驚人 舊樓法團釀集體辭職

1 : GS(14)@2010-11-03 22:49:4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620949
【本報訊】強制大廈法團購買第三者保險的法例,明年 1月 1日起生效,拒絕購買即屬違法,每名法團成員可被罰款 5萬元。民政事務總署估計,舊樓業主每戶每年承擔保費由 5,000元至 1萬元不等,但若曾遭索償,每戶保費可達 30萬元。有逾 50年樓齡的舊樓法團主席批評政府將責任推給法團,揚言會集體辭職。記者:黃偉駿

立法會於 07年 4月通過《建築物管理(第三者風險保險)規例》,定於明年 1月 1日起生效,強制所有大廈或屋苑法團為物業的公用部份購買第三者保險,每份保單就每宗事故的承保額不得少於 1,000萬元。若拒絕購買即屬違法,管理委員會每名委員可被罰款多達 5萬元。
每戶每年付 5000至 30萬

新措施對單幢式舊樓的法團影響最大,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強調,新措施是保障業主利益,因為一旦發生類似添喜大廈的嚴重意外,業主便需承擔巨大責任。副署長梁振榮舉例指,一幢 20個單位的舊樓,若樓宇狀況不太差,每戶每年承擔的保費可能只需 5,000至 1萬元,但若發生意外遭索償後,每戶承擔的保費可急增至 7萬元至 30萬元不等。
現時全港 3.9萬幢私人大廈,只有 1.62萬幢成立了法團,而當中有 700多幢樓宇的法團,仍未購買第三者保險。陳甘美華表示,若明年新例生效後仍未購買,署方會視乎法團的困難及態度是否積極,來決定給予多長的寬限期,「如果唔積極做,會嚴厲執法」。
政府聲稱一定買到保險

部份舊樓因為法團已停止運作,或保費太貴而未買第三保,部份則因為樓宇太舊而被保險公司拒絕受保。梁振榮表示,署方將會派人「洗樓」聯絡法團停止運作的大廈業主,重新啟動法團;又會將被拒受保的舊樓個案,轉介保險業聯會跟進,「總之你買唔到保險,嚟搵我哋一定幫你買到」。
意外保險公會主席潘文芳表示,大廈第三保的保費金額,主要視乎樓宇的設施數量、樓齡、僭建物及過去五年有否遭索償作為參考,「如果超過 30年樓齡,會問埋維修狀況」。大廈的僭建物一般不會受保,但同一幢大廈的其他部份仍能購買第三保。
民政事務總署將於本月底在港九新界舉行三場地區簡介會,詳情可致電該署 2835 250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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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東主恐嚇法團

1 : GS(14)@2011-06-01 22:34: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601&sec_id=4104&art_id=15303196
一時之氣?

【本報訊】何文田窩打老道帝國大廈停車場的部份車位,懷疑被人改建出租變成建材公司的迷你貨倉,阻塞通道引起住戶不滿。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昨晨巡視停車場時,要求建材公司搬走阻礙通道的建材,其間雙方發生爭執,公司東主被指出言恐嚇法團主席:「整死你,我唔使自己郁手。」警方接報到場,經調查後,以刑事恐嚇罪名拘捕該公司東主。 記者:梁澤岡
2 : 龍生(798)@2011-06-01 23:14:43

幾趣緻, 咁拉得佢, 即係有證人, 入左7成...
一句說話惹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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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管委會議決招標 押後罷免議程峰華邨法團主席 阻換管理公司

1 : GS(14)@2016-04-18 11:42:52

【本報訊】房委會持有約兩成業權的柴灣峰華邨,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涉違反管委會表決結果,堅持在業主大會提出商討不重新招標、直接為現時的管理公司續約,並將逾百業主提出的罷免要求放到議程最後,房委會開聲後也不為所動。反圍標大聯盟批評主席做法不道德,不招標亦可能違法,質疑主席有意包庇管理公司。記者:陳建平



房委會2000年將峰華邨大部份單位以租者置其屋計劃形式出售,其後屋邨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現時持約兩成業權的房委會,亦有派代表參與法團的業主大會及管理委員會(管委會)。本報接獲投訴指,逾100名業主因不滿管委會主席黃錦棠處理維修工程手法,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提出罷免黃及全體委員,會議將於本月24日召開。惟根據黃發出的議程,罷免動議被放到第5項作最後處理,反而備受爭議的維修工程事宜卻排在第3項,意味黃仍可用主席身份先處理這個重要議程。



房委會促重新招標


至於議程第4項提出商討是否毋須重新招標,直接與現行管理公司新豪物業及管理有限公司續約兩年,每月費用由現時25萬元加至首年近27萬元、次年近28萬元,引起房委會及部份業主不滿。記者取得房委會寫給黃的信件,信中列明住戶意見調查顯示新豪表現普通,上月24日管委會會議上也有委員和業主表示新豪表現未符理想,最終委員在會上以4票贊成、2票反對,表決通過為管理服務合約重新招標,因此也再無討論與新豪續約的條件。不過,黃錦棠無視管委會議決,在將舉行的特別業主大會議程上,繼續提出商討和議決是否替新豪續約,更列出合約費用,房委會在信中指這是完全違背了管委會決定,要求黃刪除相關議程及安排重新招標,亦特別提到法團應將罷免事項放在議程首項。房委會又說近日有業主投訴,稱部份管理處保安員游說業主不須出席大會,並將其授權票直接交予某管委會委員代理,房委會要求法團跟進。



疑與巨額維修有關


有份協助業主的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指,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20A條,若法團決定續約管理公司而不重新招標,須進行兩次議決,首先表決是否不招標,通過後才表決是否同意相關續約條款,但特別業主大會的議程只提出一個議決項目,且只列續約價錢,沒以附件形式列明所有條款。莊認為此舉不符《條例》,他曾諮詢民政事務處意見,對方亦認為黃處理手法不恰當,應重新招標。他指巨額維修工程招標在即,業主一般會憂慮維修公司和管理公司「打龍通」,所以希望撤換管理公司以阻止任何勾當,但此時黃偏偏一意孤行阻撓峰華邨撤換新豪,令人懷疑背後是否與維修工程有關。惟莊亦指現時法律有漏洞,即使主席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都不會有刑責,業主只能循民事途徑控告相關人士。黃錦棠是退休警長,記者截稿前多次致電都未能接通電話。查冊顯示,新豪唯一股東及董事是黃健平,他也是香港物業管理聯會副會長。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18/1957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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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邨天價維修 法團拒解畫

1 : GS(14)@2016-06-20 05:37:42

【本報訊】一共9座的大埔公屋太和邨早前爆出外牆維修天價工程,屋邨昨舉行第一次特別業主大會。逾千居民、代表出席,有居民自製標語反對近千萬外牆維修工程。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成員無現身,令居民起哄,法團以人數眾多、座位不足及恐引起混亂為由取消會議。



座位不足為由取消大會


民主黨上周召開記招稱,太和邨屋邨法團早前以低至15萬元的顧問費,聘請浩熙工程顧問公司為福和樓、喜和樓和亨和樓勘察外牆,發現有6%至7%外牆須維修。經招標後,福和樓外牆最低工程投標價950多萬元,3座樓合共外牆投標價約2,700萬元,每戶需承擔逾萬元維修費。顧問公司提出的篩選準則、收取的顧問費被質疑不合理。業主大會訂於昨午2時半在林村公立黃福鑾學校禮堂舉行,議程包括議決外牆維修建議,有近千居民、代表出席。下午3時,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代表未有按原定時間出現,出席者在會上起哄,更有人衝上台推跌桌椅(圖)。大會主持稱,因會場空間有限,無法讓所有居民進入提問,擔心混亂引致危險,決定取消大會。在福和樓居住的王小姐指,維修樓宇小部份外牆,竟花900多萬元,實匪夷所思,質疑有人私相授受。她稱法團在決定顧問公司前,完全無徵詢居民意見,昨亦不願現身交代,令事件更像黑箱作業。■記者廖梓霖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20/1966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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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館兩年 屢遭法團刁難

1 : GS(14)@2016-07-12 03:15:06

【阻滯多多】由支聯會籌備的六四紀念館,自從在尖沙嘴富好中心成立永久紀念館後一直阻滯多多。支聯會於2011年在維園首辦六四紀念館,其後在全港各區作流動展覽,並決定長遠設永久紀念館;及後兩年分別在深水埗和城市大學開設臨時紀念館。直至2013年12月,支聯會斥資976萬元購入尖沙嘴富好中心現址,並於翌年4月20日開幕成永久紀念館。



屋宇署消防處指違規

設立六四紀念館可謂波折重重,開館前兩個月,富好中心業主立案法團質疑紀念館性質牴觸物業公契,故向支聯會發出律師信,指展館單位只能用作寫字樓用途,會為大廈用戶帶來滋擾及不便;開館初期,法團即展開訴訟入稟申請禁制令及索償。紀念館同時又遭親中團體「踩場」,更於去年2月被屋宇署指控違反《建築物條例》,3個月後又接到消防處通知書,指紀念館入口的木製牆壁襯墊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勒令30日內用防火溶液處理或拆除。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去年6月法團突然下令所有訪客登記個人資料,有關指令只針對紀念館訪客,到訪其他樓層毋須登記。面對法團刁難,支聯會於今年3月決定出售館址,明正式閉館,另覓地方重置及擴館。■記者張文鈴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1/1968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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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解散法團阻億元工程

1 : GS(14)@2016-08-13 14:55:15

【爭議不斷】富嘉花園多年來爭議不斷。2013年業主立案法團通過9,500萬元大型翻新工程,每戶平均需攤分8至11萬。反對工程合約的業主取得屋苑5%業主同意要求開業主大會,法團主席突辭職並以此為由拒開會。小業主集資30萬入稟土地審裁處,至2014年8月法官裁定業主勝訴,法團需解散管理委員會。同年9月新法團及管委會成立接管工程。這個私人參建居屋屋苑自1989年落成以來,物業管理公司其士富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其士)即為公契立約人,故其士一直持有逾千萬元儲備金。今年1月業主大會通過取回儲備金,其士拖拉至5月尚未歸還,一眾業主同月到其士總公司示威,終獲償還其中810萬儲備金。其士於6月終止合約,自此,屋苑升降機故障、牆身及冷氣機台滲水及保安不足等問題,一直未得到跟進。■記者葉偉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13/1973477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5597

居民過身疑被授權 長安邨種死人票 業主不滿 阻法團與管理公司續約

1 : GS(14)@2016-09-13 00:13:59

■有小業主衝上台抗議,被保安員按倒地上。《蘋果》記者攝



【本報訊】今屆立法會選舉爆出多宗懷疑種票個案,青衣長安邨業主大會也出現「死人種票」疑雲。長安邨業主立案法團昨午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提早與現時物業管理公司及清潔公司續約,新合約每戶每月管理費、保安及清潔費分別要加價約3%及6%。有業主不滿法團未有公開投標便與管理公司續約,更踢爆4年前已過身的母親竟然「被簽」授權書,授權他人在業主大會投票。最終在大批業主反對下,擱置與管理公司提早續約。記者:譚靜雯



青衣長安邨屬首批「租置計劃」屋邨,於1998年1月推出予公屋居民購入自住單位。租置計劃屋邨運作與私人屋苑一樣,需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需自行委聘物業管理公司,執行屋邨的日常管理工作等。長安邨現時由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2015年加管理費9.5%,今年再加5%,現時每戶每月的管理費由467元至601元不等,管理合約原定明年4月結束。不過,長安邨業主立案法團昨午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提出與管理公司港深及葉氏清潔服務公司提早續約4年。新合約下,每戶每月管理費、保安及清潔費分別要加價約3%及6%。大批小業主不滿法團無公開投標便與管理公司續約,更爆出「死人種票」疑雲。昨日不足200人出席業主大會,卻有1,813位業主簽授權書,有小業主指保安員上門收集授權書,斥即使全數出席的業主反對提早續約,票數也不及授權票。其中小業主王先生更踢爆亡母「被簽」授權書,他稱母親於2012年離世,竟能授權他人在業主大會投票。他欲取回該份授權書,管理處卻以法例為由,拒絕交回。



■長安邨居民最後以舉手投票形式,擱置與管理公司提早續約。

小業主衝上台抗議


有小業主更情緒激動,衝上台抗議,被保安員按倒地上,法團主席李錦麟隨即報警,倒地居民需由救護員送院。其後大批出席小業主鼓譟,管理公司被追問下,承認授權書毋須身份證號碼,只要業主姓名及簽名,管理公司經核對田土廳名字便可。主席李錦麟更強調不清楚「死人授權書」一事,「點解死人都有授權書我真係唔知」。他指若核實清楚會取消該授權書。最終居民提出擱置與港深提早續約,舉手投票以73票贊成,13票反對通過,清潔公司則獲暫續約半年。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12/1976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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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邨天價維修法團改組前與居民爆衝突新社聯理事 涉抱B打人

1 : GS(14)@2016-09-17 17:48:16

【本報訊】出現天價外牆維修工程的大埔太和邨明天召開業主大會,投票改選業主立案法團。未能出席的居民昨需在限期前提交會議授權書,但在點算授權書期間,有居民組織的義工和法團成員爆發爭執,更有人出手將一名義工推跌,義工後腦先撞到牆上的雲石台再倒地受傷,由救護車送到大埔那打素醫院診治。警方將案件暫時列作普通襲擊處理,暫時沒有人被捕。記者:張文鈴



由居民組成的「大埔太和邨管理費加價關注組」,將一段長大約40秒的短片上載到facebook。片中見到一名手抱嬰兒的女子情緒激動,不斷高叫「影呀!你影呀!」然後衝向一名手持手機的男義工並且將他推跌,男義工後腦先撞到牆上的雲石台再倒地受傷,另一名法團成員則大叫「佢自己瞓低咋!扮晒嘢!」短片放上網之後隨即引起居民關注,有人認出抱B打人的女子是業主立案法團委員姚錦嫦,她亦是新界社團聯會大埔區理事。


義工後腦撞雲石台倒地

大埔太和邨管理費加價關注組成員Cherry表示,昨日下午到場監視開箱點算授權書的過程,管理公司承諾關注組和法團可以分別派3人入房監票,但是後來到場的法團成員卻越來越多,而抱B到場的姚錦嫦已經是第5個法團成員到場,令到在場居民大感不滿,擔心有人會對票箱做手腳,遂要求管理公司將多出的法團成員請走。姚錦嫦懷疑不滿一名女義工要求她離開,及用手機對着她拍攝,先出手推撞女義工的腰和肚,繼而想搶走另一名正在錄影的男義工手機,其間一手將對方推跌。男義工後腦先撞到牆上的雲石台再倒地,事後感到暈眩和作嘔,送院經診治之後已經出院。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案件暫列作普通襲擊處理,暫時沒有人被捕,案件會交由大埔分區人員跟進。


疑傷人者事後離開現場

警方表示,昨下午3時43分接到大埔太和邨保安員報警,稱現場有人打架,警員到場後初步了解,指一名30歲男子和一名年約40歲女子因瑣事爭拗,該男子受傷送院,而該女子事後離開現場。共有9座的大埔太和邨早前以低至15萬元的顧問費聘請一間顧問公司為其中3座樓勘察外牆,得出分別有6%至7%外牆須維修。經顧問公司招標後,3座樓投標價約2,700萬元,每戶需承擔逾萬元維修費,居民質疑顧問公司篩選準則不合理,懷疑有人圍標。居民6月時曾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但法團主席、民建聯成員譚麗霞拒絕現身交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17/1977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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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違規為民建聯拉票

1 : GS(14)@2016-09-17 17:48:16

【本報訊】爆出2,700萬元天價維修工程的大埔太和邨,《蘋果》發現屋邨法團主席譚麗霞,另外一個身份為民建聯成員。


曾通過不許任何人拉票

居住太和邨27年的「大埔太和邨管理費加價關注組」成員Cherry表示,太和邨業主立案法團於今年8月的常務會議中,通過了不許任何今屆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到邨內拉票,惟選舉日當天,邨內所有出入口都見到民建聯的助選團和法團委員擺街站,一起為民建聯新東候選人陳克勤和超區候選人周浩鼎拉票。她說:「太和邨係私人地方,法團亦通過咗唔畀任何(立法會)候選人入嚟拉票,分明係知法犯法。」太和邨業主立案法團委員涉與民建聯助選團於本月4日選舉日擺街站拉票,有關短片亦上載在「大埔太和邨管理費加價關注組」facebook專頁。有網民留言指,認出拉票中穿粉紅色衣飾的中年女人是法團委員;亦有網民質疑「點解身為太和邨嘅法團委員,可以光明正大幫民建聯拉票?」另外,有網民表示,今年初的新東補選,法團亦有替政黨宣傳。本報就有關事件向太和邨業主立案法團查詢,惟截稿前仍未聯絡得上。■記者張文鈴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17/1977314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9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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