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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仁超《论势》连载--第五章:留意形式 定买卖策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f36780100ls9z.html

作为精明的投资者,我们首要项目是捕捉大趋势,即所谓”有智慧不如趁势”。至于中期趋势,可利走势工具协助走位,须明白形势不利自己时要忍、形势有利自己 时要狠、看事物要准。而炒短线者,则必须先学会评估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深入研究摆动指数,才能掌握股市一涨一落的韵律。

投资最好分三路进军,利用循环周期、趋势及摆动指数,制定长、中、短期策略。”策之而知得失之计”,做到进退有据,才可决胜千里。

滚雪球不合时宜

《易经》有云”亢龙有悔”,充分反映中国人的智慧。现实世界中任何事物不会永远向上,而是盛衰循环。

回想2001年1月时,摩根士丹利两位著名分析员认为,美国在线(AOL)收购时代华纳后,股价估计可升50%至75美元。事实却是到了2007年8月,时代华纳的股价只剩下18美元。

美国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MB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CFA)的训练,只教学生以过去推算未来,却没有告诉他们未来不一定是现在的延续。我老曹不是苛责分 析员,因为根据当年175项数据显示,这次合并应该是会成功的,但问题是利用100项假设去寻求一个长远方向,命中率可能比导弹击中目标的机会更小。

买入后持有与分散投资,是大部分所谓投资专家授之予投资者的方法。这些方法自2007年11月起皆遭遇滑铁卢。我老曹主张”势”,无论买股、买债、买贵金 属或房地产,一切都要依市场形势来做决定。2001年买黄金,2008年3月离场;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进军港股,2007年10月大撤退;1995年 至1997年投资伦敦物业,2006年至2008年大撤退,一切均以趋势为依据。

投资有如上战场打仗,必须攻守有据。历史上著名的赤壁之战,刘备与孙权连手,以寡敌众,打败我老曹的老祖宗曹操,便是周瑜和孔明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三大有利形势,打败拥有数十万军队的曹操。因此说,战争成败不在人多而在策略运用,投资成败不在钱多而在乎攻守有据。

在牛市中不少人都自以为是投资天才,但刹那光辉不代表永恒,一旦转为熊市,便满街都是眼镜碎。而在盘整市中,大部分投资者往往在接近高点时才大量入市,接近低点时却出货,做错大部分买卖决定。

真正能长期跑赢大市者寥寥可数,就连投资天才巴菲特,成功将1963年的1万美元变成今日数千万美元,都是全靠长期持有优质股并乘上1982至2007年美股超级大牛市快车。过去股市是价值投资法的天堂(value way to riches),但2008年起的巴郡也遭遇损失。这究竟代表今天的优质股份愈来愈少,还是现在并非适合的投资时刻?抑或是买入持有已非最佳投资策略?

练就火中取栗的本领

作为精明的投资者,我们首先要捕捉大趋势,即所谓”有智慧不如趁势”。例如香港地产商之所以成为巨富,正因赶上1967年至1997年香港楼市反复向上的大趋势。如此的大趋势,一生难得见一次。

至于中期趋势,近年的例子有2002年至2008年的美元贬值潮、2001年9月开始的金价上升周期等。这些中期趋势,通常可维持三、五、七年,投资者捉 到”鹿”也要懂得将之脱角,明白形势不利自己时要忍、形势有利自己时要狠、看事物要准。当形势由利好转利淡时即要止蚀,也可利用技术分析去捕捉中期的升跌 小浪。

炒短线者,则必须先学会评估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深入研究摆动指数并掌握股市一涨一落的韵律。这是极专业的事,并非我老曹专长,请另找高明。”炒”字以”火”及”少”组合而成,成功炒家必须炼成”火”中取栗的本领,不然,只有愈炒愈”少”。

投资最好三路进军,即利用循环周期、趋势及摆动指数,制定长、中、短期策略。所谓”策之而知得失之计”,做到进退有据,才可决胜千里。

宁买当头起 莫买当头跌

除了”止损不止赚”,我老曹另一投资座右铭就是”加涨不加跌”,即每次投资均分注买入,亏本便卖掉,当投资开始有利润时,不但不卖反而再买。

我们只可在肯定已看清趋势时才加码。在亏损的形势中,投资者只能选择忍受或离场,千万不可增加注码。须知道投资市场不是表现勇气之地,你凭什么坚持死硬立场,甚至加仓赌反弹?

请记住牛的脖子上挂着响铃,故牛市出现之时,不少人听到铃声;反之熊市却突然出现,例如1997年8月、2000年3月、2007年10月,当人人都以为只是一次小调整时,大熊便现身。

无人可以预知市场的高低位,故切勿奢望自己可最低价买、最高价卖,反而应该”宁买当头起,莫买当头跌”。当股价从低位反弹上升10%到15%之后,在群众 哭泣之时,投资者可利用基本因素分析事物,再以技术分析决定买入强势股的时机;如股价从高位回落10%到15%之后,尤其当人人都要疯狂跟进之时,即可出 货获利。我们其实毋须估顶、抄底,等到趋势形成后再加入也不算迟。

面对金融海啸,不要犯傻空沮丧!投资者可以减仓,但不可以被人赶离场而变成一无所有!这一刻,90%的投资者都有损伤,有人仅轻微擦伤,有人则伤重卧床, 此乃无法避免之事,但千万不可离场!一旦离场,一辈子就过去了。还是想想如何把财富赚回来吧!人生在世,最后一场战争才决定胜负,未打完最后一场仗,谁知 输赢?

纸上谈兵易,行军遣将难。投资策略中最重要的”止损不止赚”、”加涨不加跌”两大要诀,如运用得宜,已可成为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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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文化的核心:拋開「形式」挖掘「本質」 土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b56dde001016iyq.html

猶太人對「本質」和「形式」有嚴格的區分,並嚴禁對「形式」崇拜。

猶太人自小訓練去追尋」本質「,舊約箴言就有:搜求它,

如搜求隱藏的珍寶。

神造世界,神就是本質,物質均為「形式」;神定下的「道」是本質,

其他所見和所不見的都是「形式」。

追隨「神」和不懈地搜求「神定下的道」使理性成為可能,也使猶太人

成為各行各業最具洞察力和創造力的一個族群。

眼目所得,大部分都是」形式「,豪華壯觀的辦公樓,價格扶搖直上的

股票......., 即使人的感覺系統也如此,對貝葉斯概率的無視就是其中一例;

「眼睛」往往看到都是虛假,表象和形式。

耳朵則不同,生命具有活力,能量使然;猶太人崇拜唯一的真神,

就是因為他是活的,他能「說話」,他不讓讓猶太人去「看」他創造出來的「形式」,

他讓猶太人去「聽」自己講話。

憑「看」去行動,往往不靠譜,股票投資最具說服力;

「聽」使用能量,"聽」能辨別偶像和真神,「聽」觸及本質。

愛因斯坦和格雷厄姆,他們拂去各自地盤上微塵使本質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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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房地產——新形式的瑞士私人銀行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97542

全文原載於New York Magzine,作者為Andrew Rice。本文有所刪節。 美國人口普查局估計,在紐約第五大道和中央公園之間的那些豪宅公寓,有30%在一年中有10個月都是無人居住的。這些空無一人的豪宅背後,閃現著中國、俄羅斯等眾多外國投資者的身影。 美國房地產咨詢公司XL Real Property Management首席執行官Dylan Pichulik直言:“外國投資者才是當前紐約樓市的主要驅動力。” 實際上,作為一種資產來講,紐約房地產具有顯著的缺點:資金占用量大,維護成本高昂。然而,紐約的房地產所有權和銀行帳戶編號一樣,僅從一串數字,人們難以知曉其所有人的真實情況。這些房產還受到嚴格的離岸司法轄區保密法律的保護。如此一來,在全球多國監管愈加嚴苛的大環境下,紐約就可以稱得上外國人的“避稅或者洗錢天堂”了。房地產咨詢公司Prodigy Network總裁Rodrigo Nino稱: 迫於國際監管壓力,瑞士逐漸增加了其外國賬戶的透明度,人們被迫繳納資本所得稅。而(紐約)房地產就是很好的替代品。 當然,在多數情況下,購買紐約房地產的資金和動機是合法的,但有時候不是。總部位於華盛頓的非盈利機構國際記者調查聯盟(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調查顯示,很多紐約房地產交易涉及國外金融和政治貪腐醜聞。房地產咨詢公司Wire International Realty的負責人Luigi Rosabianca說: 這種事情從來不拿上臺面談論。但是,它就像一個房間里的大象。(你很難忽視它) 房地產是洗錢的極佳途徑。一旦你買下了一所房屋,購買資金的來源就會被忘記。 不過,中國或者俄羅斯富人購買豪宅不一定是以自己的名義。為了掩蓋真實身份,多數時候是以公司名義進行交易的。 公開紀錄顯示,著名豪宅紐約中央公園西15號中,其中一所公寓的所有者是Jolly Star控股公司,它的註冊地在著名的避稅天堂英國維珍群島。絕密文件顯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一對名為Sun Min和Peter Mok Fung的中國籍夫妻。兩人經營著航運生意。根據香港一家法庭近期的一份判決顯示,Sun Min被指控涉嫌卷入可口可樂於2008年對一家中國橙汁企業競購失敗的內幕交易。就在同一年,Sun Min和她丈夫控制的Jolly Star公司出資1500億美元購買了中央公園西15號的豪宅。 正因如此特殊的目的,出售豪宅就比出售普通房屋簡單的多——只需一個電話。房地產經紀人Gennady Perepada在介紹完豪宅是多麽巨貴無比之後,隨手指著其中一所豪華公寓就說了一句:“這所公寓是在電話里賣出去的。”只要與客戶建立起融洽的關系,Gennady Perepada就有80%的概率將豪宅在電話里賣出去。他饒有興趣地說: 這些來美國的有錢人都很忙的。他們最需要的是什麽?節省時間!我可不會帶著客戶東奔西跑看房子,或者讓他們看電腦上成堆的豪宅圖片。我直接帶他們去Jean Georges用餐(紐約的一家高檔法國菜餐廳),打曲棍球,去百老匯看戲,租直升飛機或者馬車出遊,預約整形醫生。 這在紐約房地產行業已司空見慣。數百萬美元的公寓通常都是通過電話完成交易的,客戶從來不去現場看房子,而只是看看平面圖,或者看看視頻介紹。紐約最熱門的房地產代理律師Martin Jajan稱,他代理了眾多豪宅交易,但有很多客戶他從來都沒有見過。 超級富豪們的神秘不僅體現在從不露面,甚至連他們的購房資金也是經過一番複雜的包裝之後才最終進入紐約房地產市場的。 富豪們的海外資產典型的隱藏方式(或者說洗錢方式)是這樣的:某家公司名為“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但主要商業活動卻在紐約,而管理權則歸屬於避稅天堂英國維珍群島的某家殼公司,這家殼公司的所有權則屬於國際離岸商業中心英屬馬恩島(Isle of Man)某只信托,而這家信托基金則擁有列支敦士登銀行賬戶,其運營管理權由瑞士一家私人銀行控制。至於這一系列眼花繚亂的資產結構背後的真正主人,只有這家私人銀行和上帝知道了。 在美國,從匿名的離岸銀行賬戶匯款到美國購買房地產完全合法,沒有絲毫破綻。這也是為何紐約房地產成為新的洗錢天堂的重要原因。烏克蘭前女總統季莫申科和一位被趕下臺的總統就曾互相指責對方利用黑錢在美國購置房產。 我們可以列舉一個真實的案例,看看前臺灣領導人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是如何洗錢的。 2010年,美國開展的一項針對涉嫌卷入國外貪腐的美國房地產的調查結果顯示,距離麥迪遜花園廣場僅三條街的Onyx Chelsea豪華公寓樓中,有一座價值160萬美元的公寓屬於臺灣前領導人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這座公寓是怎麽成為吳淑珍的資產的呢?具體過程請看下圖(點擊小圖查看高清大圖,或者可以看小圖下方的說明): 1  賄賂 2004年,有五六個塞滿了鈔票的水果箱子運載著整整600萬美元被送給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目的是幫助一家公司在一宗競購案中成功。 2 中轉站 這筆錢藏在臺北一家銀行的金庫里,隨後被塞進一個旅行箱,並被轉運至一位競購標的公司的高管家的地下室。 3 離岸殼公司 吳淑珍指使一名政府特工在英國維珍群島成立了一家殼公司:Asian Piston投資公司。該公司所有權就掛在上述企業高管名下。 4 置換 這位高管將地下室這筆賄賂資金中的一部分取出,裝進自己的口袋,再將他自己的海外資金註入到Asian Piston投資公司的香港銀行賬戶。 5 瑞士銀行 Asian Piston投資公司的香港銀行賬戶資金流向瑞士銀行賬戶,而這個賬戶則由屬於註冊地在英國維珍群島的另一家公司Avallo公司。Avallo公司的所有人正是吳淑珍的女婿。 6 邁阿密中間人 進入Avallo公司的資金接下來會被轉移到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一只信托中,這只信托由財富顧問Stefan Seuss打理。 7 “掛名公司(the front company)” Stefan Seuss在紐約註冊一家公司“西28街”,控股人是Avallo公司。 8 紐約Chelsea公寓 2008年5月29日,這家紐約公司動用157.5萬美元佛羅里達信托賬戶資金,買下位於紐約西28街的Onyx公寓。 9 最終結果 在對當前已經落馬的陳水扁夫婦進行調查之後,美國監管當局沒收了這座Onyx公寓。去年4月,經過公開拍賣,這座公寓以150萬美元的價格被出售。作為訴訟了結的一部分,拍賣所得的其中22.5萬美元被判決歸屬Avallo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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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外長釣魚島爭端以來首次會談 中方稱見不見只是形式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3790

日本, 安倍晉三, 釣魚島, 樸槿惠,安倍晉三

(上圖攝於去年10月APEC會議期間。左半部分來自美聯社,為韓國總統樸槿惠會見習近平。右半部分來自《朝鮮日報》,為樸槿惠會見安倍晉三。)

當地時間本周六晚,中日兩國外長自2012年釣魚島爭端以來首次會談,雙方均未透露此次緬甸會談的內容。此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被媒體問及中日關系前景時稱,“見或不見都是個形式。關鍵是(日本)有沒有意願改善和中國的關系。”

日本外務大臣岸田文雄會談後表示,雙方“用了很長時間,慢慢談話,坦率地交換了意見。”他還說,希望借此契機推動中日關系改善。

自2012年9月日本內閣決定“國有化”釣魚島以來,中日關系陷入僵局。2012年12月上任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又於2013年12月參拜靖國神社,引起中方強烈抗議。

安倍上臺以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還一直未與他舉行正式會談。約一個月前,日本領導人也曾兩次公開表示,希望與中方高層會晤。中方堅持,日方要采取端正態度的實際行動。

今年7月9日,日本內閣二號人物——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APEC非正式會議期間中日會議期間舉行中日首腦會晤是很自然的事。參拜靖國神社是心靈問題,釣魚島是日本領土,不存在不滿足某種條件就不舉行首腦會晤的做法。

兩天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對上述菅義偉言論回應稱,日方有關表態是企圖把傷害中國人民感情、損害中國主權的苦果強加於中方,中方決不接受。秦剛用以下說法表明中方態度:

當下中國有一句流行的話:非誠勿擾。日方如不端正態度,不采取實際行動,中日關系的改善就無從談起。

7月14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在今年11月北京召開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22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尋求能與習近平會晤。

華爾街見聞當時的文章提到,去年APEC會議期間,安倍也向中韓兩國發出過類似邀請,均遭到拒絕。今年中國繼續“冷”回應日本的會晤喊話也體現出,中日關系的罅隙有多深。

該文章援引中國社科院日本研究所所長李薇的觀點認為,中日關系現狀令人擔憂,現在歷史問題和釣魚島問題疊加,兩國關系是1972年恢複邦交正常化以來最不理想的狀態。

李薇認為,目前中日不會開戰,因為靠戰爭不能解決問題。決定中日關系的關鍵不是、也不應是釣魚島問題,而是中日各自的發展方向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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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正式印發農村土地流轉文件 鼓勵創新流轉形式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0961

國務院周四發布農村土地流轉文件,其中提到要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形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格局,鼓勵創新農村土地流轉形式,並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

近來,我國的土地流轉呈加快之勢,但也存在“非糧化”、“非農化”的問題,有地方強推土地流轉,侵害農民利益。

上述文件提出了四方面措施:

一是堅守土地流轉的底線。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保護農民承包權益,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確保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重點支持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是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長期流轉承包地。

三是嚴格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尊重農民在流轉中的主體地位,村級組織只能在農戶書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統一流轉,禁止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

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該意見還提到,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

其重申,用五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全文如下:

伴隨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明顯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成為必然趨勢。實踐證明,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有利於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有利於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有利於促進農業技術推廣應用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應從我國人多地少、農村情況千差萬別的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地推進。為引導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理解、準確把握中央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和走生產技術先進、經營規模適度、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穩,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典型示範引導,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使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彎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

  ——堅持以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持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以農民為主體,政府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註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兼顧效率與公平,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確保農地農用,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為開展土地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臺,方便群眾查詢,利於服務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切實維護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

  (四)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地方全面負責的要求,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以現有承包臺賬、合同、證書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歸屬;堅持依法規範操作,嚴格執行政策,按照規定內容和程序開展工作;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依靠村民民主協商,自主解決矛盾糾紛;從實際出發,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為基礎,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采用符合標準規範、農民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堅持分級負責,強化縣鄉兩級的責任,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工作質量。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議和具體工作指導意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助。

  三、規範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五)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承包農戶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導農戶長期流轉承包地並促進其轉移就業。鼓勵農民在自願前提下采取互換並地方式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流轉優先權。以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轉的,應當依法報發包方備案。抓緊研究探索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的相互權利關系和具體實現形式。按照全國統一安排,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研究制定統一規範的實施辦法,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

  (六)嚴格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流轉期限應由流轉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沒有農戶的書面委托,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防止少數基層幹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嚴禁通過定任務、下指標或將流轉面積、流轉比例納入績效考核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

  (七)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流轉市場運行規範,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依托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絡,建立土地流轉監測制度,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土地流轉服務主體可以開展信息溝通、委托流轉等服務,但禁止層層轉包從中牟利。土地流轉給非本村(組)集體成員或村(組)集體受農戶委托統一組織流轉並利用集體資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礎設施使用費和土地流轉管理服務費,用於農田基本建設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導承包農戶與流入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並使用統一的省級合同示範文本。依法保護流入方的土地經營權益,流轉合同到期後流入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約。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健全糾紛調處機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糾紛。

  (八)合理確定土地經營規模。各地要依據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情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確定本地區土地規模經營的適宜標準。防止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願,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的傾向。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創新規模經營方式,在引導土地資源適度集聚的同時,通過農民的合作與聯合、開展社會化服務等多種形式,提升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

  (九)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原有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歸屬由承包農戶與流入方協商確定,新增部分應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按照實際糧食播種面積或產量對生產者補貼試點。對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符合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條件的,要優先安排。探索選擇運行規範的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開展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抓緊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允許用糧食作物、生產及配套輔助設施進行抵押融資。糧食品種保險要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並適當提高對產糧大縣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相應配套辦法,更好地為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提供支持服務。

  (十)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汙染、圈占閑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堅決查處通過“以租代征”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堅決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利用規劃和標準引導設施農業發展,強化設施農用地的用途監管。采取措施保證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可以通過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辦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為。在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不符合產業規劃的經營行為不再享受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合理引導糧田流轉價格,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

  四、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十一)發揮家庭經營的基礎作用。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要繼續重視和扶持其發展農業生產。重點培育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分級建立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健全管理服務制度,加強示範引導。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並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

  (十二)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集體經濟組織要積極為承包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生產服務,通過統一服務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各地要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和豐富集體經營的實現形式。

  (十三)加快發展農戶間的合作經營。鼓勵承包農戶通過共同使用農業機械、開展聯合營銷等方式發展聯戶經營。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組織,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活動,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在管理民主、運行規範、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農社對接。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探索建立農戶入股土地生產性能評價制度,按照耕地數量質量、參照當地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格計價折股。

  (十四)鼓勵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涉農企業重點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引導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支持農業企業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合理分工、互利共贏。支持經濟發達地區通過農業示範園區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共同出資、相互持股,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混合所有制經濟。

  (十五)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鼓勵地方擴大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扶持資金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加快建立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可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並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綜合運用貨幣和財稅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分散規模經營風險。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設立融資擔保專項資金、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

  (十六)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租地條件、經營範圍和違規處罰等作出規定。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按面積實行分級備案,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浪費農地資源、損害農民土地權益,防範承包農戶因流入方違約或經營不善遭受損失。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土地用途和風險防範能力等開展監督檢查,查驗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況,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對符合要求的可給予政策扶持。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並加強對各地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十七)培育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鞏固鄉鎮涉農公共服務機構基礎條件建設成果。鼓勵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圍繞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拓展服務範圍。大力培育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積極發展良種種苗繁育、統防統治、測土配方施肥、糞汙集中處理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服務業,支持建設糧食烘幹、農機場庫棚和倉儲物流等配套基礎設施。農產品初加工和農業灌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鼓勵以縣為單位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創建活動。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鼓勵向經營性服務組織購買易監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務。研究制定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的指導性目錄,建立健全購買服務的標準合同、規範程序和監督機制。積極推廣既不改變農戶承包關系,又保證地有人種的托管服務模式,鼓勵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和農機合作社開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產環節托管,實現統一耕作,規模化生產。

  (十八)開展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制定專門規劃和政策,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改善農業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涉農專業辦學條件,加快發展農業職業教育,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遠程教育。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圍繞主導產業開展農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培養培訓,擴大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養培訓規模,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的培養培訓力度,把青年農民納入國家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努力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認定、扶持體系,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制度。

  (十九)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優勢和作用。紮實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利用供銷合作社農資經營渠道,深化行業合作,推進技物結合,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服務。推動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企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網絡終端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開展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鼓勵基層供銷合作社針對農業生產重要環節,與農民簽訂服務協議,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服務,提高服務規模化水平。

  土地問題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事關全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性、複雜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辦事,及時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堅持從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搞好分類指導,充分利用農村改革試驗區、現代農業示範區等開展試點試驗,認真總結基層和農民群眾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牢固樹立政策觀念,準確把握政策要求,營造良好的改革發展環境。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明確相應機構承擔農村經管工作職責,確保事有人幹、責有人負。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工作指導和檢查監督制度,健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

以下是農業部部長韓長賦答新華社記者問:

近日,中央審議通過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意見》出臺背景如何?主要內容是什麽?有哪些政策創新?如何貫徹落實好《意見》?記者就此采訪了農業部部長韓長賦。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答: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是事關農業農村發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勞動力逐步轉移,他們原來經營的土地流轉出來,使得農業從業者的土地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先進的農業技術裝備得到利用,為建設現代農業創造了必要條件。這是世界農業發展的普遍現象,目前我國正處於這一階段。近年來,各地從實際出發在這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從深層次看,在保護農民承包權益、加強流轉管理和服務、扶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性因素。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為貫徹好中央精神,有關部門在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試點的基礎上,深入基層調研、總結地方經驗,充分聽取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的意見。可以說,《意見》體現了中央的意圖,凝聚了群眾的智慧,是今後一段時期指導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問:《意見》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麽?

  答:這些年來,中央先後制定了一系列關於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的政策法律,對土地怎樣流轉作出了明確規定。現在出臺的這個《意見》,是適應新形勢和實踐發展要求制定的,延續了中央一貫的政策基調,遵循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並吸收了近年來廣大農民群眾的實踐創造。

  《意見》的著眼點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形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二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保護好農戶的土地承包權益。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尊重農民的流轉主體地位,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三是堅持一切從國情和農村實際出發。

  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是客觀趨勢,但必須看到這是一個漸進的歷史過程,不能脫離實際、脫離國情,片面追求流轉速度和超大規模。

  問:如何準確理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答:當前,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勞動力離開農村,原來家家戶戶都種地的農民出現了分化,承包農戶不經營自己承包地的情況越來越多,在大多數地區,承包權與經營權分置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實現土地集體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重要基礎。

  《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首先要維護好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意見》強調,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農村集體在土地流轉和承包經營上的管理監督權,發揮好集體為農民流轉土地提供服務的組織功能作用。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權。《意見》指出,要抓緊抓實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同時,要放活經營權。《意見》強調,要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為流轉雙方提供服務,保護流轉雙方的權益。總之,三權分置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實踐探索,體現了中國特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論創新。

  問:近年來社會上對未來“誰來種地”問題十分關註,請問《意見》提出了哪些應對措施?

  答:《意見》提出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培育新的種地人。包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積極培養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等新型職業農民,努力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認定、扶持體系。二是引導土地資源流向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使願意種地的人能獲得更多的土地經營權。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並優先流向家庭農場等規模經營農戶;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土地經營權入股組建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工商企業可以適度租賃土地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等現代種養業。三是加大扶持完善服務,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環境。《意見》主要從財政、金融、用地、稅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如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要求各地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等。

  應當指出的是,在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同時,不能忽視普通農戶的作用。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在農業的不同領域、不同環節各有優勢,要多元化、融合式地發展。

  問:為什麽要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意見》對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加強對承包地的保護,是促進土地流轉起來,形成規模經營的重要前提。過去,對農戶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進行管理,存在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一是針對現實矛盾,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二是按照《物權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確認農戶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這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基礎,是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前提,也是調處承包糾紛、開展抵押擔保、落實征地補償的重要依據。

  健全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戶承包地權益的保護,當前最重要的抓手就是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指導各地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意見》明確提出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按照保持穩定、依法規範、民主協商、因地制宜、分級負責的原則穩步推進;二是原則上要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三是強化縣鄉兩級責任,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四是加強工作保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貼。

  問: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如何,為引導有序流轉《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措施?

  答: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呈加快之勢。隨著規模的擴大,土地流轉也呈現出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的發展態勢。流入方仍以農戶為主,但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的比重逐步上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轉包仍是最主要的流轉形式,但出租、股份合作等流轉形式比重上升較快。

  從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總體上平穩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視和解決的問題。如有的地方強行推動土地流轉,片面追求流轉規模、比例,侵害了農民合法權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轉市場不健全,服務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非糧化”、“非農化”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好,就會影響到農村土地的有序流轉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健康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在總結基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具體措施:一是堅守土地流轉的底線。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保護農民承包權益,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確保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重點支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長期流轉承包地,鼓勵通過互換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等。三是嚴格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尊重農民在流轉中的主體地位,村級組織只能在農戶書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統一流轉,禁止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問:近年來,工商企業進入農業引起社會廣泛關註,對如何引導好並防止“非糧化”、“非農化”等問題,《意見》有何規定?

  答:我國農村缺資金、缺人才,缺先進的管理,為發展現代農業,工商企業進入農業是必要的。從實踐情況看,工商企業直接租地經營,有利有弊,好處是可以帶來優良的品種、先進的技術和經營模式,不好的是擠占農民就業空間,容易加劇“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為鼓勵流轉土地用於糧食生產,《意見》提出,一是通過新增補貼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優先安排農機具購置補貼、開展生產者補貼試點、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營銷貸款試點、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等措施,重點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通過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的產業規劃和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引導經營主體生產糧食;三是通過合理引導土地流轉價格,以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可以采取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措施,遏制撂荒耕地。

  為防止工商企業下鄉引發“非農化”,《意見》明確:一是鼓勵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和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農業。二是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加強監管和風險防範。包括,要求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保障金三項制度,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後監管;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流轉承包地用途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等。

  問:規模經營為什麽要強調適度,實踐中如何把握這個度?

  答:現代農業的基本特征是農業生產的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一定規模的土地集聚有利於發展現代農業。但是,任何一種土地經營方式,都存在勞動生產率與土地產出率如何均衡的問題,土地經營規模不是越大越好,應當有一個適宜的範圍。

  《意見》提出對“兩個相當於”的要重點扶持,即土地經營規模的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土地面積10-15倍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這主要考慮到我國農戶平均承包土地面積不足8畝,10-15倍在100畝左右,按農戶家庭2個勞動力種糧計算,現階段勞均收入可相當於出外打工。實際是種半年地等於打一年工。當然,由於各地二、三產業發展水平不一,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快有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標準。

  問: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的有力支撐,《意見》提出了哪些新的措施?

  答:健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可以將農業經營主體從部分生產經營環節中解放出來,專註於發揮自身優勢,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的有力支撐。

  為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意見》提出了培育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要求,拓展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範圍,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支持經營性服務組織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積極推廣土地托管服務模式。同時,《意見》提出要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優勢和作用,紮實推進供銷社綜合改革試點,推動供銷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鼓勵基層供銷社針對農業生產重要環節提升規模化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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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資數百億 流於形式的車檢是否該取消?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5-04-29/912746.html

年檢七千萬輛次收費100多億元——爭議纏身的車檢制度改改行不行?

新華網北京4月29日電(記者 翟永冠 梁建強)

排隊領號、填表審查、上線檢測、交錢走人……這是每個車主每年都繞不過去的一個耗時耗錢的痛苦“儀式”。

流於形式、巧立名目亂收費、形成龐大地下灰色利益鏈……這是從未停止的對當前機動車年檢制度的質疑。

現行機動車年檢的實際效果有多大?為什麽一些國家沒有“車檢”制度依舊好好的?放寬車檢時限乃至取消車檢制度是否是大勢所趨?

不可或缺的“車檢”?

公安部交管局今年1月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2.64億輛,其中汽車1.54億輛;機動車駕駛人突破3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超過2.46億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分別5年以內和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後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

“機動車年檢相當於是做一次‘體檢’,目的在於及時發現問題,實現防患於未然。”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副所長鄧祖波介紹。

天津市交管局安監處負責人表示,對機動車進行檢測比較重要,一年駕齡的駕駛人大概占到全部駕駛人總數的一成以上,三年駕齡以下的駕駛人更是占到了將近四成。相對年輕的汽車駕駛人結構,自身並不足以承擔汽車安全的識別、消除,如果取消年檢,汽車本身存在的安全隱患就很難被發現。

在公安部與質檢總局聯合召開的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有關部門透露,我國“平均每年檢驗汽車7000多萬輛次,及時發現嚴重安全隱患車輛300多萬輛,對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

年耗資數百億,檢驗流於形式:車檢應該取消?

但在官方數據的背後,公眾看到的更多是車檢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甚至屢屢引發“集體吐槽”。

專家測算,我國平均每年7000多萬輛次車輛年檢,每次車輛檢驗需要100-200元,全國在車輛檢測上要花費100多億元。

河南車主彭偉說,每次驗車都要排隊擁擠,浪費時間。“一大早就到檢測場,然後就能看到已經有一大堆車在排隊。每一項檢查都排著大隊,即使車沒任何問題,至少也要半天的時間”“純屬浪費時間走形式”。

“走過場”的問題更是讓人惱火。天津車主小李有一輛經過改裝的三菱轎車,“進排氣系統、發動機、輪轂、剎車系統和車載電腦全改了。”按照規定,這樣的車輛肯定無法通過年檢,但實際上他的車每年都能順利通過年檢。“把別人的車輪換上,臨時拆掉改裝的尾翼,沒人會拆開發動機看。”小李說。

尤其惡劣的是,在一些地方,車檢檢測線之外一條龐大的灰色利益鏈已成為“公開的秘密”。“黑中介”、“車托”之類的“寄生”者勾結檢驗部門部分工作人員的問題屢見不鮮。檢驗不嚴格,花錢就能過;有的“黃牛”瞅準生財之道辦起“代檢”業務。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理事賈新光認為,汽車年檢的初衷是為了確保車輛安全性,但一些地方在管理上出了問題,有些檢測站淪為牟利的一種形式。

事實上,車檢“形式主義”,檢測淪為“花架子”,正使得車檢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大打折扣。

放寬時限直至取消車檢,大勢所趨?

2014年5月,公安部與質檢總局聯合推出機動車檢驗改革新規--《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並推進檢驗機構社會化。

以宜昌市為例,以往檢驗機構沒有社會化,具有資質的檢測點只有1家,每逢車檢高峰期,時常出現檢測“供不應求”的狀況,部分車主需要長時間等候。目前,宜昌全市已經有12家具備檢測資質的社會化機構。

機動車檢驗改革新規中,放寬了檢測時限,提出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予上線檢驗、直接領取檢驗標誌。湖北、天津市等多地交管部門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這是考慮到當前汽車產品質量不斷提升,許多私家車出行頻率不高、行駛里程偏少、定期保養較好等實際情況,而作出的針對性調整。

但有觀點認為,車檢新政只是解決了部分問題。武漢大學[微博]知名社會學者尚重生指出,隨著條件的逐漸成熟,應當逐步探索取消車檢制度。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國華認為,對於非營運轎車從放寬時限到最終取消車檢制度,應該是大勢所趨,因為非營運轎車的車檢更多體現的是“對自己負責”。

事實上,放寬乃至取消車輛年檢制度在現實中似乎並不是問題。比如,美國的車檢是由各州自己管理負責的,部分州沒有汽車年檢的立法,法國新車前4年不需年檢,加拿大則沒有年檢之說。

但取消車檢亦不乏反對意見,不少人對於取消汽車年檢是否會增加交通安全事故心懷顧慮。公安部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仍有133.8萬輛大中型客貨車逾期未進行安全檢驗。在人員傷亡事故中,有6790起是由於機動車安全性能不合格導致的,造成一萬多人傷亡。

理不辯不清,事不面對不行。或許,取消非營運車輛年檢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在專家和公眾廣泛討論的基礎上,直面問題,完善調整,及時契合社會的發展和現實的要求,而非固守既有制度,一成不變,無疑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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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貨幣籃子,只是個形式問題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28940.html

進入貨幣籃子,只是個形式問題

第一財經周刊 崔鵬 2015-06-05 21:43:00

中國加入IMF的SDR貨幣籃子當然是好事,不過做出不合實際資本的開放或退讓就不合算了。

5月29日一些海外媒體透露了一個消息,中國政府將進一步放松資本管制,允許企業和個人投資者直接投資海外市場。與以前不同的是,中國的自然人或大多數企業要投資海外市場需要通過官方批準的中介公司或產品才能實現。而傳說中,最先能得到這種投資便利的是註冊在上海自貿區公司的員工。此外,個人每年換取外匯的額度,也將從等值5萬美元增加至16萬美元。報道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肯定的回應,不過這個消息所體現的政策方向和最近中央決策層的決策情勢是同向的。

這個情勢就是人民幣正在謀求進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為此,人民幣需要在各個角度表現出更加“全球化”的姿態。而IMF也對中國政府最近的行動表示了相應的關註。5月28日,IMF第一副總裁大衛·科普頓就表示,人民幣加入SDR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什麽時候加入的問題。而且,人民幣在經過過去一段時間持續的升值後已經不再被IMF認為幣值低估。

SDR是IMF創造的一種國際貨幣儲備,主要用途是彌補各成員國的外匯儲備短期的短缺。現在的SDR貨幣籃子由美元、歐元、英鎊和日元按不同權重構成。

IMF對加入SDR籃子的貨幣還有一些硬性規定,最主要的兩點是:在過去5年中,發行該貨幣的經濟體外貿出口額在全球名列前茅;其次是,該貨幣在國際支付和金融投資市場上被自由使用。

第一條對於人民幣來講是小菜一碟。中國的商品出口額已經連續兩年排在全球第一,服務出口額也排在全球第五位。問題出在所謂的人民幣的“自由使用”上,這曾經是人民幣難以解決的一個問題,就因為這個問題,2010年時人民幣沒有通過進入SDR籃子的審議。

人民幣的自由的使用又包括四個因素:人民幣在IMF儲備貨幣中占的比例,跨境存款額度,它在國際清算銀行系統離岸債券市場所占的比重,以及人民幣在國際清算銀行系統全球外匯市場所占的比重。在這四個大項中人民幣離岸債券市場的額度比較小,在審核中可能成為一個問題。

不過這些技術問題比起IMF內的國際政治都是小問題。雖然人民幣進入SDR不是IMF所認定的“重大問題”,不存在被美國一票否決,但是,美國很可能運用自身的外交能量影響盟友的態度。有的人認為,人民幣加入SDR籃子就像當年中國加入WTO一樣重要。這很可能是種誤解。某種貨幣進入SDR籃子,雖然說明這種貨幣是被IMF認可的一種國際儲備貨幣,但這種貨幣是不是被廣泛接受為國際儲備貨幣還要看發行這種貨幣的經濟體在國際貿易和資本交易過程中的影響力。加入SDR籃子的象征性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一個國家的資本市場是否開放,匯率是不是受到管制,由於各個經濟體具體情況的差異,也不能用開放的就是好的、管制的就是不好的來界定。人民幣進入SDR籃子乃至成為國際儲備貨幣肯定會給其發行者帶來貿易成本和融資成本更低的好處,但是為了贏得這樣的地位過快地開放資本市場和放棄政府對匯率的影響,並不見得是對整個經濟體的健康更有利的事。特別是中國目前的情況,整個經濟體的杠桿率較高,對匯率和資本市場的開放程度也比較敏感。

另外,也有一些投資者誤解人民幣加入SDR貨幣籃子會造成人民幣的升值。其邏輯是,人民幣加入SDR籃子會造成全球經濟體集中購買人民幣。實際上,SDR的體量非常有限,並不會造成人民幣大規模買入。而各經濟體購買人民幣作為貨幣儲備,也不會像某只股票加入指數,這個股票的市值會因為指數基金的購買而上漲—在股票市場中上漲對於發行股票的公司來說是好事,但對於一個經濟體的貨幣來說就不一定了—中國和其他國家會通過貨幣調期等手段達到貨幣儲備的功能,不會造成貨幣價格的過分波動。

編輯:姚逸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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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磊:促進銀行理財資金通過養老金等形式進行長期投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11月5日表示,基金業協會將致力於推動短期資金向長期資金轉化,促進銀行理財資金通過第三支柱養老金進行長期投資,通過並購基金等專業化方式為實體經濟註入更多長期資本。

據介紹,2015年全球並購交易總額達4.7萬億美元,其中跨國並購交易規模達1.7萬億美元;中國境內並購與跨境並購交易總規模為7062億美元,其中跨國並購交易規模達903億美元,分別占全球的15.1%和5.3%。2016年上半年,中國並購交易規模達到4125億美元,其中跨境並購交易金額達到1441億美元,同比增長27%和274%,創歷史新高。中國已成為跨境並購最重要的發起者和目的地之一。

從並購基金角度看,2016年上半年,我國私募股權基金參與並購交易投資金額達到987億美元,其中跨境並購交易投資金額達到163億美元,分別占全部並購交易和跨境並購交易規模的24%和12%,並購基金參與份額與2015年相比有所下降,但絕對規模有顯著上升。

洪磊表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以建設行業信用、贏得社會公信為抓手,積極健全行業自律管理機制、行業信用積累機制和行業環境建設,推動長期資金與並購基金對接,為行業發展創造更多有利條件。

一是堅定不移地拓展長期資金和長期資產對接機制,為並購基金服務實體經濟開疆拓源。

從資產端看,實體經濟中有太多可投資資產還沒有被金融工具挖掘出來,金融資產集中於信貸、債券等被動式資產,可連續定價、交易並提供長期回報的權益型資產嚴重不足。特別是在“三去一降一補”的結構性改革中,大量實體經濟資產有待價值重估、重組和再交易。因此,基金業協會將致力推動各類資產的證券化,例如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為公私募基金提供更多有長期穩健回報的投資標的。

從資金端看,整個金融體系中存在過多短期資產,期限錯配和高杠桿問題突出。大家耳熟能詳的影子銀行、分級產品、剛性兌付等問題無不源於短期資產與長期投資需求的錯配。因此,基金業協會將致力於推動短期資金向長期資金轉化,推動有利於長期資本形成的稅收和養老體制改革,促進銀行理財資金通過第三支柱養老金進行長期投資,通過並購基金等專業化方式為實體經濟註入更多長期資本。

連通資金與資產端的中間工具就是包括並購基金在內的各類公私募基金。公眾理財資金、養老金、捐贈基金、家族基金、產業資金借助FOF等資產配置工具配置於公私募基金,再由公私募基金挑選各類基礎資產,形成“長期資金-投資工具-基礎資產”三層架構,在信托關系基礎上,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在長期資金和長期資產之間建立專業、多元對接機制,既為投資者提供最合適、最合理的投資回報,也化解期限錯配和高杠桿風險。公私募基金應當著力挖掘具有綠色、創新、可持續價值的投資標的,推動綠色信息披露,開發綠色投資標準和綠色投資策略,不斷豐富與資產特征和投資需求相適應的基金種類。就並購基金而言,應擺脫定增依賴和監管套利投機行為,著力發展基於綠色、可持續和責任投資原則的投資活動,在傳統領域有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領域,把握住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機遇。

二是建設協會並購基金專業委員會,推動並購基金自律規則建設。

2015年,基金業協會成立了私募股權基金專業委員會,在優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機構登記與產品備案、強化募集管理防範非法集資、完善從業人員管理、糾紛調解和自律處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下一步,基金業協會將進一步加強專業委員會建設,盡快將私募股權基金專業委員會改組為並購基金專業委員會,集中力量建設並購基金信息披露自律規則,推動並購基金專業化發展,履行好對投資者和被投企業的雙重責任。我們註意到,全國工商聯並購公會已經發布了《中國並購行業行為準則》(第二版),為並購行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基金業協會將積極響應市場發展需求,凝聚行業有生力量,共同推動並購基金蓬勃健康發展。

三是完善私募行業自律,積累行業信用,為並購基金發展創造良好生態環境。

基金業與其他金融服務業的區別在於建立在信托關系之上,不受國家信用支持,不設保本保收益機制,行業發展完全依賴自身信譽和專業能力,因此投資者的信任和信心是基金業的生命線。為推動私募基金長期健康發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正在加快構建7+2(7個自律管理辦法和2個行為指引)自律管理規則體系,全面覆蓋登記備案、募集行為、投資顧問業務、信息披露、內部控制、合同指引、托管業務、外包業務,全面修訂《會員管理辦法》和《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以註冊制為出發點,將市場與監管部門的博弈轉為市場主體之間的博弈,通過透明的註冊標準、明確的行業行為準則和有效的事中事後監測處罰,保障市場主體之間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環境,讓市場主體行為真正回歸市場,讓私募基金管理人關註的焦點從監管部門回到自身信用聲譽、客戶利益和實體經濟。

最後,從長期資金與長期資產對接的角度,洪磊提出,首先,應逐步加大國有資產增值部分劃轉全國社保基金的比例,全國社保基金通過委托管理、發展FOF等方式與並購基金等公私募基金對接,投向實體經濟中最有價值的資產。其次,應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公私募基金參與國有經濟混合所有制改革,發揮公私募基金信托精神和透明高效優勢,為公眾分享國有經濟未來收益提供無歧視的、可自主參與的專業化工具。三是應大力推進公募REITs發展,為公募基金、養老金和各類理財資金提供可配置的長期資產,在不動產領域拓展全民享有增值收益的機會。四是應加快第三支柱個人賬戶養老金制度建設,為個人自建養老賬戶提供金融便利和稅收遞延激勵,將家庭短期儲蓄、短期理財大量轉化為養老金投資,從根本上改善長期資金來源,再通過並購基金等專業化投資轉化為實體經濟所需要的長期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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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遊現金形式擔保或被禁,不用擔心導遊卷款而逃了

國務院法制辦28日就《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明確,出境社、邊境社不得以收取現金或者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賬的方式,要求旅遊者提供出境旅遊保證。

據送審稿規定,若違反條例規定,出境社、邊境社以收取現金或者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賬的方式,要求旅遊者提供出境旅遊保證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停業整頓。

有違法所得的,並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並取消出境旅遊業務許可、邊境旅遊業務許可,或者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制度,是已實施多年並經旅遊法確認的一項保障旅遊者權益的重要制度。但實踐中,旅行社為防止旅遊者境外非法滯留給其造成損失,往往要求旅遊者以現金形式提供擔保,近年來發生了多起卷款而逃的事件。《法制日報》報道稱,該條例的推出這意味著,近年來多發的被旅行社或導遊卷款而逃事件將隨著送審稿的通過,再無條件發生。

另外,涉及保證性質的資金,即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也在送審稿中被予以重新調整,意見第二十七條明確,質量保證金交納、使用的收取現金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針對零負團費經營等違法行為在實踐中的理解不一、執法尺度不一等問題,送審稿還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收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強迫、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進行了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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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反對美臺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和軍事聯系

14日從外交部網站獲悉,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今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反對美臺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和軍事聯系。

會上有記者提問稱:“美國助理國防部長幫辦稱,臺灣應增加軍費以應對中國不斷增長的軍事威脅。中方對上述言論有何評論?”

耿爽表示,中方反對美臺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和軍事聯系。我們敦促美方恪守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堅持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的承諾,謹慎、穩妥處理臺灣問題,避免中美關系大局受到不必要的幹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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